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是住校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整洁、舒适,特制定《住宿生住宿管理规定》,学院师生均须遵守执行。
第一条 住宿生必须随身携带住宿证,进出公寓接受值班员、管理员的检查,无证不准进出公寓。住宿生家属必须向管理员说明情况,出示证件,经获准登记后方可入内,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第二条 住宿生应按指定的宿舍住宿,未经管理员许可,不得自行调换宿舍,宿舍内不准留宿外人,男、女生不准串宿舍。
第三条 新生分配到宿舍或老生调整宿舍后,首先检查室内公物是否完好无损,若发现公物缺少、损坏,必须在当天向管理员报告。
第四条 学生须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制度和学生宿舍的管理规定。
宿舍开门时间:
6:00—8:00 11:20—13:20
15:00—19:00 21:00—21:30
宿舍楼大门21:30后关闭,学生须在此时间之前回宿舍,之后学校人员开始查房,22:30熄灯,学生按时就寝。住宿生应主动接受查房,迟归者必须登记,特殊情况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手续,否则按夜不归宿予以记过处分。若迟归者不按规定登记、拒不登记,或登记时虚报姓名、班级、学号等信息,弄虚作假,查实后严肃处理。
人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和安全插销,钥匙不得转借他人或私配交给他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好。
宿舍内严禁留宿非本宿舍人员(无论男、女),否则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五条 爱护公物,不准在墙壁涂写刻画、张贴,不许随地吐痰,不准用脚踢门,不准在楼内踢球等。
第六条 室内公物由室内住宿人员共同负责,学院定期检查,遇有丢失、损坏情况,由责任人照价赔偿,若找不到责任人,则由全寝室集体赔偿。
第七条 在室内不准私拉电线、网线及插座,不准安装床头灯、台灯,不准用煤油炉、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电火锅或酒精炉等炊具取暖、烧水、烧饭。违者视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八条 严禁任何人擅自移动、圈占、破坏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应急灯、消防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等),对于破坏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视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 不准在楼内焚烧纸张及其他物品,不准在楼内抽烟、喝酒、赌博、大声喧哗、哄闹,禁止做影响集体休息、安全的事。
第十条 宿舍内的清洁卫生由本宿舍人员轮流值日,每天打扫房间,要将扫出的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准将垃圾堆在门口走廊上,不准将冲洗室内地面的污水扫入走廊。
第十一条 不准向窗外吐痰、倒水、扔果皮和废纸等杂物。
第十二条 高档的小家电、物品等,请勿带入宿舍。
第十三条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的危险品进入宿舍。
第十四条 勤洗晒衣被、鞋袜,室内常开窗通风排气,地面、墙脚要保持干燥。
第十五条 不准在宿舍内饲养猫、狗等小动物。
第十六条 从家返校后所带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多余零钱要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第十七条 住宿生须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及贵重物品,并做好防盗防偷措施,学院不负责保管。学生的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体积小、容易携带的,在不使用时必须妥善保管或随身携带。
第十八条 休息日需留宿的学生,应向班主任申请,由班主任统一以宿舍为单位开留宿条交宿管处,私自留宿的学生按违纪处理。
第十九条 日常上课期间原则上不得返回宿舍,若确需返回,须班主任开具进门条。带大件行李离校,须班主任开具出门条。
第二十条 住宿生严禁擅自调宿。若确需调宿,须向班主任申请,并填写《调宿申请表》,交宿管处后,由宿管处安排。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住宿规定者,宿舍管理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若学生不接受批评教育,请家长来校协助教育;对仍不悔改者,学院取消当事人的住宿资格,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二条 严禁在宿舍内从事商品经销性质的活动,界定如下:
1.在宿舍内从事传销、租赁、修理、代售、代理等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
2.食品、饮料、日常消费用品等明显超出个人消费数量的。(www.daowen.com)
3.在宿舍内张贴或散发商业性广告、商业宣传品或招收寒暑假工资讯等。
4.串宿舍兜售各种物品的。
5.由宿舍工作人员掌握经销证据的。
第二十三条 女生宿舍出入规定。
1.严禁男性进入女生宿舍内(特殊的男性工作人员须在工作时间由女性人员陪同进入)。
2.女生宿舍设有值班室,若要找人,应与值班室联系,办理登记手续,在值班室会客。
3.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私入女生宿舍者,将按学院有关规定交院保卫处处理并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十四条 宿舍区域严禁翻爬门、窗、墙。若因擅自翻爬门、窗、墙等而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的,一律由当事学生赔偿。因翻爬门、窗、墙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对私自翻爬门、窗、墙进入宿舍楼或为他人迟归进入宿舍楼提供方便的同学和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及辱骂、恐吓管理人员的同学,将从严从重处理。
第二十五条 周末及长假要求规定。
1.周末需要留宿的学生须经班主任批准;若假期有特殊情况,需要留宿的学生必须填写留宿单,经班主任审核,交系部批准后,到宿管处备案,其他情况一律不允许留宿。在周末及节假日留宿单上还须注明留宿期间的活动去向。同时,相关班主任必须密切关注节假日留宿学生动向,多叮嘱相关注意事项。
2.在放假离校前要彻底打扫寝室,关闭寝室门窗,并切断水、电,禁止使用各种违章电器,杜绝安全隐患。
3.住宿生不得提前返校,一旦入住学生公寓后必须主动登记,自觉接受学院查房。拒不登记的学生,均按违纪处理,按实际情况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4.在回家的路上千万别忘记安全,包括: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在回家途中要时刻注意自身财物安全,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物;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长途旅程的同学要尽量结伴而行。
5.节假日需要留宿的,请班主任督促学生凭班主任认可的单据到宿管处登记住宿,否则以违纪处理。
6.离校前须将宿舍打扫干净,做到文明离校。
7.各位同学要牢记自己是一名在校生,注意自己的言行,做到有礼有节,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倡导文明,远离封建迷信、赌博、邪教等败坏社会风气、违背社会公德甚至违法聚会活动;参加旅游、娱乐等活动时注意自身安全。
第二十六条 寒暑假离校要求规定。
为加强放假前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学院财产及个人物品不受损失,特做如下规定:
1.放假前,住宿生要认真检查所在宿舍的门、窗、柜、床、灯具、插座、龙头、电扇及空调等公物设施,若需维修的,由室长及时报所在楼栋值班室宿舍管理员处,以便假期集中维修。
2.学生离校时,须将现金、存折、贵重衣物或物品等带回家,严禁放在宿舍内。
3.在离开宿舍前,室长要对宿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整理并妥善放置好室内物品,关闭水电开关,最后一个离开的学生要关好门窗,锁好门,把阳台晾晒的衣物收好。
4.自放假后第二天起至开学前两天止,对学生宿舍断电、断水,进行封闭式管理。
5.学生离校后,学生工作处将对宿舍区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凡属该班级宿舍未按规定办理而存在的问题,开学后将对该班级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院值班电话:
校园报警电话:025-85796599(24小时值班)。
保卫处:025-85796638。
学生宿舍工作监督电话:025-85796607。
男生宿舍值班电话:025-85796648。
女生宿舍值班电话:025-85796649。
物业夜间值班电话:公布于男、女生宿舍门外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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