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并轨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并轨

时间:2023-08-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职工协议期满后按规定由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防城港市率先在自治区内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8月末,全自治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速度排名全国第10位。继防城港市之后,玉林、贵港2个市也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失业保险逐渐成为下岗失业人员的主要保障形式。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并轨

从1998年起,国家开始实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在国有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全部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三三制”原则筹集资金,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自治区实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后对推动国有企业改革脱困、维护社会稳定起到重要作用。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职工协议期满后按规定由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

1999年,自治区严格规范下岗职工管理,从职工下岗到进再就业服务中心、签协议,获得基本生活保障,缴纳社会保险,接受再就业培训、再就业指导,以及实现再就业出中心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等每一个环节,通过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使下岗职工管理工作规范化。加强对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资金拨付程序,保证专款专用,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条保障线”衔接工作。

2000年,自治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人数大幅度增加,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制度并轨难度大,自治区失业保险基金积累不多,下岗职工出中心而又无法实现再就业,失业保险基金难以支撑。企业因为困难无力支付经济补偿金,国家又没有明确规定财政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协议期满无法解除劳动关系仍滞留在企业,并轨工作难度加大。7月,柳州市出台下岗职工不再进再就业服务中心,直接进入失业保险,实行“并轨”。下岗职工反应强烈,纷纷要求进中心,确保生活着落。下半年以后,广西加强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进入失业保险人员数量与资金需求量预测,密切关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数量与基金供求的变化。建立预警预案制度,对可能出现的基金缺口,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预算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下岗职工按规定进中心领取生活费。

2001年,在试点基础上,自治区加快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步伐。6月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宁市召开全自治区“两个确保”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实行企业新的裁员不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由企业依法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进行失业和求职登记,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防城港市率先在自治区内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www.daowen.com)

2002年,广西继续把巩固“两个确保”作为劳动保障第一位工作和首要任务,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9月30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各级人民政府继续按照“三三制”原则落实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基金,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进一步巩固“两个确保”,稳妥做好企业新裁减人员和出中心的下岗职工,按规定及时提供失业保险,符合条件的,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内,在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5.28万人,都按时足额领到基本生活费。

2003年5月8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自治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和规范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管理,各类服务型企业新增岗位新招用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在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原属国有企业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的企业,可按规定为下岗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暂定执行至2005年末。8月末,全自治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速度排名全国第10位。全年,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4.36万人,其中下岗职工从第一条保障线新进入失业保险第二条保障线5200人。12月,广西当期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8.90万人,以当月全自治区下岗职工在中心人数1.21万人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在2种保障形式中所占比例为88%,比上年末失业保险所占份额提高29个百分点。继防城港市之后,玉林贵港2个市也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失业保险逐渐成为下岗失业人员的主要保障形式。

2005年,广西稳妥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失业调控工作初见成效,并轨工作基本完成,新的下岗失业人员直接进入失业保险,符合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至年末,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6.12万人,比上年增加8200人,增长5.40%。城镇登记失业率和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全部控制在年度目标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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