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2月,劳动部、人事部表彰全国劳动系统先进工作者:自治区劳动厅韦成明荣获“劳动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2000年12月,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表彰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南宁市劳动局获“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梧州市劳动局党委书记陈安莉(女)获“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2000年12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表彰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集体一等功和先进工作者、个人一等功:南宁市劳动局获“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北海市劳动局、百色地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获“全国劳动保障系统集体一等功”;梧州市劳动局党委书记陈安莉获“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工作者”,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麦思伟、柳州市劳动局局长崔放明、贵港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谭志仁、桂林市劳动局劳动力综合管理科科长邓希国获“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个人一等功”。(www.daowen.com)
2002年12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表彰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集体一等功、个人一等功: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养老保险部获“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集体一等功”;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信息技术部副主任赖永东、桂林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秦立伟、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董秀银、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覃文强、贵港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主任李泽芳、梧州市财政局局长(原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孔祥鹏、百色地区劳动服务公司经理农建新、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农培龙获“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个人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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