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中国的)宗教首当其冲是社会化的、官方的而非个人的,且日复一日越来越被礼仪化也越来越枯燥,(在这种情形下)宗教情感(在人们心中)处于什么样的位置呢?在周朝中后期宗教情感似乎受到不同哲学流派的影响而发生变化。
古老的宗教情感是对宗教实践的回应,而宗教实践只有到死才能停止;这样的宗教情感主要是与不时进行的公众的和私人的周期性的宗教活动紧密相关527。祭祀活动和大型庆典其实并不是宗教生活的全部:宗教生活的界限远不止如此;它以它的教规和季节性的禁忌来管制所有人的生活及其社会关系。这是宗教生活的根基,而祭祀活动,不管它如何重要,只是用来衔接每个周期中的关键时刻。深厚的宗教情感是唯一能使大部分中国人,包括大多数贵族,主要是那些缺乏官职的贵族,以及所有平民的情感相通,因此尤为重要;他们也是仅凭着这种宗教情感参与到大众的宗教生活中来。当夏天到来时,村长打开村庄的大门,一家之长打开家门,通行费被取消,所有人和牲畜都离开村中的家前去田间的窝棚生活,严格的家庭纽带被放松,三个家庭一起住在同一个窝棚里,这是因为所有人都知道271-272 在这个露天和开放的季节,一切都应该被实实在在地打开,他们每个人在各自的领域完成了“夏令”,这也令他们感到他们为保证世间的运行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同样,到了冬天,人们关上村门和家门,还涂上灰泥把门关得更严,人们都回到家中,动物被关到牲畜棚,在外游荡的动物就归了那个将它抓回并关起来的人,人们知道这样做了“此所以助天地之闭藏也”528,他们便如此参与了世间秩序的延续。
但在这种普罗大众的思想之上叠加着那些进行祭祀的权贵的私念,他们希望祭祀应该立即为他们带来个人的好处。甚至礼仪本身也支持这种想法,比如在祭祖仪式的最后,尸为了感谢人们所供奉的祭品,(向主祭者)承诺好运。这种情感虽是自然的,但与官方宗教的基本理念相违背,是会受到谴责的:正因如此,(公元前)672 年虢国内史参与虢公祭拜丹朱(传说中的尧帝之子)的仪式时留意到虢公请求增加领土,内史宣称这种自私的想法会激怒神灵从而带来不幸,几年后的(公元前)658 年,虢国被晋侯击败,预言成真。反对个人“求利”而追求大众的利益,这大致应该是崇拜的唯一目的,并以此为目的根据祭祀的意愿将牺牲品的价值进行分类,除了错误的礼仪之外,那些以自私目的而为之的事也是不对的。这是(公元前)4 世纪的主流思想,《左传》的作者在此时期经常有这样的表述。几个学派在提到这个观点时将其扩展,认为在祭祀活动中主祭者的意愿,或更广义地说,主祭者的思想状况尤为重要。墨子学派大师作了一个比较,将能够好好供奉神灵的人与那些即使主人看不到也会做好自己工作的仆从相比较,从而引申出这样做是没有任何自私企图的。272-273 孔子学派由孔子的一段话来表达同样的意思:“祭祀(祖先的亡灵)时应如同祖先在场一样,祭祀神灵时应如同神灵就在面前。”(“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孔子学派在这一点上的立场很清晰。“祭祀的日子里(文王)一半欢喜一半悲伤:供奉祭品时,他(因亲人到场而)欢喜,祭祀结束时,他(因离别而)悲伤。”同时,“祭祀时虔诚的儿子必须全心全意,满怀敬意”,礼节只应是他的内心情感的外在表达,即便如此,他也不能对传统礼仪进行任何变革、限制或增加:人们便是如此诠释礼仪化—它是由内心情感引发的简单系统的外在动作。
