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广西技工学校管理办法规定及措施制定情况

广西技工学校管理办法规定及措施制定情况

时间:2023-08-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1—2005年,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技工学校的管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在不同时期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规定和措施近20部。1991年3月25日,自治区劳动厅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使学校对学生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1999年10月,自治区劳动厅重新修订《广西技工学校社团管理办法》,规范管理技工学校社团,充分发挥其学术研究作用。

广西技工学校管理办法规定及措施制定情况

1991—2005年,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技工学校的管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在不同时期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规定和措施近20部。

1991年3月25日,自治区劳动厅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使学校对学生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992年,自治区劳动厅拟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工学校教育技师评估意见》,将技工学校的教育技师管理运用评估手段标准化、科学化。

1993年4月,自治区劳动厅贯彻劳动部颁发的《技工学校招生规定》,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使技工学校选拔符合要求的优秀学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的技术工人。1992—1993年,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工学校毕业生分配暂行办法(试行)》,使毕业生分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995年,自治区劳动厅转发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技工学校管理的通知》,各地、市及劳动行政部门认真履行对技工学校的综合管理职责,技工学校的开办、更名、撤销按照劳动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有关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举办的技工学校由自治区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报自治区级人民政府批准,已经批准开办的技工学校不得随意改为其他性质的机构。同时,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劳动制度改革的要求,提出《关于深化我区技工学校教育改革的意见》,要求技工学校以中央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为指导,以开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为目的,主动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建立起面向市场、面向城乡、自主办学的机制。

1997年10月,自治区劳动厅转发劳动部《关于贯彻落实〈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通知》《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行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贯彻落实,社会力量办学健康有序发展。(www.daowen.com)

1999年10月,自治区劳动厅重新修订《广西技工学校社团管理办法》,规范管理技工学校社团,充分发挥其学术研究作用。

2000年10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暂行办法》,规范技工学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程序。

2003年5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广西技工学校“十五”发展规划(2001—2005年)和社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从2003年起,在全自治区技工学校中开展高级技工学历教育工作,对学生开展以掌握高级职业技能为培养目标的学历教育。6月,制定《“广西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实施方案》,采用多种形式加强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术工人的培养。2004年8月,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设立技师学院的实施意见(暂行)》,提出技师学院的培养目标,主要担负高素质、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培养。着重承担技师、高级技师的正规教育培训,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培养目标为符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一级标准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同时,承担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生产学习指导教师培训进修和需要获得职业资格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2005年9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工学校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工学校教育质量评估细则》,各技工学校适应时代要求,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增加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学校树立市场化办学理念,实施多功能办学,除组织学历教育外,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短期培训,实行校校和校企联合办学,开展培训、鉴定和就业“一条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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