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1525—1582),字叔大,号太岳,祖籍湖广江陵。少年时代即聪明过人,被誉为“神童”。
成年入仕之后,仕途通达,然而在嘉靖三十三年(1554)上书辞官。后张居正说,他先后在山中居住了6年,有就这样一直生活下去的想法,由于父亲的反对,不得不复出。嘉靖三十九年(1560),张居正复出。当时,首辅严嵩和次辅徐阶的矛盾加剧。因畏严嵩的权势,以前徐阶的同党都纷纷躲避他,而张居正却能在两位权贵之间处之自如。不久,张居正升右春坊右中允,掌管国子司业事,后又经推荐以副总裁身份主持修 《承天大志》,他仅用了8 个月的时间即脱稿,这给世宗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于是命他以右谕德裕王朱载垕讲读。不久,又迁侍讲学士,掌翰林院事。张居正同裕王和裕王府中的人关系非常融洽,这就为他进入权力中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穆宗即位以后,张居正在一年内连升四级,先是升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接着升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参赞机务,擢入内阁,隆庆元年(1567)四月,再升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隆庆二年(1568)正月,加任兼太子太保。从官位等级上讲,侍讲学士是从五品,少保是从一品,因此,这样的升迁速度是惊人的。
隆庆元年(1567)二月以前,内阁有四名成员:徐阶、李春芳、郭朴、高拱。到二月,又加入陈昏、张居正。张居正虽名列第六,但他的威望却比其他前五位要高许多。这不仅因为他“独引相体,倨见九卿,无所延纳”,更在于他每次提议都得到肯定和批准。
隆庆二年(1568)八月,张居正上疏《陈六事疏》,集中反映了他的治国思想。疏中陈述的第一件事是“省议论”。他提出考察事物、人才要:“事无全利,亦无全害。人有所长,亦有所短。重要的是要权衡利害多寡,长短所宜。”“欲为一事,须审之于初,务求停当。及计虑已审,即断而行之。”他执政以后之所以能取得显著的成绩,得益于不求全人、不求全功的思想。第二件事是“振纪纲”。张居正认为,人主太阿之柄不可一日倒挂,顺情与徇情、振作与操切不同。顺情的人以人们共同的意见为标准,徇情的人不论是非曲直,而唯人情为重。振作者,“整齐严肃,悬法以示民,而使之不敢犯”。操切者,“严刑峻法,强迫百姓同意其意见”。因此,“情可顺而不可徇,法宜严而不宜猛”。第三件事是“重诏令”。他主张下属各部院大小事务,数日之内必须给予答复;需要由抚按议处者,根据事情缓急,路途远近,严令限期奏报,吏部根据这一点考察官吏办事的态度。第四件事是“核名实”。他认为世上利才之人众多,就看你是否能用在正道上。所谓正道,就是要“严考课之法,审名实之归”。具体来说,不要听其虚名、拘于资格,也不要毁其声誉,评定一个人不要掺杂主观因素,不要以偏赅全,随便给人定义。严考课,审名实,和严令期限,以考勤惰,就是张居正后来推行考成法的基本内容。第五件事是“固邦本”。关于理财,他指出两点:一是财用日匿的根源,包括风俗奢靡,官民服舍俱无限制;豪强兼并,赋役不均,偏累小民;官府造作侵欺冒破,等等。另一是要“慎选良吏,牧养小民”。他把守令分为三等:守己端洁,实心爱民,为最高一等;善事上官,干理簿书,而无实政,最多算作中等,这是核名实思想的具体体现;最下等是贪污显著者,应严限追赃,押发各边,自行输纳。第六件事是“饬武备”。他认为兵少、粮缺、将帅不才,都不是重要的,重要的在于无奋发向上之志,因循怠玩,苟且偷安,只要“修举实证,不求近功,不忘有事”,那么不到五年,即可干出一番事业来。(www.daowen.com)
为了对付高拱,张居正与太监冯保结成了联盟。隆庆六年(1572)五月,明穆宗朱载垕驾崩于乾清宫,他在临终之际,向大学士张居正、高拱等嘱托后事,谕令顾命,辅弼皇太子。司礼监太监冯保利用职务之便办了两件事情:一是密嘱张居正起草遗诏,在遗诏中私自加进“司礼监与阁臣同受顾命”的内容。二是串通穆宗后妃,将司礼掌印太监孟冲罢黜,取代其位,这样,局面完全变了。隆庆六年(1572)六月,高拱被罢官。不久,另一个阁臣高仪病卒,张居正成了内阁中唯一的顾命大臣。六月初十日,年仅9 岁的太子朱翊钧继承大统,颁诏天下,以第二年为万历元年(1573),此人即是明朝在位时间最久的明神宗。从此,到万历十年(1582)张居正去世,他一直稳坐首辅宝座,内阁之中无人与之匹敌。其间,虽有几个大臣入阁,但他们同张居正的关系,就像上级和下属一般。如张四维入阁,皇帝手批:“随元辅入阁办事。”
神宗朱翊钧即位时只有9 岁,他的生母李氏对他影响很大。李氏由宫女出身,封至贵妃。按照旧制,立新天子,尊前朝皇后为皇太后,生母称太后要加徽号。张居正和冯保商议,尊穆宗皇后陈氏为仁圣皇太后,尊李氏为慈圣皇太后,地位几乎平等,取消了称号的差别。这很讨李氏欢心,于是她把辅佐、教导神宗的重任都交与张居正。
冯保兼任司礼掌印、提督东厂,由于得到李太后的信任,对神宗具有威慑力量,权势在前朝王振、刘瑾辈之上,但是并没有形成宦官专权的局面。张居正说他“宫中府中,事无大小,都由他一人掌管,没有一件事能逃过他的眼睛”。又说“宫府之事,无大无小,都由他做主,由仆人去办,没有人敢去干预”。应当说,在张居正执政期间,中官的确不干预外政,权贵太监如此受内阁牵制,在明中叶以后实为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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