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与其诸侯的宗教生活绝不仅只是与季节相关的庆典以及在宗庙中的庆典。且不提那些日常的行为,所有重大事件都有众多仪式围绕着。婚礼如果没有祭祖的仪式就不能算完美。当家中生了儿子,需要在他三个月大时给他起名字,将他介绍给祖先,并向祖先供奉三牲。成年冠礼也是在祖先的庙宇中,在祖先面前进行。
战争是重大且将整个国家置于危险中的事件,265-266 不经过众多仪式不能出战511。君王在祖庙中进行战争宣言,并将自己的职责交予领军的将军:“社稷之命在将军,即今国有难,愿请子将而应之。”如此将职责移交后,人们占卜选择一个吉日举行移交战鼓、战旗及将军表示忠诚的仪式。到了仪式的那一天,将军前往祖庙,当他从君王手中接过斧钺并重复指挥军队的职责后,他剪下指甲,穿上丧服,许诺将以死换取胜利。之后人们前去土地神社,君王供奉牺牲品,用其血浇洒在土地神的石牌上,并取一块生肉给将军。随后在土地神社旁举行大型阅兵仪式,大约在此时,和平时期保留在祖庙中的战鼓被涂上血,交予将军,这时所用的通常是以人做牺牲品的血。
出发时,宗伯前去宗庙把最近一位祖先—即在位君王的父亲的牌位拿来,他身旁的太祝前去取土地神的牌位;两个牌位都被放在战车上,因为这两位神灵将陪伴军队出征512。土地神和祖先在远征中起着积极的作用:人们在前者面前进行处罚,在后者面前进行奖赏513;不过两者的区分并不总是这样分明,人们也会在祖先面前进行处罚,如晋国大夫知罃在被楚国囚禁十年后被送回自己的国家时(公元前588 年)称他回来是为了在宗庙由父亲处决他514。在战争过程266-267 中,人们要祭拜当地的土地神后才可以在那里安营扎寨;每当帝王进入到某个诸侯国的领地时,他都要以“类”祭,即点燃一大堆木柴,告知上帝515。归来时,负责战争的大臣司马指挥胜利的军队凯旋进入国都:“他右手[3]拿着笛子指挥着胜利的歌声,左手拿斧,走在乐师前面;他前去供奉土地神。”(“左执律,右秉钺以先,恺乐献于社。”)516供奉土地神用的祭品通常是一个或数个俘虏,在神社前被杀,以其血浇洒刚被放回原位的土地神神牌。其余的用于祖先的庙宇祭拜祖先,或至少展示给祖先:(公元前)569 年晋悼公消灭泌阳国返回晋国国都后,以泌阳侯在祖先(晋)武公的庙室中祭拜武公。不过从这个时期开始,以人作为牺牲品已不太为大众所接受,特别是这个牺牲品还是一位中原的诸侯,于是人们想出一个怪异的计谋来协调传统和民意:人们将牺牲品说成是一个野蛮部落的俘虏,“夷俘”517。在宗庙南门前还要举行大型的阅兵:每个士兵提着他杀死的敌人的头前来或将他捉到的俘虏带来,人们将敌人的头颅和俘虏排列成行;君王先喝一杯酒,再请士兵们饮酒,之后史官清点完堆积的头颅后(向士兵)发放奖赏518。这些头颅被带到祖先的庙室中,焚烧以祭祖。据说(周)武王就是这样向其父亲文王展示殷朝暴君商纣的头颅。“武王站在牌位前,大司乐[4]将商纣的尸体带进来;他将商纣的头悬在白旗上,将他的两个嫔妃的头挂在红旗上;将头颅如此这般267-268 展示后,他将头颅在周的宗庙中焚烧。”(“武王在祀,太师负商王纣,县首白畤,乃以先馘入燎于周庙。”)519 在这之后人们还要向土地神和祖先供奉其他祭品,如牛、羊、猪等。如果军队遭遇败仗,人们只是以祭品向祖先和土地神予以通报并将牌位放回原位,司马穿着丧服完成这些仪式520。
不过这并非全部。军队出征前还必须进行祭拜“马祖”的仪式。此外,如果一个城市被围困或担心被围困则需要准备很多仪式—需要供奉四方,如果敌人从东边来就在东门建一个神坛杀鸡来供奉;如果敌人从南边来,在南门旁杀狗祭祀;如果敌人从西边来,牺牲品是羊;如果从北边来,以猪供奉;巫师爬上城墙,从风和天相中得出预言521。
