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广西通志中的劳保领域重要篇章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广西通志中的劳保领域重要篇章

时间:2023-08-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在内的安全生产设备列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范围。同月,自治区质监局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普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安全监察会议部署工作,确定柳州市、桂林市为试点。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广西通志中的劳保领域重要篇章

1991年起,自治区劳动部门加强对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危险性生产设备在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上的安全管理,并制定管理规定,劳动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不准出厂。自治区内外安装维修专业队伍必须获得劳动部门核发的安装维修许可证、单位资格证和个人上岗证后,方可在自治区辖区内承接安装、维修电梯、起重机等特种危险性生产设备的业务。是年,自治区按国家劳动部颁发的《关于对建筑企业实行安全资格认证的通知》《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运营与监察规定》等通知规定,严格对特殊设备的安全监督。要求全自治区加强劳动安全监察和特种危险设备的检验,进一步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1993年,自治区劳动安全监察继续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强化“特别危险场所”“特种危险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监察。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1月7日,自治区劳动厅根据劳动部《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劳动局贯彻执行,认真贯彻《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对电梯运行实行安全使用证制度。对在用电梯实行安全年检制度。对无证运行或因日常维护不善、管理混乱而造成伤亡事故的电梯使用单位,各地劳动部门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

1994年,自治区开展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的认证与监察,加强危险行业、危险场所的重点监察。5月,自治区劳动部门根据劳动部关于《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要求,再次对全自治区从事安装维修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有56个单位通过审查取得安装维修安全认可证。规定在广西境内使用的电梯必须经劳动部门安全检验合格,取得安全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是年,全自治区建立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站14个,加强对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危险性生产设备的检测检验,保证该类设备的安全运行。

1995年,自治区全面开展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防雷装置等特种危险设备的安全检验工作,安装维修队伍实行安全技术认可制度;对建筑施工和易燃易爆场所实行监察检查,控制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2月11日,自治区劳动厅转发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在自治区境内的电梯必须经自治区劳动行政部门认证的安全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准用证后方准投入使用;未取得自治区劳动行政部门安全资格认可证和个人上岗证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在自治区境内从事电梯安装、维修业务;各级劳动部门要认真履行国家监察职权,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1996年,自治区各级劳动部门在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基础上,加强对特种危险设备的安全监察,强化现场监察力度,对易燃易爆场所、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监管检查,预防事故发生,职工伤亡的人数比上年有所下降。

1997年,自治区安全生产管理继续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时,认真开展特种危险设备,特别是在用起重设备和电梯的检测检验工作。全年,检验在用起重机2114台、电梯1543台、厂内运输车辆709辆,并对1家起重机厂进行资格认证。

1998年,自治区各级劳动部门加强现场安全监控和预防性安全监察。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监测检验和监督机制,严格实行生产、安装安全许可制度,共审换和颁发特种设备制造、安装许可证41份。年内,发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事故17起,死亡5人。

1999年,自治区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和监察机制,坚持实行生产、安装许可证发证、换证制度,共颁发特种设备制造、安装许可证41份。

2000年10月起,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职能移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质监局依照国务院1982年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有关规范,实施检验监督,制定《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问题的意见》。从2000年10月开始,质监局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仍然按照劳动部1997年发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劳动中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同时,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和游乐设施安全检验管理,实施注册登记。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由使用单位向设备所在地的市(地)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客运索道由国家客运索道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客运索道安全使用许可证”。全年,全自治区在用锅炉3214台、固定式压力容器3740台、罐车503辆。在用锅炉完成定期检验2891台,定检率90%,在用压力容器完成定期检验2472台,定检率66.10%;发生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重大事故8起,死亡14人、受伤10人。(www.daowen.com)

2001年2月,国家质监局决定用3年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普查登记工作。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在内的安全生产设备列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范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又将其安全事故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范围,明确企业和管理部门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月,自治区质监局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普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安全监察会议部署工作,确定柳州市、桂林市为试点。但由于当时各市(地)、县安全监察机构还未从劳动部门划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普查登记工作只印发普查表格20万份和一批宣传资料。年底,各地、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相继成立,地、市、县的职能移交工作结束。年内,开展查处土锅炉、无证液化气充装站和超期钢瓶充装使用违规行为,共普查锅炉1064台、压力容器233台、游乐设施511处,定期检验锅炉2641台、压力容器2800台、气瓶38.33万只、电梯1723部、起重机械2340台、游乐设施40台。

2002年4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质监局《广西壮族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普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锅炉、压力容器(不包括气瓶)、特种设备普查登记工作必须于2002年底前完成。全自治区14个市(地)有12个市(地)以当地人民政府的名义下发相关文件并成立相应机构,协调处理普查工作中有关问题。10月底,自治区质监局在北海召开普查验收观摩会,12月中旬完成对14个市(地)的验收工作。12月17日—20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验收组对广西普查登记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出动人员1.08万人次,涉及使用单位1.91万家,普查特种设备4.56万台。查封设备317台,停用设备963台,报废拆除设备353台,消除一批安全事故隐患。全年,组织4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检查设备8990台、管道379千米,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433台设备责令停用,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全自治区发生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14起,死亡12人、受伤12人。

2003年,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好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普查整治的收尾工作及设备隐患治理工作。建立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对新增特种设备以及在用特种设备信息进行动态跟踪。开展安全大检查6次,检查使用单位2575家,取缔土锅炉273台,整治隐患设备859台,发出安全监察意见书1002份。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6起,死亡3人、受伤14人,与上年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5.50%和72.70%,受伤上升14%。事故总体呈大幅度下降趋势,尤其是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至2003年底,全自治区普查登记在用的特种设备有5.27万台、压力管道1819千米、各类气体充装站374个、各类气瓶251万只。

2004年,自治区、市、县质监局层层签订特种设备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察监督目标责任书,制定特种设备及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暂行预案。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9326家、特种设备2.40万台,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设备7278台,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941份,责令停用整改设备1325台,取缔土锅炉、土压力容器366台。全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定检率分别为87.20%、76.30%、92%、78.40%。年内,各地完成气瓶普查建档610万只。出动人员6300人次,普查登记压力管道总长200.38万米,发现隐患199处,发出监察意见指令书,限期整改。1—10月,全自治区发生特种设备事故14起,死亡12人、受伤9人。其中,土锅炉事故3起,死亡3人、受伤1人;土压力容器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3人。比上年(不含土锅炉、土压力容器事故)事故起数增加5起,死亡人数增加5人,受伤人数减少1人。

2005年,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关于加强发电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自治区发电单位的特种设备管理。全自治区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出动1.06万人次,特种设备检验人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84%。检查特种设备制造、安装、使用单位7662家,检查设备2.58万台,设备综合定检率91.60%。全年,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9起,死亡7人,发生数、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下降40%和46%。

表7-3-1 2000—2005年广西特种设备事故统计表

注:2000年未统计机电类特种设备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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