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基金征缴与支付监督检查-广西通志劳动和社会保障志

基金征缴与支付监督检查-广西通志劳动和社会保障志

时间:2023-08-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8年,广西开始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与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自治区劳动厅和各级劳动部门成立基金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基金清查工作。中央驻桂行业予以纠正,并对已支付的养老金由企业负担。将上划的基金退回广西社会劳动保险部门,作为个人缴费基金。从检查的情况看,广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总的来说是比较好的,没有发现贪污、挤占、挪用等严重违法违纪现象。失业保险基金方面。

基金征缴与支付监督检查-广西通志劳动和社会保障志

1998年,广西开始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与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自治区劳动厅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关于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全面清查的通知》精神,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审计厅对1996—1998年自治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两金”)管理中的违纪违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自治区劳动厅和各级劳动部门成立基金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基金清查工作。清查方式,首先由各级社会保险机构自查,然后由各地、市社会保险机构对所属县(市)的清查情况进行核查,最后由自治区组织检查验收小组对各地、市的清查工作进行验收、汇总。通过清理检查,基本查清和核实1996—1998年自治区“两金”管理中的违纪违规情况:(1)至1998年3月底,自治区1996年“两金”审计和其余挤占、挪用基金合计54444.93万元,收回本金22524.59万元,收益4889.48万元,尚未收回31810.34万元,损失110万元。1996年“两金”审计和其余其他违纪违规金额4737.88万元,其中纠正金额743.53万元,未纠正金额3994.35万元。(2)1998年4月以后,新动用社会保险基金400.21万元,其中已收回50.28万元,尚未收回349.93万元。(3)1998年4月—7月,自治区清理回收挤占、挪用基金734.19万元,收回利息35.06万元。通过清查,至1998年7月末,自治区收回挤占、挪用基金23309.06万元,占自治区基金累计结存数的16%;收益4924.54万元,尚未收回挤占、挪用基金31426.08万元(含“两金”审计未收回部分)。部分社会保险机构外借基金审批手续不健全,一些社会保险机构没办审批手续动用基金;部分社会保险机构用定期存单、国库券为其他单位贷款担保;个别社会保险机构养老金未收入专户储存,存入信用社,到期信用社无力支付;个别社会保险机构出现新的挤占、挪用基金现象。

1999年,自治区劳动厅、审计厅和财政厅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财政部《关于对行业统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审计的通知》精神,对中央驻桂6个行业14个部门管理的养老保险基金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自治区劳动厅、审计厅和财政厅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并抽调39人组成6个审计组开展审计工作。重点审计行业部门本级及汇总报表有关核算资料和情况,并延伸抽审部分基层单位。经审计,摸清中央驻桂行业统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情况:(1)中央行业统筹在广西的1997年末基金滚存结余13301.56万元,应调增基金3841.64万元。(2)1998年1月—8月,基金收入39350.52万元,基金支出39140.88万元;中央主管部门下拨给统筹行业养老保险基金7250.08万元,统筹行业上划养老保险基金给中央主管部门7507.15万元。至1998年8月末,基金滚存结余13254.13万元,加上1998年9月—1999年2月中央下拨的470.48万元和利息收入150.19万元,计13874.80万元,审计调增基金结余8975.17万元。至1999年2月,移交地方结余基金5566.47万元,未移交地方结余基金8308.33万元。

审计发现,中央驻桂企业尚未移交地方结余基金8308.33万元,在1999年10月末前移交完毕。部分中央驻桂行业没有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1999年末未达到国家规定离退休人员9377人,支付养老金2199.04万元,加大养老金开支。中央驻桂行业予以纠正,并对已支付的养老金由企业负担。部分中央驻桂行业除执行国家规定外,还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将各种补贴在统筹项目中列支,加大养老金开支。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对统筹项目作出明确规定,然后再作统一处理。建设银行广西分行和中国银行广西分行根据各自总行的有关规定,分别上划各自总行1994—1997年计提的补缴、补齐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差额261.76万元和107.41万元,两项上划中央主管部门369.17万元。由于补缴、补齐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差额属于个人缴费部分,属于结余的基金。将上划的基金退回广西社会劳动保险部门,作为个人缴费基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广西分公司根据集团公司指令,对1994—1996年养老金个人缴纳部分进行调整补缴、补齐67.03万元,未做基金收入而是挂在基金暂存款账上。建议按规定纳入基金收入账,并移交给广西社会劳动保险部门,作为个人缴费基金。

