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政劳司字〔2000〕5号
各地、市、县劳动局:
为了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和非法职业中介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发〔2000〕2号)的要求,决定今后三年(2000—2002年),每年对劳动力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于每年2—3月,配合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农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在全区各地、市、县集中力量,对劳动力市场的所有职业中介机构进行清理整顿。
清理整顿的重点是:未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擅自组织劳动力跨行政区域就业,未领取“职业介绍许可证”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各种非法职业中介机构;违反有关规定,擅自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未按规定审核用人单位的招工招聘简章,向求职者提供虚假信息、作出虚假承诺,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或者无合法身份的求职者进行职业介绍活动,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非法行为,特别是以家政服务、信息咨询、婚姻中介、房屋中介等名义非法从事职业中介的行为;各种制度不健全,管理、服务不规范的职业中介机构。
对各种非法机构和各种非法行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坚决依法查处。对各种制度、管理、服务不规范的,要限期整改。
二、清理整顿要与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相结合。要督促各职业中介机构认真执行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劳动预备制和职业资格证书等制度,按要求做好求职和推荐就业各个环节的工作。(www.daowen.com)
三、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职业中介管理作为劳动力市场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的同时,加快建立统一完善的劳动力市场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招聘行为、劳动者的求职行为以及职业中介行为的管理。要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电话,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劳动力市场规范化运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通过检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南宁、柳州、桂林3个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城市要在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和规范化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四、加强宣传。要通过各种报刊、广播、电视、橱窗、宣传画等宣传媒介和途径,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大张旗鼓地宣传劳动力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宣传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标志,宣传劳动保障部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形成社会共识,树立起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的良好形象。对合法经营且成绩突出的职业中介机构和个人要及时进行宣传和表扬,对非法机构和非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提高广大求职者对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的鉴别能力,防止上当受骗。
五、清理整顿工作按照《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职业中介管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的通知》(桂政劳司字〔1998〕23号)的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按要求制定实施计划,严格组织,采取得力措施,避免走过场,确保整顿后劳动力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每年4月10日前,各地、市要将本地开展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的工作及效果等情况上报我厅劳动监察、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六、2000年3月下旬,我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部分地区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加强职业中介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部里也将组织人员到部分地区就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南宁、柳州、桂林3个劳动力市场秩序的情况作为2000年第一季度试点工作总结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按要求于2000年4月10日前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法制司及我厅所属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二〇〇〇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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