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三优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成果亮眼广西通志

三优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成果亮眼广西通志

时间:2023-08-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的16个窗口单位申请“三优”文明窗口称号进行检查验收。3月,自治区劳动厅印发《关于在全区劳动保障系统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和“三优”文明窗口创建活动的决定》,在自治区劳动保障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7月,授予自治区劳动保障系统第五批“三优”文明窗口单位5个。

三优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成果亮眼广西通志

1998年,自治区劳动保障系统开展创建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三优”文明窗口活动。10月,厅机关党委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中开展创建“三优”文明窗口活动的通知》,对全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创建“三优”文明窗口活动再次提出要求。

1999年3月,自治区劳动厅开展检查验收,并结合开展创建“三优”文明窗口活动通知精神,要求各地、市、县劳动局社会保险局,本厅各有关处室(单位)一并贯彻执行。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的16个窗口单位申请“三优”文明窗口称号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对申报单位中4个单位的实地考核和明察暗访,厅党组决定,推荐梧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参加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创建“三优”文明窗口先进单位评选。8月,自治区劳动厅下发《关于在全区劳动保障系统中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三优”文明窗口活动的通知》,要求创建活动坚持以立为本、重在建设、贵在坚持、讲求实效的原则。12月,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精神,部署在全自治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开展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以激励窗口单位工作人员,促进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2000年1月,梧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所获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三优”文明窗口称号。3月,自治区劳动厅印发《关于在全区劳动保障系统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和“三优”文明窗口创建活动的决定》,在自治区劳动保障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要求至年末,全部地、市和部分县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有一个窗口单位创“三优”达标。6月,召开自治区劳动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暨行风建设评议员聘任大会,明确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指导思想、评议内容、方法和步骤,要求评议活动采取“统一部署,上下联动,部门和行业自评为主,内评与外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001年2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授予南宁市劳动监察大队等21个单位为全区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三优”文明窗口单位的决定》,授予自治区劳动保障系统第一批“三优”文明窗口达标单位16个地、市、县21个单位为“全区劳动保障系统‘三优’文明窗口达标单位”。8月,授予自治区劳动保障系统第二批“三优”文明窗口单位5个。

2002年3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自治区劳动保障系统第三批“三优”文明窗口单位3个。至4月,全自治区检查验收合格的窗口单位29个。

2003年2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自治区劳动保障系统第四批“三优”文明窗口单位1个。7月,授予自治区劳动保障系统第五批“三优”文明窗口单位5个。(www.daowen.com)

2004年4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自治区劳动保障系统第六批“三优”文明窗口单位5个。9月,授予自治区劳动保障系统第七批“三优”文明窗口单位3个。至此,自治区劳动保障系统评出7批“三优”文明窗口单位43个。

2005年,广西有7个窗口单位被评为全国劳动保障系统2004—2005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单位,11个窗口单位被评为自治区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

表8-3-3 2001—2004年自治区劳动保障系统“三优”文明窗口单位表

表8-3-4 获全国劳动保障系统2004—2005年度、自治区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