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广西再就业培训:16.17万就业培训,9.26万人成功就业

广西再就业培训:16.17万就业培训,9.26万人成功就业

时间:2023-08-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治区及各地、市成立再就业培训工作指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国“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和指导、检查、督促再就业培训工作。自治区劳动厅和有关部门成立广西再就业工作指导小组,建立创业培训基地,授权培训机构。全年全自治区组织就业培训16.17万人,结业15.08万人,结业后就业9.26万人。筹集再就业培训经费5908.40万元,支出再就业培训经费5114.12万元,人均培训经费补贴标准405元。

广西再就业培训:16.17万就业培训,9.26万人成功就业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深化,企业实行优化组合,减员增效,出现下岗职工。1998年2月,劳动部制定《“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要求贯彻落实中共十五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组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作为当前和今后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重要任务。5月,广西根据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普遍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再就业困难的情况,运用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手段,促进培训与就业相结合,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创造条件。自治区及各地、市成立再就业培训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国“三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和指导、检查、督促再就业培训工作。对下岗职工的数量、分布、年龄、素质、技能水平及就业愿望等进行调查,在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再就业培训目标、任务,重点抓纺织铁路机械煤炭军工等下岗职工较多的行业的再就业培训。在开展再就业培训时,围绕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取舍培训项目,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南宁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免费为下岗职工进行转业、转岗培训,受训人员实现再就业率60%。全年,培训国有企业下岗职工14.58万人次。

1999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及再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增强下岗职工市场竞争就业能力,并对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所需经费作出安排。自治区劳动厅和有关部门成立广西再就业工作指导小组,建立创业培训基地,授权培训机构。各级各类就业训练机构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为宗旨,组织转业、转岗培训结业4.32万人,有3.56万名下岗职工参加培训,结业2.81万人,结业后实现再就业1.92万人。对下岗职工实行免费培训,培训结业经考核合格的,劳动保障部门免费颁发结业证书,并优先推荐、介绍就业。全年自治区计划再就业培训20.60万人次,实际培训18.67万人次(其中职业指导11.17万人次、技能培训3.50万人次);培训后再就业8.58万人次,就业率45.96%;投入再就业培训经费1092.45万元。

2000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训练中心开展就业训练9.25万人,结业9.10万人,其中,下岗职工2.20万人、失业人员2.30万人,结业后就业6.10万人。免费为中央和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的4147名下岗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结业后实现再就业或已有就业去向的1784人。

2001年起,广西实施“三年二十万”再就业培训计划,2001—2003年组织20万人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再就业培训。各地、市、县劳动行政部门以抓培训促就业为宗旨,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开展多种专业技能的减免费培训班,让有就业意向的下岗职工基本上都能得到一次减免费培训。8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展计划委员会、监察厅、建设厅、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工会、妇联及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9个部门及地、市、县组织有关部门对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从1998年开始至2001年6月,各地均开设多种专业技能减免费培训班,南宁市等8个地、市累计培训下岗职工15万人次以上。其中,南宁市下岗职工100%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做到有就业意向下岗职工都得到一次减免费培训。全年全自治区组织就业培训16.17万人,结业15.08万人,结业后就业9.26万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训练中心开展就业训练9.57万人,结业9.38万人,其中下岗职工1.83万人、失业人员2.70万人,结业后就业6.36万人。自治区本级就业训练中心开设烹调、种养、美容、美发、家电维修、服装裁剪等18个专业,培训后实现就业15.55万人。

2002年,广西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社会培训机构培训25.49万人,结业24.25万人,其中,下岗职工2.29万人。自治区本级重点抓好特困和破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全年培训中央、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5433人,培训后实现就业1250人,有就业去向和意向的2950人。(www.daowen.com)

2003年4月,各地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方针,在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专业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强化市场就业意识教育和实践能力的训练,提高市场竞争就业的能力;下岗失业人员重在转岗、转业技能的培训和就业政策、就业观念的教育,提高其自谋职业和政策扶植下实现再就业的能力。8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按照5月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再就业培训实施办法》规定,制定《驻邕中、区直单位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评定办法》14条,确定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华南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广西华侨学校等12家培训机构为定点机构,负责驻邕中央、自治区直属单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1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报告负责驻邕中央、自治区直属单位和各市、县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定点机构159个(民办53个)。

2001—2003年,广西培训下岗职工、失业人员21.41万人,占下岗失业人员总数的49.83%,其中女性10.67万人。劳动保障部门直属教育培训机构培训17.42万人,占培训人数的81.34%,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培训近4万人。培训合格人数20.26万人,其中女性9.98万人,培训合格率94.60%。培训后实现再就业13.43万人,其中女性6.24万人,再就业率62.70%。筹集再就业培训经费5908.40万元,支出再就业培训经费5114.12万元,人均培训经费补贴标准405元。

自治区定点培训机构免费培训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其他就业转失业人员,每培训合格1人并实现就业的,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自治区财政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培训机构补贴500元;培训合格但未实现再就业的按全额500元的75%补贴375元。2004—2005年,全自治区继续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分别为9.38万人、7.85万人,其中各级就业训练中心培训7.07万人、5.17万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训2.15万人、2.49万人,技工学校培训1565人、1917人;培训后实现再就业分别为8.68万人、7.61万人,就业率92.54%、9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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