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南京技师学院:新生入学教育读本

南京技师学院:新生入学教育读本

时间:2023-08-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南京技师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试行)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建立良好的校风、学风,也为了让家长能有的放矢地督促子女更好地学习知识、练好技能,学校、家庭共同培养合格毕业生,为学生今后就业打下良好基础,根据劳动部《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对有关学习成绩及学籍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如下:一、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签字,经学校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

南京技师学院:新生入学教育读本

南京技师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建立良好的校风、学风,也为了让家长能有的放矢地督促子女更好地学习知识、练好技能,学校、家庭共同培养合格毕业生,为学生今后就业打下良好基础,根据劳动部《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1990年5月4日劳培字〔1990〕6号),学校对有关学习成绩及学籍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如下:

一、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签字,经学校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

二、某课程缺课(包括病、事假和旷课)时间累计占该课程所在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及以上者,某课程一学期缺交(含抄袭)作业、实习课题或实验报告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由任课教师上报,系部认定,教务处审核批准,可取消该学生该课程的考试资格,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能参加学期补考。

三、学期或学年理论、实习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五门以下(含五门)者,可以参加补考。

四、学期或学年理论、实习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六门以上(含六门)者,不予补考并责令退学。(www.daowen.com)

五、学期补考后仍有四门理论、实习课不及格者,经学生及家长申请,学校批准后,准予跟班试读一次,时间为一学期。试读期间学期或学年理论、实习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仍有四门者,不予补考并责令退学。

六、经学期或学年补考后仍有五门理论、实习课不及格者,责令退学。

七、补考后累计有七门理论、实习课不及格者,责令退学。

二〇一〇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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