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广西通志·劳动和社会保障志:劳动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及成果

广西通志·劳动和社会保障志:劳动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及成果

时间:2023-08-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1年,自治区劳动厅劳动计划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加快。建立新的适应计划商品经济发展要求的劳动计划管理体制,对职工工资总额和全民单位职工总量加强宏观调控。根据改革和全自治区的情况,试行劳动计划体制改革选择柳州市和玉林地区。改革使劳动工资计划管理工作展现全新面貌。

广西通志·劳动和社会保障志:劳动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及成果

1991年,自治区劳动厅劳动计划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加快。改革方向:建立计划经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劳动计划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范围。

1992年,自治区劳动厅改革劳动计划管理体制,对企业实行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国民经济主要指标按比例增长。特别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条例》颁布以后,各级劳动部门还权企业,给予企业安排计划自主权,满足企业生产发展的用工需求,提高计划适用性。建立新的适应计划商品经济发展要求的劳动计划管理体制,对职工工资总额和全民单位职工总量加强宏观调控。实行工资基金管理制度和工效挂钩的双控办法,抑制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监督职工人数计划实现。对企业实行“增人不增工资,减人不减工资”。全自治区全民单位职工总量得到控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除执行完成劳动工资计划外,还对计划工作进行重大改革:把招工、用工、分配权还给企业;改变计划方法,由原来指令性计划变为与相关经济指标挂钩动态弹性计划;把计划范围由全民所有制扩展到各种所有制单位,并逐步由企业扩大到全社会;改变计划手段,由过去行政管理改变以法律、经济为主的调控。根据改革和全自治区的情况,试行劳动计划体制改革选择柳州市和玉林地区。将原来静态劳动工资计划改为相关指标系数进行动态调控弹性计划,为搞活企业创造宽松环境。改革使劳动工资计划管理工作展现全新面貌。(www.daowen.com)

1993年,自治区要求建立起“国家宏观调控、分级分类管理,企业自主用人和自主分配”的新计划机制(企业劳动工资管理体制)。对企业招工、工资总额、技工学校招生不再下达指令性计划。运用弹性劳动工资计划的工作措施,核定全自治区地方全民单位新增非农国民收入工资含量来调控工资增量;按综合生产发展速度与职工人数增长比例来调控职工增量,促进全自治区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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