如果说这个时期的中国人着重调整祭祀的意愿以达到满意的效果,这并不代表他们始终相信神灵真实地存在。在某些文人圈子里,受占卜派及其“阴”(与“阳”)的理论影响,同时也受道家理论的影响,人们开始怀疑神灵的存在:这些观点流传甚广,为此墨子在(公元前)5 世纪后半叶专门以他的著作的一篇来展现神灵的存在。事实上,宇宙可以用阴阳理论来解释,无须任何神灵的介入,通过阴阳这两种原始物质的相互作用以及它们的变化可以产生出世间万物;在这些宇宙间恒久不变的定律面前,王室众神庙里神灵的作用和干预显得微不足道。上帝尚可通过去个性化529 自救,将自己变成273-275 简明的“天”,即“阳”的最初及最主要的体现;同样,后土及所有的土地神可以成为“阴”的体现;但对其他神灵便无能为力了。对于上帝本身,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人们质疑他是否能介入(人间的事务):齐景公因为疾病想杀死他的祝官以便让祝官到上帝处向上帝美言,他的大臣晏子劝说道:“上帝神,则不可欺;上帝不神,祝亦无益!”530对于死者的亡灵亦是如此,人们并未明确地表明是否相信他们的存在,但怀疑他们是否保留着意识,“如果死者有知”531 这句话经常出现在周末的文字中。这些思想上的变化并没有改变祭祀及庆典本身,但似乎限制了人们对神灵在崇拜仪式中所扮演的角色的认识,而这个角色始终都比较薄弱,并且当人们以哲学方式诠释祭祀的有效性时会将神灵排除在外。
这两种理念原本应该互相排斥,因为其中一个认为当人们供奉神灵时,被供奉者真实地加入到祭祀仪式中,而另一个却倾向于否定神灵的存在,但这两者却并无太多障碍地共存在一起,或许是因为它们突显了宗教活动的不同侧面:一方面它将人们的注意力放在主祭者及其精神状况上,人们所保留的理念是主祭者需保持特殊的精神状态,全心全意进行祭祀,此外为了准备祭祀活动,主祭者还需培养他的德行和意志;另一方面它理性地解释了整个仪式的有效性:为混杂的仪式提供了一个总体的基调。此外古老的、要遵循周期节奏的观念也还根深蒂固。由此得出了一个有关宗教庆典的特殊的理论:宗教庆典被视为将“天道”和“人道”和谐划一的方法275-276;所谓天道即阴阳在物质世界中通过“五行”所进行的活动;而人道是精神世界的活动;一方面要在正确的时间完成这些宗教庆典,另一方面要在此时调整意愿,不让神灵介入。如此人们便可以理性地解释所有的仪式532。举例来说,日食和月食会将军队召集到土地神社旁以便拯救和解放那个被魔鬼吞食了的星球。如果以哲学的方式来取代这个对日食和月食的神话般的解释即是:光和太阳属于“阳”而黑暗属于“阴”,日食是“阴”之于“阳”的胜利;或者说大地是“阴”,从而土地神也是“阴”,因此人们要与“阴”斗争以拯救“阳”,这就是为什么人们攻击“阴”的代表土地神。这个新的解释完全改变了仪式的意义,宗教活动的意义随着一代又一代而改变但礼仪保持不变。如果说冬天的生活是收紧的,人们不能在田间劳作,这是因为此时由“阴”,即静,主导;如果说夏天的生活是扩展的,人们在这个季节开启一切,在田间劳动,这是因为此时由“阳”,即动,来主导。阳会上升而阴会下降,直至夏至,从夏至开始两者向相反方向运行直至冬至,春分和秋分则是两者相等的时间。天子每个季节要住在圣殿不同的宫殿中,这也是为了在不同季节跟随阴阳的运行:天子在秋天进行惩罚(此为阴),在春天进行奖赏(此为阳);宫殿中的五个厅堂是与五行相关的。此外,人们认为阴在阳之下,因此对待它们的方式也有所不同:人们向阴发号施令,进攻它,而对阳,人们向它祈祷。当洪水到来的时候,人们通过将市集搬走来加强阴。市集由君王的妻子建立,位于276-277 北,为阴;再由建立市集的人主持仪式将它搬走,这样就加强了阴,将阴置于可以战胜阳的状态。而当干旱来临时,人们通过让女巫在太阳下跳舞强迫阴出现,女巫与在她们身上附体的神灵一样属于阴,而太阳属于阳;起初巫师跳舞祈雨的古老仪式本身就是为了能将雨求来,现在仪式的意义改变了,变成了只不过是阴阳交替的情形中的一种。对亡者的祭拜包括对地下的魄奠酒以及用烟气供奉天上的魂:这是因为人和所有事物一样是由阴和阳组成的。这样的解释虽然简单但却看起来充满理性,因此吸引了很多这个时期的文人,凡事都用这个方式来诠释。人们甚至用它来解释宗教中的各种新鲜事物:如星相学,地中海沿岸星相学的影响在公元前四世纪左右传入中国,由于五星与五行的相似性而被中国人所接受;以及随星相学传入的来源西方的神话及对星的崇拜。古老的崇拜由此发生了变化,如对五帝的崇拜同时融入了五行及星相的理论。受到类似思想的影响,在周朝末年形成了“封”和“禅”的祭祀理论,并在随后几个世纪的朝代崇拜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这也许是非常古老的祭祀活动,但它在这个时期的重新出现实为一个创举,这里既有旧君王让位、新君王登基建立新秩序的概念,这无疑是传统的概念,人们还加入了君王通过完成仪式能够长生不老的观念,这些新的观念来自这个时期星相、数学等方面的猜测。
