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前,广西技工学校按统一的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实行单一培养中级技术工人的模式,工种(专业)设置没有考虑劳动力市场需求,造成技工学校毕业学生与劳动力市场的需求脱节。1991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要求技工学校改革过去单一培养模式,在培养目标上逐步做到“长短结合,初、中、高并举”。同时,自治区劳动厅在安排技工学校招生计划中,首先保证新、扩建项目和技术复杂、生产急需工种(专业)用人需要,要求技工学校努力做到定向招生、定向分配。即学校招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培养合同,把招生与分配结合起来,探索一条与学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相结合的路子。1991年,梧州市技工学校与梧州市造纸厂、新华电池厂(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制药集团、桂江船厂等大中型企业签订培训合同,根据企业需求工程(专业)定向培养学生,学生毕业后到这些企业工作。
1993年3月,自治区劳动厅《关于深化我区技工学校教育改革的意见》提出技工学校要以中共十四大精神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为指导,以开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加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以培养中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初级技术工人、高级技术工人或社会急需的其他各类人才。
1995年,劳动部、国家计委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级技能人才的需要,提出在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的基础上组建高级技工学校,主要培养高级技术工人、技师、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其他高级职业技能人才。经自治区劳动厅批准,少数技工学校开始设立高级技工班。在原技工学校的基础上建立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按劳动部要求“突出技工教育特色,体现以素质教育为目的”“在以培养中级技术工人为主的同时,能承担高级工等多种培训任务”。9月,建立自治区重点技工学校——南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培养汽车运输、维修行业中级技工人才。开设6个专业。年末,广西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中初级、中级和高级技术工人的培养比例为3.5∶6.3∶0.2。
1996年9月3日,自治区劳动厅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通知》中要求“进一步深化技工学校改革,建立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灵活开放的办学机制;在培养层次上以中级工为主,将初、中、高级技能培训结合起来,根据培养目标和用人单位的要求,确立工种(专业)设置和培训期限”。各技工学校进一步明确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社会主义觉悟、良好职业道德和具有职业技能的劳动者,即称“四有”(有文化、有道德、有理想、有技术)人才,培养生产技术较为复杂的中级技能人才。(www.daowen.com)
1999年5月,自治区劳动厅在技工学校招生计划中,根据专业设置调整和市场经济对劳动力需求变化及广西产业结构情况以及技工学校办学条件,按需培养。对国务院部属的6所学校招生607人,全部招收初中文化,学制3年,培养中级工;自治区、地、市属81所技工学校招生2.16万人(招收初中文化2.12万人、高中文化410人),学制3年的培养中级工,学制2年的初中文化培养初级工、高中文化培养高级工。
2004年,设立技师学院,培养目标为符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一级标准要求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设立广西第一所技师学院——广西机电技师学院。
2005年2月,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发挥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各类职业院校培养高级技能人才的作用。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三年万名”新技师培养计划,全面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确定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广西机械高级技工学校、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桂林市第一技工学校、广西石化高级技工学校、广西轻工高级技工学校、柳钢(集团)公司高级技工学校、梧州市机电技工学校8所学校为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机电项目)学校培训基地。是年,全自治区技工学校招收高级工学历教育新生1400人,高级班毕业学生3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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