战争并非唯一需要进行宗教仪式的突发事件。如果突然发生日食则需前去救助太阳。帝王迅速地前往土地神社,用一条红绳围绕着代表土地神的大树绕三圈;大夫跟随着帝王前来,排列成方阵,大夫击鼓,帝王以“救日之弓”射箭;同时人们向土地神供奉祭品,每次都让军队排列在侧。诸侯也命人击鼓,但只能在他宫殿的院子中,而且他不能捆绑冒犯土地神522。如遇洪水,人们也采取类似的仪式:需手持武器对抗进犯的洪水,如同救日时要用武器一样,人们击鼓并杀268-269 牺牲品供奉土地神523。如果长时间干旱,普通的祭祀祈雨已经完成但没有效果,人们就命巫师跳舞,或甚至烧死几个女巫来求雨524。
帝王生病了,祝官、卜官、巫师要找出冒犯了哪个圣灵以致它将疾病送到帝王身上,从而以祭祀安抚这个圣灵并令帝王痊愈525。有时从小处也能显示出仪式的盛大:一个特别的或反常的小事足矣。在(公元前)8 世纪下半叶,一阵风将一只不知名的海鸟吹到了鲁国国都的东大门,鲁国公立即将它送去宗庙,并以音乐相伴举行了三天的祭祀活动526。
在这些情形下,帝王及诸侯只是效仿普通人遇到疾病、不顺或各种怪事时的做法,叫来巫师或卜官并根据他们的指示进行祭拜。
439 《礼记》,卷4(《月令》),顾赛芬,I,338-339。
440 《易经》,理雅各,365(附录III)。
441 有关农业与宗教历法的一致性还可参见葛兰言的《中国古代的节日与舞蹈》,179,注释3。
442 辛德勒先生在《中国古代出巡、路旁及对风的祭拜》(On the Travel, Wayside and Wind Offerings in Ancient China),663 及其后段落中认为可以证明郊祀最初源于出发前(出征等)对风神的祭拜。至于郊祀的礼仪在不同场合都被作为隆重的祭祀活动,这点无须质疑,但在我看来郊祀的起源肯定是与季节相关的。
443 《周礼》,II,103。由于只有巫师知道那些圣灵的名字并呼唤它们,这个仪式显得相当神秘,连评注者对此也不甚了解;从汉代开始当人们讨论四王时,郑众将其假设为日、月、星、海;郑玄认为是五岳和四海;其他人认为是山川大海之神,等。—鲁国公由于其权限仅限于当地,只能祭拜“三王”(《左传》,219;《公羊传》,卷5,28 a-b),但人们对“三王”也没有更多的了解。楚王所祭拜的远方圣灵是四条河流:长江及其三条支流,汉水、睢水和漳水(《左传》,810,[顾氏,TT3-632])。晋国人们供奉的一个远方圣灵是梁山,在山西夏阳附近(《尔雅》,卷中,13b,《四部丛刊》版本)。另见上述注释(398)。
444 《周礼》,II,31。
445 关于郊祀的描写主要出自《郊特牲》(《礼记》,I,589 及其后段落),并由《诗经》《左传》《国语》《周礼》及《礼记》的其他章节等补充。这些文献中的大部分在公元8 世纪由杜佑收集在《通典》卷42 中;13 世纪被马端临更全面地收录在《文献通考》卷68 中。
446 顾赛芬神父在《礼记》I,589[及前述注释(445)]中,与评注者一样将郊祀置于冬至,并以下文作为第二段的开始:
“(冬至时)在郊野供奉上天……”
但原文中并没有与括号中相对应的文字;只是简单地写道:“郊祭伴随着天长的日子的到来”(“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这里的时间表述很不精确,可以是春分之后,白天比夜晚长的时期;或者也可以是冬至之后,白天逐渐加长的时期;是评注者加入了一个原文缺失的明确的时间。他们主要的依据是《郊特牲》中的这一段:“人们选择一日进行郊祭(所选的日期是周期中的辛日)。周朝第一次举行郊祭的日子(辛日)正好是冬至。”(“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
