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8月,自治区劳动厅转发劳动部《关于建立“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的通知》,劳动部为培养大批具有优秀品质和高超技艺的技术工人和能工巧匠,建立“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形成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引导、鼓励广大工人立足本职,钻研技术业务,岗位成才。从1995年开始,广西建立“广西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和表彰50名,由自治区劳动厅颁发“广西技术能手”奖章和荣誉证书,符合技师、高级技师任职条件者,可优先评聘技师和高级技师。“广西技术能手”评选条件参照“全国技术能手”条件,经职工自愿申报或组织推荐,由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向自治区劳动厅推荐,经自治区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
2002年3月,被评为第六届“广西技术能手”的干部职工
1998年5月,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自治区劳动厅、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共青团中央、劳动部1995年10月制定的《全国青年岗位能手奖励办法》,作出《关于表彰1996年度广西杰出(优秀)青年岗位能手的决定》。青年岗位能手是指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敬业爱岗,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能够优质并超额完成本岗位各项年度考核指标,创造较好经济效益的企业青年职工。各级各类青年岗位能手分别授予相应级别的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奖章和证书。全国和省级青年岗位能手可越级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技术职称和职务,享受所在行业和单位规定的待遇和同级组委会给予的一次性奖励。
2000年5月,自治区劳动厅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竞赛管理的通知,设立“广西技术能手”称号奖项,成立“广西技术能手”评审委员会,自治区劳动厅厅长任主任委员,委员由自治区劳动厅、机械局、石油化学工业局、冶金局、水利厅、建设厅、工人考核委员会以及柳州铁路局、自治区路桥总公司等单位的处(室)负责人组成。经基层企业(单位)评选,地、市劳动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推荐,自治区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自治区劳动厅授予“广西技术能手”称号。(www.daowen.com)
2002年3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表彰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自治区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4月,发出开展“第六届全区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7月,成立第六届“广西技术能手”专家评审委员会,厅长和副厅长担任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8月,经基层单位推荐,地、市劳动保障部门、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初审,自治区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干部职工“广西技术能手”称号。
2004年6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立“广西技能大奖”和广西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制度。成立第七届(广西首次评选)“广西技能大奖”和“广西技术能手”专家评审委员会。各市劳动保障部门和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初评,推荐候选人和候选单位,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荣誉称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