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广西通志·劳动和社会保障志-培训劳动仲裁干部

广西通志·劳动和社会保障志-培训劳动仲裁干部

时间:2023-08-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全年,自治区举办各类劳动仲裁学习班130期,培训劳动仲裁干部6704人次。全年,自治区各级劳动仲裁部门办班71期,受训3575人次。1999年8月12日—14日,举办劳动保障法治培训班,各地、市劳动局及厅有关业务处室115人参加培训。举办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提高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察执法水平,培训监察人员105人。举办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资格培训班,驻邕中直、自治区区直有关单位劳资管理人员、企业工会工作人员约100人参加培训班。

广西通志·劳动和社会保障志-培训劳动仲裁干部

1991年,自治区劳动厅参加国务院法制局、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培训班,劳动部举办的劳动行政复议及诉讼处长培训班,自治区法制局举办的立法培训班学习3次,参加学习5人。全年,自治区举办各类劳动仲裁学习班130期,培训劳动仲裁干部6704人次。

1993年5月26日—6月1日,举办自治区劳动仲裁办案培训班,各地、市、县仲裁干部84人参加学习。培训班分2期举行。培训内容有: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仲裁的程序、案件的调查及询问、证据的收集判断和运用、案件的终结等理论。举办自治区贯彻《中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简称《条例》)理论学习培训班,各地、市、县劳动部门主管仲裁工作的领导、干部和部分地区工会、经委、企业领导166人参加学习。培训内容:《条例》特点及贯彻执行、企业工资改革的方向、社会保险职工福利简介、劳动保护权益争议。组织地市劳动局领导、仲裁干部16人参加劳动部举办的《条例》培训班,组织自治区劳资干部60余人分期分批前往北京、广州参加劳动部及广州劳动学会举办的劳资干部培训班。全年,自治区各级劳动仲裁部门办班71期,受训3575人次。

1994年6月—9月,举办劳动监察证培训班3期(1期面授、2期函授),培训学员914名,经考试合格,全部获劳动监察证。举办5期学习贯彻《劳动法》培训班,前3期培训县以上劳动局正副局长、正副科长(经理、所长)和自治区直行业主管厅局劳动部门负责人,后2期培训有代表性的企业劳资干部,501人参加。组织公务员培训考试,培训课程为“行政管理学”“公文写作与处理”“行为规范”“社会调查研究方法”“法学基础与行政法”等,参加382人次,经考试,全部人员成绩合格或优良,101人获“干部岗位培训合格证”。年内,指导基层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参训人数3000人次。

1995年,组织7人参加劳动部在河北省承德市举办的全国劳动仲裁员资格培训班学习。举办3期自治区劳动仲裁员资格培训班,地、市、县专兼职仲裁员318人参加培训,58个县主管仲裁工作的局长带队参加培训,培训内容有:仲裁员资格必修课程;《劳动法》实施有关劳动合同制度、工资福利、劳动保护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及其适用范围,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在南宁、桂林、柳州三市各举办1期兼职劳动监察员学习班,在南宁市举办1期专职劳动监察员学习班。选派4名骨干参加劳动部的学习班。

1996年8月5日—12日,自治区劳动仲裁员资格培训班在北海市举办,各地、市劳动仲裁员286人参加培训。培训内容:仲裁员资格必修课程,有关劳动合同、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适用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及典型案例分析。10月21日—28日,举办自治区劳动系统“三法一条例”综合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对地市劳动局局长、副局长和劳动监察科、劳动安全监察科科长、副科长以及厅行政执法机构的负责人进行培训,共2期64人,考试均获结业证书。举办自治区劳动监察员培训班,100人参加。

1997年6月2日—8日,全国劳动系统“三五”普法培训班在南宁市举行,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劳动部门的170余人参加培训。学习宪法香港基本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行政诉讼法及行政复议条例等基本法律法规。年内,举办3期驻邕中直、自治区区直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班,参加人员有各主管部门的劳资干部,企事业单位的厂长(经理)、劳资干部、工会干部300余人,培训内容:企业依法行使劳动管理权利义务,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和开除、除名、辞退违纪职工及工资、福利保险、职工培训、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女工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举办中直、自治区区直单位劳资人员培训班,讲解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行政处罚规定》和配套的法律法规、劳动监察业务知识以及如何办理劳动监察年审等,126名劳资人员参加。

1998年6月3日—5日,举办劳动仲裁员资格培训班,各地、市、县专兼职仲裁员103人参加。培训内容:仲裁员资格的必修课程,《劳动法》实施有关劳动合同制度、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其适用范围,当前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中难点、热点问题的政策以及案例分析等。(www.daowen.com)

1999年8月12日—14日,举办劳动保障法治培训班,各地、市劳动局及厅有关业务处室115人参加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听证办法》以及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并就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中的一些具体疑难问题进行探讨。

2000年7月6日—7日,广西劳动保障学会和厅人事处举办劳动和社会保险讲习班,邀请德国专家博士汉欧力来广西讲学。介绍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沿革,社会保险的组织机构、运作规则、特点等情况,德国劳动就业制度的立法概况,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的职责,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的处理,集体合同和集体谈判等情况。讲习班130多人参加。年内,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依法行政培训班,厅各处室及各地市劳动局的负责人60余人参加培训,并进行闭卷考试。举办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提高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察执法水平,培训监察人员105人。

2001年,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举办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170多人参加。与广西劳动保障学会联合举办4期中直、自治区区直、地市直企事业单位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培训班,1期社会保险争议处理行政复议法规培训班。

2004年,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厅机关各处室、自治区社保局各部室、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各科室以及厅所属各单位全体工作人员150余人参加培训学习。举办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资格培训班,驻邕中直、自治区区直有关单位劳资管理人员、企业工会工作人员约100人参加培训班。举办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业务专题学习班,厅各处室、自治区社保局、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厅所属各单位的全体人员参加学习。举办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班,各市、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员180人参加培训,培训内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的制作、如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调查取证等。举办自治区劳动保障行政许可实务培训班,各市、县(区)劳动保障局分管局领导及经办劳动保障行政许可业务的工作人员100多人参加培训。

2005年,全自治区举办6期《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学习培训班,培训监察员600多人。举办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培训班,汇编专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学习工具书。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编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手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手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艺术》(一)、(二)、(三)册等工作用书,方便监察员学习。1996—2005年,自治区劳动厅每年均举办1~2期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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