然而任何古代文献都不会给出如此精确的日期:在汉代作家的文献中倒可以找到些精确的日期,但需要进行计算才能得出;因此这种对日期的描述并不是传统做法也就没有任何价值,人们由此得出的结论并不能成立。[参见《史记》,卷28,沙畹,III,417,提到“周官”时写道:“在冬至之日,人们在南郊祭天,以迎接天长的日子的到来”(“冬日至,祀天于南郊,迎长日之至”);沙畹在注释中解释说这一段既没有在《书经》中出现过,也没有出现在《周礼》中。]不过有一古代文献给出了武王战胜商回到周第一次进行郊祀的日期:是在原作《武成》中的一段(现存《书经》中名为《武成》的一篇是伪作),刘歆在公元前1 世纪末的论文中有引用(《前汉书》,卷21,B,12b):
“第四个月……辛亥日后的一天(当月的23日),他在神坛祭祀上天。”(“惟四月……翌日辛亥,祀于天位。”)
由于选择了辛日,显示出这段文字的作者所指的是郊祀,并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当时朝廷的习俗,尽管不太详尽。周朝官方日历的第四个月应是农业日历中仲春月,即春分所在的月份。
此外,评注家们对这个日期的否定并非出于历史考量,而是从礼仪的角度出发:鲁国的郊祀在春天进行,他们希望王室的郊祀发生在诸侯国鲁国的郊祀之前并由此开启新的一年,因此他们将郊祀放在不管哪个日历的第一个月。他们认为一切都支持他们所得出的结论:根据历史,武王在第一个月(冬至之月)取得胜利,他还在牧野的战场时就举行了祭天活动(见《礼记》中的《大传》,I,776),由于牧野在殷朝都城的南边,周王第一次以帝王身份举行的这次祭祀就被视为周朝的第一个郊祀。由此产生了《郊特牲》中的字句,也是由此现存《武成》的伪作者以他自己的观点对历史资料进行了重新安排,改动了武王在回到周后来年第四个月举行的祭祀(《前汉书》,卷21b,12b),将标志郊祀的“在神坛祭天”当成一个简单的“在柴堆上供奉”,这可能只是远征回来后的一次祭祀(《书经》,309)。在这方面跟从中国学者没有太大意义,因为他们用礼仪教义中的问题来取代历史的评价;我宁愿将他们的假设放在一边而只注重史实。鲁国公在春天举行郊祀,理论上的日期是“当昆虫开始活动”的启蛰(即惊蛰)月的第十五日(《左传》,46,[顾氏,TT1-84]),即春分前的十几个月 。有关王室的习俗我们只有(前述)一个例子:它将我们带到同一时期,即春分所在的月份。鲁国公遵循王室习俗的传统也得以确认,因此王室和鲁国郊祀的时间都应为春分前后,而非冬至。
447 宋国的祭品是白色的牛。
448 不知何故,《文献通考》,卷68,5 b 中将汉昭帝在其冠礼中诵读的祈祷文当成大祝在郊祀时诵读的祈祷文(《大戴礼记》,卷13,2a)。
449 《生民》和《思文》均保留在《诗经》465 及580 中[顾氏,347 及426]。
450 《国语》卷1,6 b-9 a,第6 段(《周语》)对耕作仪式进行了较长篇幅的描述,但由于这个仪式源自上古时期,有些官名的确切意义很难掌握。也可参见《礼记》,I,335(《月令》),我从那里借用了“帝籍”之词。另见廪鼎的铭文(吴式芬《捃古录》):
“王在姬地举行盛大耕作仪式(铭文没有年月日期;也没有对仪式的描述);有宴席;王行射礼。”
451 《礼记》,II,292 (《祭义》)。
452 《左传》,595-596。
453 葛兰言在《中国古代的节日与歌谣》第164 页及其后篇幅中确定祭祀是在南郊举行。但事实上没有任何文字告诉我们周朝进行此祭祀的地点:只是公元前2 世纪的最后几年汉武帝在迟来的皇子出生后,在国都南部的庙宇中重新举行这项被遗弃了的崇拜活动。在远古时期,被中国学者不停重复的有关祭祀在南郊举行的确认其实来自对两个字的理解—即在郊区祭拜的媒人“郊媒”(神的名字)。但不能肯定这样理解这两个字的含义是否准确:该神有另一个名字“高媒”,从字面来看就是上天的媒人的意思。“高”和“郊”两个字在古代几乎是同音字,只是元音发音略有不同(kâo,kào);而且似乎是由于两者发音相似而使用这两个字,并非因其含义,这在古代词语中经常见到。
454 《周礼》,II,225。
455 《礼记》,I,353(《月令》);《周礼》,II,225。
