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广西矿山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全年全自治区矿山工伤事故死亡212人,比上年下降25%。其中,国营矿山死亡49人,下降38.80%;乡镇矿山死亡162人,下降20.20%。百万吨煤死亡率由上年的35.50人下降到17.80人。
1992年5月—6月,自治区发生5起水淹矿井灾害和事故,合山地区连续降暴雨,地表积水通过小煤窑渗透井下,水淹柳花岭矿和东矿斜井,两矿井相继停产,损失700多万元。7月,右江暴雨涨水,那龙煤矿1号井被淹没,损失400万元。8月,东罗矿务局板雷矿106号井因水泵房电器设备发生故障,造成水淹下山采区,停产3个月。9月,因停电,水淹五联矿3个掘进工作面和1个采煤工作面。2个矿井损失270万元。全年,全自治区矿山工伤事故死亡247人,比上年上升16.50%。其中,国有矿山死亡65人,上升32.70%;乡镇集体及个体矿山死亡115人,下降29%。
1993年,全自治区矿山工伤事故死亡266人,比上年上升7.70%。其中,国营矿山死亡59人,下降9.20%;乡镇集体及个体矿山死亡159人,上升38%;无证矿山死亡48人,下降28.40%。
1994年5月—8月,广西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合山矿务局7处矿井有5处受灾,县营煤矿被淹15处,乡镇小煤矿被淹1800多处。来宾、忻城、宜州、罗城、都安、环江、马山、合山、全州、钟山等县(市)的矿井全部或大部分被淹。全自治区煤矿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全年,全自治区矿山发生事故死亡347人,比上年上升30.50%。其中,国有矿山死亡56人,下降5.10%;集体矿山死亡83人,上升56.60%;私营矿山死亡116人,上升9.40%;无证矿山死亡91人,上升89.60%。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23起,死亡128人、重伤6人,分别上升91.70%、146.20%、200%。
1995年,全自治区矿山发生各类因工伤亡事故322起,死亡472人、重伤97人,分别比上年上升23.90%、36%和56.50%。其中,国有矿山死亡54人、重伤42人,分别下降3.60%和上升7.70%;集体所有制矿山死亡107人、重伤14人,分别上升28.90%和27.30%;私营矿山死亡261人、重伤29人,分别上升96.20%和81.30%。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36起,死亡197人,分别比上年上升56.50%和53.90%;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恶性事故4起,死亡63人,分别上升1倍和1.17倍。
1996年,全自治区矿山发生因工伤亡事故275起,死亡433人,分别比上年减少20.20%和8.30%。其中,国有矿山死亡70人,增加29.60%;非国有矿山死亡363人,减少13.20%。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34起,死亡194人,分别减少5.60%和1.50%。9月11日,合山市发生矿山透水重大事故,死亡38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广西最大的一起矿山生产责任事故。
1997年,广西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欠佳,发生多起死亡人数超过10人的重大安全事故。10月13日,东罗矿务局五联矿二号井发生特大突水淹井事故,死亡18人。全自治区矿山发生各类因工伤亡事故208起,死亡335人、重伤74人,分别比上年下降24.60%、22.60%和26%。其中,国有矿山死亡61人,下降12.90%;非国有矿山(含无证)死亡274人,下降24.50%。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28起,死亡172人、重伤12人,分别比上年下降17.70%、10.90%和61.30%;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5起,死亡71人,分别上升1.50倍和44.90%。
1998年,全自治区矿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59起,死亡292人、重伤83人,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下降23.60%和12.80%,重伤人数上升12.20%。其中,国有矿山死亡47人,下降2.30%;非国有矿山(不含无证)死亡214人,上升0.50%。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24起,下降14.30%;死亡178人,上升3.50%。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5起,死亡89人,事故起数与上年持平,死亡人数上升25.40%。(www.daowen.com)
1999年,全自治区矿山发生因工伤亡事故169起,死亡269人、重伤93人,事故起数、重伤人数分别比上年上升6.30%和12.10%,死亡人数下降7.90%。其中,国有矿山死亡106人,上升125.50%;非国有矿山死亡163人,下降33.40%。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24起,与上年持平;死亡140人,下降21.40%。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3起,死亡50人,下降40%和43.80%。
2000年,全自治区矿山发生各类因工伤亡事故165起,比上年下降2.30%;死亡288人,上升7.10%;重伤72人,下降22.60%;直接经济损失1073.50万元,上升33.80%。其中,国有矿山发生事故55起,上升25.70%;死亡42人,下降60.40%。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22起,下降8.30%;死亡172人,上升22.90%;重伤23人,上升43.70%。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4起,死亡74人,分别上升33.30%和48%。煤矿发生重大死亡事故34起,死亡95人。其中,国有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5起,死亡23人,百万吨死亡率4.61‰。发生重特大死亡事故12起,死亡67人,占死亡人数的70.50%。
2000—2001年,发生一次死亡20人以上矿山重大事故4起,其中,2000年12月,百色龙川金矿冒顶事故,死亡20人、轻伤3人;2001年1月,来宾三五乡泡水煤矿透水事故,死亡21人;2001年5月,合浦恒大石膏矿冒顶事故,死亡29人;2001年7月17日,南丹县龙泉矿冶总厂拉甲坡矿特大透水事故,死亡81人。
2002年,广西煤矿生产事故全年发生死亡事故28起,死亡73人,事故数比上年减少5起,死亡人数上升19.70%,百万吨死亡率16.71‰。其中,地方国有煤矿死亡48人,百万吨死亡率12.01‰。重特大死亡事故5起,死亡44人。最大的死亡事故是南宁市矿务局二塘煤矿井下火灾事故,死亡30人。
2003年,全年煤矿发生死亡事故20起,死亡34人,分别比上年降低28.60%和53.40%。
2004年内,全自治区煤炭百万吨死亡率4.05%,国有煤矿杜绝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2003—2005年,未发生一次死亡2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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