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入关前,八旗制度是兵民一体、军政合一的社会组织形式,是女真族(满族)的一个包括军事、经济、行政等各项职能在内的根本制度。
首先是军事制度。八旗中每一名适龄男子(通常为15~60 岁)都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民,又是兵,在平时是平民,要从事耕猎,而到了战争时则要披甲从戎。每牛录披甲的数目并不一定,有时是50 甲,有时又是100 甲,这样就组成了一支骁勇善战的八旗劲旅。在行军时八旗兵根据道路的宽狭,或是八路并进,或是兵合一路。在作战时,八旗基本上是分为前锋、骁骑和护军三个部分。前锋军队身穿牢固的甲衣,手持长矛大刀冲锋在前;骁骑军队身披轻甲,从后发动冲击;护军则是精兵,又叫作巴牙喇,均系从各牛录中挑选出来的精锐组成,战斗进行时他们横刀立马,见机行事,以备攻杀。在入关前,八旗士兵都没有军饷,武器马匹都由士兵自己准备,其战争所得的报酬便是战胜后分配的战利品,而这也是他们的收入之一。因此每到出兵之时,八旗士兵的家人都欢呼雀跃,希望能够得到一些财物。
其次是经济制度。当时的各种行政费用是以八旗下牛录为单位分摊的,努尔哈赤早在整编牛录后、八旗制度建立起来的万历四十一年(1613),就命令部众以牛录为单位交税。每牛录出牛4 头、男丁10名,在空地耕田,所得收成均入公共粮库。在八旗中生产和作战并重,牛录额真既是军事将领,又是生产劳动的组织者,他的职责之一就是督促本牛录搞好生产。天命六年(1621),努尔哈赤还曾亲自过问各牛录庄稼收割的情况。最后,八旗制度又是一种行政制度,大小各级官员,在身为军附领的同时,又是行政官员。天命四年(1619),努尔哈赤曾对牛录章京以上官员谆谆告诫,要求汗所任命的诸大臣以下等各级官员,“坚守法令,努力管辖”,统治后金人民的官僚队伍就是这样由牛录额真、甲喇额真和固山额真等各级官员组成的。
在当时情况下,八旗制度是努尔哈赤所能找到的最行之有效、最有利于统治的一种制度。八旗制度的建立使得女真统一事业的成果得到了巩固,促进了满族的形成。这之后,后金的社会经济不断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www.daowen.com)
满洲八旗制度建立以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汉人和蒙古人也隶属于其中。皇太极继位后,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也相继建立起来了。
后来的降金明将孔有德、尚可喜、耿仲明、沈志祥四人奏请“以所部兵随汉军行走,上允其请”。这就是说,四人统辖的军队编制可以不作变动,但作战时他们要对八旗的行动予以配合。后来,沈志祥的军队加入了汉军正白旗,而孔、耿、尚三人所统部队则一直到平定三藩之乱后才完全编入汉军八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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