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劳社培就字〔2004〕47号
各市、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推进我区就业服务体系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以下简称新“三化”)工作,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关于加强就业服务体系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工作的函》(劳社培就函〔2004〕5号)的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现就我区就业服务体系新“三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制定规则,实现就业服务体系新“三化”
就业服务体系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是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8月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上提出来的。做好就业服务体系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工作,对新时期发展我区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力市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做好就业服务工作,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具有重大意义。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指示精神,按劳动保障部的要求,制定2004—2006年3年整体发展规划,分步实施,争取尽快实现我区就业服务体系新“三化”的目标。
二、提高就业服务体系专业化水平,实现就业服务工作高效率和高质量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发〔2003〕7号)和《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健全就业服务机构和建立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意见》(桂编办发〔2003〕14号)的要求,各地加快了建立劳动力市场和街道、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和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步伐,至2003年底,全区11个地级市、64个县(市)和18个城区初步建立了劳动力市场,分别占地级市的78.6%、县(市)的84.2%和城区的56.3%,全区83个街道、1179个乡镇建立了工作机构,分别占全区街道、乡镇总数的91.2%和88.9%,大多数的就业服务机构统一了名称、明确了职责、配备了人员。目前,还没有建立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机构、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市、县(市)今年要继续加快劳动力市场和机构建设步伐,务必于2004年底前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任务,实现就业服务机构专业化。
在劳动力市场中,专业化的工作包括培训、教材、教员、考核、信息收集、整理、发布等。各地要提高,职业指导和信息网络建设等方面的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特别是职业指导师,一定要经过相应的培训,持证上岗。市级以上劳动力市场要有职业指导师和职业指导员3名以上,县级劳动力市场要有职业指导师和职业指导员2名以上,乡镇劳动力市场要有2名以上的职业指导师(员)。通过这个品牌,引导整体就业服务工作的专业化。通过提高就业服务体系专业化水平,不断地开发完善服务功能,最终实现就业服务工作的高效率和高质量。(www.daowen.com)
三、推动就业服务体系制度化,促使就业服务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
各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对岗位管理、设备管理、人员管理都要建章立制,按照政策引导和法律规范来发挥作用。各级政府举办的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失业登记制度、用工备案制度、职业供求分析发布制度、信息统计制度、工资指导价位发布制度等,把目前单项活动和一次性的工作要求变成制度性的安排,整个工作流程要优化,使就业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发挥就业服务的长效机制。
四、推进就业服务体系社会化,实现就业服务工作的全社会普及和提高
就业服务工作既是政府的责任,也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各地要动员全社会的资源,共同做好就业服务工作。一是发动全社会力量来开展就业服务工作。整合规范社会上的就业服务机构,构架一个以政府举办的就业服务机构为主,各有关部门、行业、民办等就业服务机构为辅的就业服务体系。二是劳动保障部门构筑平台,整合利用全社会资源,共同做好就业服务工作。三是发展信息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各级劳动力市场要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加快信息网络建设,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化手段,抓好与社会各方的信息对接,使信息、资源共享,让广大劳动者充分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就业服务工作的全社会普及和提高。
五、正确处理新“三化”与老“三化”的关系
1998年,国务院领导提出劳动力市场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即老“三化”)要求,我区的南宁、柳州、桂林三市的劳动力市场也列入全国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范围。经过几年努力,这三个劳动力市场已初步达到“三化”市场建设的要求。新“三化”对老“三化”既是一脉相承的,又是与时俱进的。两个“三化”都是坚持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方向,新“三化”是在老“三化”基础上的延伸扩展和深化提升,是立足于新的阶段、新的基础,对就业服务又提出高的标准和要求,其他已经建成的各地劳动力市场要在完善老“三化”的基础上,尽快建立新“三化”的就业服务制度。目前正在建设的各市、县(市、区)劳动力市场,要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标准实施,同时,按照“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的要求,明确目标,加快进程,把两步并做一步走,使就业服务制度和就业体系朝新“三化”的方向前进。
二〇〇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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