2000年,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组织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三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专项检查的具体要求。通过专项检查,基本摸清和核实1998年—2000年6月自治区“三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其中,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基金方面。1998年—2000年6月,中央财政通过预借和转移支付等方式支持广西34994万元,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至2000年6月,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已使用资金33009万元,结余1985万元。从检查的情况看,广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总的来说是比较好的,没有发现贪污、挤占、挪用等严重违法违纪现象。失业保险基金方面。至2000年6月,自治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17万人。1998年—2000年6月,全自治区收缴失业保险基金4.80亿元,支出2.17亿元,累计滚存结余基金5.51亿元,确保64413名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方面。至2000年6月底,全自治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39.02万人,其中离退休人员54.55万人。1998年—2000年6月,全自治区收缴基金62.40亿元,中央财政补助收入3.24亿元,支出76.29亿元。至2000年6月,全自治区基金累计滚存结余18.76亿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筹集存在难度大、资金缺口严重;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征缴困难,企业欠费比较严重等情况。至2000年6月,“两金”累计欠费11.96亿元;被挤占、挪用的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追收力度不够,追收比较困难。1998年—2000年6月,自治区清理收回被挤占挪用的养老保险基金2.1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0.39亿元;至2000年6月,全自治区尚未收回养老保险基金1.1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980.6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进展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不到位,影响社会保险工作正常开展。

2000年9月—10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全面清理检查工作。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联合成立清理检查领导小组,制定清理具体要求。通过清理检查,基本摸清至2000年6月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情况,其中,基金结余方面。全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8.08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20.03亿元、失业保险基金5.42亿元、医疗保险基金360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71亿元、生育保险基金5600万元。结余基金分布方面。银行存款24.14亿元、非银行金融机制存款6000万元、购买债券2.39亿元、购买股票1200万元、暂付款2.40亿元、临时借款2800万元、暂存款1.29亿元。挤占、挪用基金和其他违纪方面。自治区挤占、挪用基金1.32亿元,其中人民政府批准6000万元、主管部门批准4400万元、社保机构批准2700万元,财政部门批准1100万元、全自治区其他违纪基金6600万元。实物基金方面。全自治区以物顶费形成的基金1341.18万元,其中已入账918.53万元,未入账422.65万元。社会保险调剂金方面。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27342.41万元,地市级调剂金7037.7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1795.29万元、地市级调剂金177.42万元。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方面。自治区社保经办机构经办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大部分地、市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失业保险基金有部分地、市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医改已经启动的地、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已基本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于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调剂金、失业保险调剂金,自治区尚未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方面。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款24.14亿元,存在挤占、挪用基金未能及时收回的情况。至2000年6月,仍有13086.40万元挤占、挪用基金未收回。个别地方由于人民政府领导对社保基金征缴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得力,收缴率下降,养老金的支付出现缺口,给“两个确保”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个别地方不能按时确保发放。部分企业漏报、瞒报、少报工资总额,少缴社会保险费,个别企业虚报离退休人数、待遇,冒领离退休金等问题,以及拒缴社会保险费问题处罚力度不够,造成征缴困难。

2001年9月—11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关于继续开展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组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继续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三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基本摸清和核实2000年7月—2001年6月自治区“三项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其中,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方面。2000年7月—2001年6月,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支持广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94亿元。2001年1月—6月,全自治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到位资金2.91亿元,同比增长35.90%;全自治区支付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2.94亿元,同比增长1.42倍;代缴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1.13亿元,同比增长42%。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使用资金缺口得到缓解,全自治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基本上都纳入财政专户进行管理,没有发现被挤占、挪用等重大违纪现象。失业保险基金方面。2000年7月—2001年6月,全自治区收缴失业保险基金3.20亿元,基金收缴率66%,基金支出1.86亿元。按“三三制”转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5957.36万元,实际开支5057.60万元,确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2000年7月—2001年6月,当期欠缴失业保险费1.18亿元,累计欠缴失业保险费1.91亿元;上缴失业保险调剂金343.41万元;累计滚存结余基金6.69亿元。其中,2000年6月底以前挤占、挪用基金1487.47万元,回收基金447.85万元;欠缴失业保险费6840.19万元,追缴1057.10万元。2000年7月—2001年6月,挤占、挪用基金余额565.37万元,清理回收259.92万元;违纪违规基金43万元。2001年,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没有发现违纪违规情况。养老保险基金方面。2000年7月—2001年6月,全自治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8.33亿元,总支出37.71亿元,累计滚存结余20.64亿元。2001年1月—9月,自治区征缴养老保险费18.8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0亿元,基金收缴率90.30%;清理回收企业历年欠费1.88亿元。累计发放基本养老金24.72亿元,发放率100%。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离退休人员55.72万人,社会化发放率98.50%。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筹集方面。2001年1月—6月,企业出资部分很少,占全部筹资总数的11.40%,基本上靠财政支持和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部分地、市发放基本生活费发生困难。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征缴难,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缺口大,欠费严重。其间,自治区征缴当期养老保险费12.06亿元,基金收缴率86.80%。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99亿元,当期基金缺口4.0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当期收入1.51亿元,支出1.03亿元。至2001年6月,自治区累计欠缴养老保险基金近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1.91亿元。被挤占、挪用的养老和失业保险基金追收力度不够,追收难度较大。2000年发现的挤占、挪用基金大部分地区已作追收,但仍发生新挤占、挪用基金现象。2001年1月—10月,仍有少部分市、县发生新挤占、挪用基金现象,在养老保险基金出现严重的支付风险,缺口很大的情况下,仍从工伤和女工生育保险基金中挤占,有问题不向上级及当地党委、人民政府汇报,没有按照规定的途径和程序报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到位率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后,部分地方经费不到位,特别是县一级经办机构,个别县工作人员无法按月领取工资,有些地方业务费拨付不正常等,影响社会保险工作正常开展,影响社会保险费的收缴。

