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0月,自治区商业厅、劳动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商业系统实行技师聘任制实施细则》,确定商业系统实行技师聘任制首先在饮食服务、钟表修理和制冷专业的20个工种及中(西)式糕点制作、冷藏工、酱油、食醋制作专业的5个工种。聘任技师的比例限额控制在实行技师聘任制工种范围的技术工人总数的2%以内。至年末,广西实行技师聘任制(全民所有制)工种55.73万人,应聘技师1.12万人,评聘技师1128人,占应聘数的10.12%。其中,1991年评聘技师161人。由于高级技师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需在技术密集、工艺复杂的行业中具有高超技能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技师中考评、聘任,不是技师的普通晋升,所以至年末,广西未评聘高级技师。1992年,评聘技师1500人。
1993年5月,自治区劳动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师聘任制暂行办法》,规定技师评聘工作实行技师资格考评与聘任分开的原则,凡从业的工种(岗位)属于国务院有关行业归口部门和原劳动人事部规定的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工种范围的固定工人、劳动合同制工人均属评聘技师的对象。技师考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劳动态度、工作业绩、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及培训技术工人的能力等,以考核操作技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的能力以及工作业绩、革新成果为重点。技师考评由本人申报,业务主管部门工人考核委员会组织评审,已取得考评技师许可证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所、站)可以面向社会承担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工作。属自治区直属单位和跨地、市考核单位评审合格的人员由自治区劳动厅核发技师合格证书,地、市、县单位评审合格的人员由自治区劳动行政部门委托地、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发技师合格证书,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与被聘技师签约聘用,任期3~5年。全年评审工人技师1385人,占历年累计数的38.10%。经自治区劳动厅审核合格技师1120人。1994年,评审工人技师1110人。
1995年5月,自治区劳动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技师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对工人技师进行不定期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以定期考核为主,以考核工作业绩、技术革新为重点。技师考核由所聘单位工人考核委员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技师年度考核表”要求进行。已聘技师被考核为优秀称职的继续享受工人技师的有关待遇,并作为续聘的主要依据,连续3年考核优秀者具有优先申报高级技师资格,被考核为不称职的应予解聘。《工人技师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施行后,规范工人技师的业绩考评标准。全年,技师评聘2000多人,当年,第一次评聘广西首批高级技师65人。1991—1995年,全自治区技师评聘5005人。
1996年5月,自治区劳动厅根据劳动部《关于高级技师评聘的实施意见》,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技师评聘实施办法(试行)》,高级技师评聘工作实行高级技师资格考评与聘任分开的原则。高级技师的任职条件为任技师职务3年以上,贡献突出,具有本专业(工种)高超的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和解决本专业(工种)高难度生产技术问题等方面成绩显著,能热心传授技艺、绝招,培训技术工人,指导、带领技术工人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基层工人考核委员会(小组)完成高级技师考评后由地、市业务主管部门工人考核委员会审核,再由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工人考核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报送自治区劳动厅统一审批和核发高级技师合格证书。全年,考核技师628人、高级技师12人,颁发技师证书628人、高级技师证书6人。
1997年8月,自治区劳动厅调整工人技师评审程序,首先由基层工人考核委员会(小组)考评后由地、市业务主管部门工人考核委员会审核,再由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工人考核委员会评审,最后自治区劳动厅统一审批和核发技师合格证书。全年考核技师591人、高级技师85人,颁发技师证书584人、高级技师证书85人。(www.daowen.com)
1996—2000年,全自治区共考核技师4792人、高级技师278人,颁发技师证书4197人、高级技师证书242人。其中,1998年,考核技师2129人、高级技师77人,颁发技师证书1805人、高级技师证书70人。1999年,考核技师1156人、高级技师67人,颁发技师证书917人、高级技师证书45人。2000年,考核技师292人、高级技师37人,颁发技师证书263人、高级技师证书34人。
1995年5月,广西首批高级技师考评试点工作总结暨颁证大会
2001年5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进一步明确技师、高级技师的申报条件和考核内容,印发《关于我区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以“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宗旨,高度重视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坚持标准,把好质量关,使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沿着正常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全年考核技师709人、高级技师61人,颁发技师证书407人、高级技师证书29人。2002年9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全年考核技师1132人、高级技师105人,颁发技师证书701人、高级技师证书61人。年内,自治区交通、经贸、水利、新闻出版等行业继续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全自治区有622人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比上年增长42.60%。2003年6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广西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全年考核技师955人、高级技师125人,颁发技师证书776人,高级技师证书86人。2004年3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广西“三年万名”新技师培养计划》,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原则,对现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办法进行调整,各地级市、自治区直有关行业及有关试点企业、行业协会均可直接组织开展技师考评工作,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并核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同时,选择柳州钢铁(集团)公司等10家国有企业作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企业,统筹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流动、激励和保障7个工作环节,推动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全年考核技师2280人、高级技师224人,颁发技师证书1938人、高级技师证书157人。
2005年,考核技师5355人、高级技师1093人,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3341人,其中,技师2978人、高级技师363人,分别比上年增长7.70%和59.50%,颁发技师证书1058人、高级技师证书1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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