由此在周朝末年,在文人这个较特殊的阶层形成了超越古老宗教的宗教理论,这些理论成为汉代文人的官方正统观念,并不断发展直至今日。这些后续获得极大发展的观念在周朝末期还只是精英阶层的观念,不过这个精英阶层277-279 比较广泛,包括接受不同哲学流派教育的贵族,他们(的观念)逐渐地影响到他们所追随的主人,甚至影响到一些王侯,如(公元前)4 世纪末魏国的惠成王。而对于所有那些在社会阶梯由上而下没有受到哲学思想影响的人,他们的宗教情感仍是简单而粗糙的。这些人继续相信神,并将自己的意愿,通常是较随意的意愿强加给神。(公元前)632 年楚国将军成得臣(子玉)在黄河边的城濮被打败正是如此,这是楚国多年来连续胜利后的第一次失败,失败的原因是成得臣惹恼了河伯:城濮之战前河伯在得臣的梦中要求得臣将镶着玉饰的鹿皮帽送给他,被得臣拒绝533。尽管文人进谏认为“神是不可被收买的”534,但很多人还是觉得丰盛的祭品会令神灵欢喜并令它们降福予人;而在祭品上吝啬,虽不会立刻遭到饥饿和不满的神灵的惩罚,但会带来不幸535。
有时因迷信而产生的恐惧会充斥着整个城市。(公元前)543 年,被郑国驱逐的前大臣伯有为夺回权力,出其不意回到国都但却在集市上被杀,此后几年的时间里城中都被十足的恐惧包围着。他的灵魂在他死去的地方附近游荡;有时毫无缘由地,人们就会突然因恐惧而逃跑并喊着:“伯有在此!”当(公元前536 年)伯有出现在一个居民的梦里并宣布杀害他的两个凶手将在指定的日期死去,人们的恐惧升到了极点。只有当伯有的儿子继承了他的职责(公元前535 年),可以定期祭拜伯有,以此安抚激愤的灵魂后,人们的恐惧才消散536。
总而言之,从周朝开始我们看到了中国出现的对待宗教理念和宗教事件的特有的态度。一方面人们相信神灵的力量279,相信鬼神的报复,另一方面是符合礼仪的(宗教)活动和举止,两者都被人们所接受,前提是人们可以给出富有哲理的合理的解释,且不会影响进行宗教活动的介质。这种态度在不同程度上融合了实践中的迷信和理论上的理性,直至今日仍存在于受过教育的中国人中,几乎没有改变,只是宗教内容随着时间有所变化。
527 高延,《Universismus》,第XI 章,303-330。
528 《礼记》,I,403(《月令》)。(www.daowen.com)
529 古代文献给我的印象是比较注重神的个性化的塑造和神话传说的建立,开始时已经困难重重,之后受到哲学思想的影响而停止;这些哲学思想致力于将神灵去个性化,而非仅仅保留源自中国史前宗教的非人的或半神半人的形象。不过这些形象在时间上不算太久远,在大众的宗教情感中也不算深入,这也是为什么大部分的神灵从来都没有养成很强的个性,要抛弃这些个性也很容易。
530 《晏子春秋》,卷1,4b(第12 段)。
531 《墨子》,卷8,佛尔克,345;《国语》,卷19,21a;《战国策》,卷3,50 b。
532 有关“阴阳”哲学理论的影响参见葛兰言《中国人的宗教》,117 及其后段落。
533 《左传》,210,[顾氏,TT1-398]。
534 同前,144。
535 参见正文下标196-197 处,神灵因恼怒祝官在祭品上的吝啬在神坛将他杀死的故事,源自《墨子》,卷8,佛尔克,346。
536 《左传》,618(公元前335 年)[注释(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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