2002年9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根据中纪委、监察部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纪检组、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组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并在各级社会保险机构自查的基础上,对各地、市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基本摸清和核实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其中,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方面。至2002年6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62亿元、自治区各级财政补助资金4.87亿元,分配使用10.86亿元,期末结余1.63亿元;2002年1月—6月,全自治区按“三三制”原则筹集资金1.59亿元;各级财政设立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资金安排由劳动保障部门与财政部门研究提出意见,经人民政府批准,由财政部门统一拨付,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专款专用。自治区发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1.64亿元,使全自治区在中心的下岗职工100%足额领取基本生活费和代缴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基金方面。1998年—2002年6月,全自治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累计109.69亿元,能按有关规定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从1999年起,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管理;中央财政分配广西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2.23亿元(不含自治区财政直接分配华侨企业1900万元),已分配使用19.23亿元;1999年—2002年6月,广西地方财政补助养老保险资金1.01亿元,其中省级9194万元、市地级772万元、县级145万元;2002年1月—6月,为自治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61.22万人,离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20.92亿元,发放率100%,当期没有发生拖欠。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的离退休人数60.04万人,社会化发放率98.10%。至2002年6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滚存结余21.7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方面。至2002年6月,全自治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13万人,失业保险覆盖率72.10%;2002年上半年,全自治区为8.20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月平均发放人数1.39万人,没有出现应发未发情况;全自治区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4000万元,增长29.34%,其中失业保险费收入1.66亿元;至2002年6月,自治区累计欠费2.2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累计滚存结余6.69亿元。各市(地)、县失业保险基金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列收列支,市(地)、县失业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少数县(区)纳入财政专户工作正在进行。医疗保险基金方面。各地市和自治区本级正式启动实施基本医疗保险,至2002年6月,自治区有14个市(地)本级和91个县及自治区本级96个统筹地区全面启动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194.47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70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97亿元,累计滚存结余2.73亿元。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方面。至2002年6月,自治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15.66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06.12万人,2002年1月—6月,生育保险收入2358万元,支出1474万元,累计结余7759万元。

1998年4月以前,全自治区仍有1.17亿元被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没有收回。“两个确保”补助资金滞留在财政,没有及时下拨到位。全自治区还有养老补助资金4.30亿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63亿元滞留在财政部门没有及时下拨。个别县、市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的社会保障资金未能按时足额划入财政专户管理,有部分资金滞留在国库。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困难,欠费严重。1998年4月以后,全自治区挤占、挪用和违规动用社会保险基金250.54万元。至2002年6月,全自治区参保企业历年累计欠缴养老保险费9.35亿元、失业保险累计欠费2.2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当期出现较大缺口。2002年上半年,全自治区14个地、市当期养老基金均不同程度出现缺口。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筹集困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基本上靠财政支持和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部分地、市发生发放基本生活费困难。

2004年6月—7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查处挤占、挪用社会保障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开展查处和纠正挤占、挪用社会保障资金专项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市自查的基础上对部分市、县进行重点抽查。通过专项检查,基本摸清自治区挤占、挪用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并对一些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其中,2001年—2004年5月,桂林、贵港玉林、崇左、来宾5个市存在挤占、挪用社会保障资金,挤占、挪用资金455.84万元。至2004年7月,全自治区按规定纠正和归还挤占、挪用基金191.86万元。(www.daowen.com)

