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2005年,广西就业服务体系以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待业保险和生产自救四大支柱为标志,把劳动就业和就业服务工作融为一体,相互衔接,成为培育和发展劳务市场的主要依托。全自治区各地、市、城区都设有劳动部门所属的就业管理机构——劳动服务公司。1993年起,广西开始构建劳动力市场体系,从劳动力市场结构、内容、管理办法、运行秩序、规则等方面进行部署。建立和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监督有力的劳动力市场,实现劳动力市场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重点抓好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力市场、地市级劳动力市场以及劳动力输出大县的劳动力市场建设,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进入21世纪,就业服务向社区延伸,形成多层次的就业服务网络。按照劳动力市场建设要“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目标,加大劳动力市场建设力度。出台劳动力市场服务规范,制定招聘广告审批制度,实行职业介绍许可制度,制定并实行录用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劳动力市场管理监督保证体系;加强服务场所的基础设施和计算机网络等硬件设施建设;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促进劳动力供求信息交流,促进劳动者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展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形成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主体、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补充的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
至2005年,广西劳动力市场的场所建设和信息网络建设,就业服务体系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各级劳动力市场集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申请、鉴定申报、档案托管、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服务职能于一体,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完善的就业服务。(www.daowen.com)
2003年1月,自治区副主席王万宾(前中,挥手示意者)考察自治区本级劳动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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