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自治区劳动厅信访受理及处理情况统计

自治区劳动厅信访受理及处理情况统计

时间:2023-08-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3年,自治区劳动厅受理群众举报案件,对重点事件和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对治理公路“三乱”问题,落实三条措施:一是召开全厅职工大会传达会议精神。其中,接待来访5.60万人次,处理来信2982件,有效地化解矛盾。其中,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处理来信、来访3543件,分别回复群众来信1588件,接待来访1955人次,含194次3人以上的集体上访事件。年内,仅厅信访室处理来信、来访2930件。

自治区劳动厅信访受理及处理情况统计

1991—1995年,自治区劳动厅信访室受理群众来信6477件,接待群众2418人次。

1993年,自治区劳动厅受理群众举报案件,对重点事件和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如,对反映武宣县、防城港市、横县、灌阳县在招工中违反规定,高额收费引起企业和群众的不满的事件,先后派人深入基层,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合山市劳动局在无企业招工而由求职者自找用工单位挂靠接收,擅自招收城镇待业人员356名为全民所有制合同制工人,对收取各种费用20.88万元的错误后果进行纠正查处。同时,把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结合起来,开展专项治理,自上而下对收费项目、范围、标准、收费的使用和管理等进行规范,坚决纠正和制止擅自出台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放宽收费审批权限等行为,取消或停止执行由地、市、县自行制定、批准的58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1994年取消18项劳动系统不合理收费后,各地、市劳动局领导对所辖市、县不合理收费进行检查监督。但是还有个别县(市)在招工、招生中“搭车”进行一些不合理收费,引起群众不满。1994年有16件、1995年有6件,均进行调查核实和纠正。如,凭祥市部分教师来信反映该市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时收费不合理,自治区劳动厅即会同南宁地区劳动局组成工作组到凭祥市进行调查,弄清事实真相。凭祥市人民政府为稳定山区教师队伍,在1993年7月下文批准该市教育局和劳动局从民办教师中招收录用154人为合同制工人(仍任教师),每人收费3000元,后来又有少数民办教师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中转为公办教师却不用交费,引发转为合同制工人教师的意见。问题查清后,经市有关部门协商妥善解决问题,避免一起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对劳动系统乱收费问题,自治区劳动厅除发文强调外,还要求各地、市劳动局设立举报电话,对不合理的收费举报并进行依法处理或转有关部门处理,劳动系统不合理收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1996年,自治区劳动厅注重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侧重纠正劳动系统“三难”(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工作作风,对招工、招生、调动、“农转非”收费以及上路拦车发放务工许可证等进行监督和案件查处。全年,接到群众举报劳动系统信件16件,其中反映收费问题7件、上路拦车发证5件、“两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使用不当4件,均及时查办、转办或督办。对治理公路“三乱”问题,落实三条措施:一是召开全厅职工大会传达会议精神。二是责成有关单位发文督促检查。三是派出4个检查组到钦州市、梧州地区、玉林地区的部分县(市)劳动局进行抽查,并重申各级劳动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形式上路设卡或拦车发放务工许可证。从检查情况看,自治区桂东南靠近国道、省道的县(市)在春节过后,组织农民工有序流动的高峰期,有部分县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和聘用的临时工会同公安、交通部门上路拦车发放务工登记卡情况。违背国务院治理公路“三乱”有关规定,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给予纠正,对藤县劳动局违反规定办证多收的3.65万元上缴县财政,对问题突出的责成写出书面检查,从而杜绝劳动系统上路拦车发放务工许可证事件。对不合理的收费,厅领导曾3次在全自治区劳动局局长会议上强调,严禁各级劳动部门超标准收费,搞所谓“小秋收”。在接到举报凭祥、扶绥、合浦、合山、钦州等县、市劳动部门在办理招工、招生中不合理收费的信件后即派人调查、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得到企业和群众的谅解。全年受理各种案件8件,结案6件,接待来人来访19人(件)。

1998年以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再就业问题突出,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待来信、来访和政策咨询件次逐年增加。1999—2005年,自治区劳动厅的信访工作根据时代背景和统计口径,大体分两个阶段。(www.daowen.com)

1999—2002年(第一阶段),全自治区劳动保障系统受理信访22.06万件。其中,来信1.28万件、来访20.78万人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平均每年受理5.52万件,其中,2000年受理来信、来访5.90万件,比1999年增加2.32倍。其中,接待来访5.60万人次,处理来信2982件,有效地化解矛盾。2001年,受理来信、来访7.09万人次,比2000年增加20.10%。其中,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占来信总件数的25.53%,失业保险问题占来访总人次的12.98%,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情况占来信来访总件次的10.52%,劳动关系占总件次的10.36%。10人以上联名来信2658件,占20.77%;3人以上集体上访7594批次,占5.95%。2002年,全自治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高度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并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结合本地群众上访的实际,做好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和疏导化解工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依法规范群众上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逐级、有序上访。年内,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接待来访和处理来信7.30万件。其中,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处理来信、来访3543件,分别回复群众来信1588件,接待来访1955人次,含194次3人以上的集体上访事件。

2003—2005年(第二阶段),全自治区受理信访40.82万件。平均每年受理13.61万件,比1999—2002年增加2.62倍。其中,接待来访平均每年13.12万人次,增加2.50倍;处理来信平均每年4888件,增加1.50倍,涉及5人及5人以上群体来访8748次,平均每年2916次。其中,实际来访人数100人以上的群体来访11件,2005年9件。来信、来访人次和件次与上阶段相比大幅度增加,其中2003年最高,全年来信、来访15.77万件,占3年信访件次的38.60%。2003年,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信访工作。年内,仅厅信访室处理来信、来访2930件。其中,处理群众来信1059件,接待来访1871人次。2004年,信访量比2003年下降26.30%,2005年,受理信访13.34万件,比2004年增加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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