2005年,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两次大的检查。4—10月,组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其中,常规稽核方面。实行书面稽核和实地稽核相结合方式,对参保企业稽核30%以上。重点对各险种的参保职工人数、缴费职工人数、领取保险待遇人数、缴费工资基数、应缴保险费数、实缴保险费数、应领保险金数、实领保险金数、缴费比例、缴费时间、保险待遇的领取人数、资格等稽查。将生产经营正常,有缴费能力却不按时足额缴费的单位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数额较大的单位作为重点稽核单位,督促其规范缴费行为,补缴以往欠费。1—9月,养老保险书面稽核7363家62.50万人,实地稽核2206家35.65万人,应参保未参保1.11万人、参保未足额缴费6134人,少报基数1.35亿元、少缴养老保险费3857万元、补缴金额755万元。医疗保险书面稽核1.32万家60.54万人,实地稽核6438家36.20万人,查出应参保未参保1034人、参保未足额缴费9.65万人,少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1022万元、少缴医疗保险费8万元、补缴医疗保险费120万元。工伤保险书面稽核2175家27.60万人,实地稽核175家5.80万人,查出应参保未参保1354人、参保未足额缴费1.66万人,少报工伤保险缴费基数210万元、少缴工伤保险费73.70万元、补缴工伤保险费13.40万元。生育保险书面稽核1896家24.19万人,实地稽核122家2.91万人,查出应参保未参保1000人、已参保未足额缴费7334人,少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231.50万元、少缴生育保险费18万元、补缴生育保险费10万元。

专项稽核方面。开展以中央行业为重点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专项稽核。选定铁路和有色行业作为重点稽核对象。铁路行业有参保职工7万多人,占中央行业参保总人数的1/3,行业跨越广西、广东、贵州、湖南四省(自治区)。有色行业有参保职工近3万人,单位之间的经济效益差距较大,有经济效益较好的,也有列入破产清算的。至9月底,稽核铁路和有色行业单位32家10.51万人,占参保总人数的30%,查出少报缴费基数5621万元、人数2071人,少缴社会保险费1595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1574万元,失业保险费21万元)。

支付稽核方面。采取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年审制度、严格执行签到制度,防止冒领、欺诈社会保险待遇行为。1—9月,核查出冒领、欺诈社会保险待遇127人,涉及金额23.38万元,已追回16.82万元。

清理企业欠费方面。年初,自治区劳动保障部门对全年的清欠工作做具体安排,制订清欠方案,下达清欠任务,签订目标责任状,实行“一把手”责任制。1—9月,全自治区企业补缴欠费2.22亿元,其中,养老保险追回企业历年欠费1.77亿元。

企业缴费信用制度建设方面。通过对参保企业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企业分别评定为不同的信用等级,增强企业的自我约束力和自我规范意识。

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主要问题。社会保险稽核机构队伍尚不健全,稽核力量不足,对缴费单位实地稽核率达到规定要求难度较大。经办经费安排不足,影响稽核工作开展。有些地方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重视程度不够,企业人员流动频繁,稽核工作难度较大。部分企业处于瘫痪或濒于破产,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成为清欠老大难。针对上述问题,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机构,选配高素质人员充实稽核队伍;整合稽核力量,理顺工作机制;加强与地方财政协调沟通,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增加经费投入,使社会保险工作正常运行;加大稽核力度,确保社会保险对象应保尽保和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

2005年7月—2006年2月,组织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摸清社会保险基金的基本情况。总体情况: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按自治区、市、县三级统筹区域进行管理。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规定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收入户、支出户及财政专户,按时将收入户存款转存财政专户,做到专款专用。经办机构建立基金管理内控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及管理3个环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基金总支出、结余基金管理以及运营等情况: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54.06亿元,基金总支出59.18亿元,基金滚存结余54.1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6.42亿元,基金总支出4.28亿元,基金滚存结余16.24亿元;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2.98亿元,基金总支出13.78亿元,基金滚存结余29.3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0.89亿元,基金总支出0.37亿元,基金滚存结余4.15亿元;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0.71亿元,基金总支出0.33亿元,基金滚存结余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和制度运行方面。广西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主要采用手工报送、磁盘报送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以经办机构基金财务报告和与基金收支相关的业务数据为主要监督内容;及时搜集财政、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基金管理数据,进行检查分析和信息对比;发现疑点和问题,通过电话询问、函件、咨询以及实施现场监督等方式进一步了解情况,查清存在问题。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实施细则》《2005年社会保险稽核实施方案》等,基金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在基金征缴、支出、管理、监督等方面加大力度,各项制度运行状况良好。社会保险基金潜在风险分析预测方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性为主,投资模式单一,按现行法规规定,除保证正常开支外,其结余部分仅限存入国有商业银行或购买国债,增值空间小,造成隐性损失。广西人口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基金支付压力日趋加大,需要寻求一条基金保值增值的新途径。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问题方面存在困难企业多,有的欠费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或面临破产,企业资不抵债,使追欠工作越来越难。同时,历年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也因企业的困难回收难度越来越大。资金匮乏导致“金保”工程进展较慢,网络尚未建成,无法及时收集数据,审核、分析各项指标及其变化情况,导致传送速度慢、数据不够准确,稽核面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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