李自成仓皇撤离北京城以后,京城内外,社会秩序在经过两次换主之后已经相当混乱,人们对后入主北京的满洲贵族怀有严重的恐惧心理。更为严重的问题是,之前李自成农民军大量占用粮草,撤离时又将京城中的粮草运走,造成百姓生活极其困难的局面。形势严峻,刻不容缓,稳定北京,站稳脚跟,对清朝未来的发展,以及能否实现全国统一关系重大,摄政王多尔衮就果断采取了措施,实施新政策,力图扭转混乱的局面。
在经过深思熟虑并和诸贝勒大臣商讨后,他拟定了一套方案,针对现状彻底改变了往日的一些策略,把重点放在赢得民心上。他认为,虽然得了京城,如果没有得民心,这和守着一块空地没什么区别,相反还有可能滋生民众起义的苗头。按照现在的形势来看,政策需一步一步来实施,这样会避免不少问题。多尔衮采取的措施有效地缓解了入京时期的过渡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顺治七年(1650)十二月,摄政王多尔衮病逝。顺治八年(1651)正月,顺治刚刚14 岁,正式亲政。他继续多尔衮摄政时期的各项政策,继续严整吏治,严惩贪污行贿等犯罪者,力图建立廉明政治。
顺治帝和先前的清帝不同的是,他是在安定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皇帝,虽然没有先帝那般骁勇善战,但在理论学识上更加博学。多尔衮在政期间所做的事,他早就看在眼里,在严惩贪官上,多尔衮虽然屡次尝试改善,却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效果。顺治认为,问题恰恰出在时间和力度上,以当时的背景而言,多尔衮能够做到这一点已实属不易,而现在自己亲政正好可以抓住这一点,一来可以证实自己的实力,二来则可以让国家更为安定。他把这点作为亲政后首先要解决的问题,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他认为,如果想杜绝贪污受贿之风,必须从各个角度,下大力气去解决。
他开始不断发出指示,在各省设总督、巡抚、都御史、巡方、巡盐、巡视茶马等御史,以作监督。但是到了顺治十二年(1655),“贪风”依然不息。于是顺治加大了力度,制定了更为严厉的法律,同贪官污吏进行斗争。
顺治十二年(1655),发生了顺天巡按顾仁受贿案,是最为震动的一件大案。这是一件血淋淋的案件,告发者是吏部书吏章冕。十月十九日,章冕屡次揭发顾仁不成,于是下了狠心自尽,用死来告发顾仁贪赃枉法、陷害无辜。顺治闻讯很是震怒,顾仁本是自己钦点的钦差,以刑部主事任巡按衔,让顾仁查访地方百姓的疾苦,并且主抓贪污受贿者,临行前顺治一再叮嘱。然而顾仁一出城就揭去了脸上清廉的假面,胆大妄为,开始以权卖权。(www.daowen.com)
顺治十五年(1658)十一月,江 南按察使卢慎言贪赃数万两银子,数额巨大,顺治核实后,将卢慎言凌迟处死。
自顺治八年(1651)到十七年(1660),九年中,顺治亲自处理的贪污案件达45 件。可以肯定,对贪污受贿的从严惩治,是对腐败势力的沉重打击。顺治除了不断加大打击贪污腐败的力度,同时还不忘及时提拔重用贤德的人。清除贪官污吏,淘汰一些庸官,选用优胜有贤的委予重任。顺治把发现和选拔人才看作吏治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是“澄清吏治”的根本保证。顺治把惩贪和用贤结合起来,两者相辅相成,在其后的时间里确实有了实质性的改善。
从政治体制上来说,清朝的政治体制沿用了明朝的政治体制。在体制上沿用的同时,也让明朝官场的腐败气息顺势渗透进来。当然这种官场的腐败也并不是明朝特有的,但却是明朝末年最为突出的问题,也是明朝灭亡最根本的原因。清朝作为一个刚刚建立的新政权,整顿吏治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图强之法。顺治皇帝在打击贪污腐败方面所做的努力,使得清朝这一时期的官场风气相对较为清廉,也为之后的开创盛世奠定了很好的政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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