456 活着的人“魂”与“魄”融为一体,通过这个仪式的呼唤和礼仪让(死者离散的魂魄)重新结合在一起便可以生孩子,驱逐不育。
457 葛兰言,《中国古代的节日与歌谣》155-164 是第一次将有关这些节庆的文献汇集在一起并做出解释,传统上中国学者认为这些节庆有驱魔洁身的作用,葛兰言承认是在较后期的时候这些节庆才被赋予了这种角色,在最初的时期,这些节庆的含义非常不同,礼仪也没有被特定化(172 页)。
458 《周礼》,II,195。另见高延《厦门每年庆祝的节日》(Les Fêtes célébrées annuellement à Emouï),I,208及其后篇幅。—根据《周礼》,人们在一年中改火四次,每季一次;有可能官方的宗教做出了这样的礼仪规定但大众进行得较多的是春末和秋末两次大型的改火。
459 《洪范五行传》,刊于《太平御览》,卷13,4b。
460 葛兰言,《中国古代的节日与歌谣》,85-87。这些庆典在农民婚礼中的角色另见正文下标98-100 处。
461 《周礼》,II,195。在这部作品写成的时代,“出”火和“入”火都与火星相关联,出火在第三个月与火星的出现相关,入火在九月,即火星消失的月份。
462 《礼记》,I,356-357(《月令》)。
463 辟雍宫不是专为此而设,但确实是在这里惯常举行湖上的祭祀活动,参见《郊特牲》(《礼记》,I,591)。
464 《周礼》,II,36。这个舞蹈以每日清晨太阳升空之前沐浴的咸池湖为名(见正文下标12-14 处),似乎是为了说明太阳女神在这个庆典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又无从得知为什么太阳女神会被列入地上的神灵之列。
另见马伯乐的《书经中的神话传说》,I—羲与和的传说,26-28。在傅毅的一首赋《舞赋》中咸池舞被当作令人神合一的大型宗教舞蹈之一[《文选》,卷17,5a;查赫(Von Zach)译作,刊于《Deutsche Wacht》,巴塔维亚(Batavia),1923 年9 月,第41 页];不过傅毅生活在后汉,他不可能真正了解这个舞蹈。
465 公元2 世纪的作家何休在他为《公羊传》所做的评注(卷2,7a)中描绘了祈雨的仪式,但并没有提到舞蹈的名字,我是从《周礼》,I,269 中得到该舞蹈的名称(毕欧将其译成“各种羽毛的舞蹈”)。某些评注家认为祈雨是向五帝祈雨,我倾向于摒弃这个理论。
466 这是一种偶尔为之的祈雨仪式,与前面所说的在每年第五个月定期举行的祈雨不同。
467 《晏子春秋》。
468 《山海经》,卷14,66 b。有关应龙的传说,见正文第23 页。
469 《左传》,180;《礼记》,I,261[见注释(396)];《周礼》,II,102。
470 《礼记》,I,381(《月令》)。
471 《左传》,595-596。
472 《诗经》,575-576,[顾氏,423]。
473 《礼记》,I,392(《月令》)。
474 《左传》,731;《国语》,卷4,7 b(第7 段);《礼记》,II,269-269(《祭法》);沙畹《土地神》,504-506。
475 我们对八蜡庆典的了解全部来自《礼记》,I,594-600(《郊特牲》);参见葛兰言《中国古代的节日与歌谣》,178-191;有关这个庆典的确切日期一直存有争议,我在此采纳葛兰言的结论。庆典的名字有点晦涩:不明白“蜡”字在此的含义,古代文献提到的“寻找”神灵的“寻找”之意也难以确定。
476 《周礼》,II,195。
477 同上,II,36。
478 《后汉书》,卷15,4b。参见葛兰言的《舞蹈与传说》,299-320。
479 《尚书大传》,卷5,8 b(《四部丛刊》刊本)。
480 《诗经》257 中将祭祖的顺序列为“祠、礿、烝、尝”,但这并不是四季的顺序,而理雅各在他的译作中误以为这是四季的顺序;参见[《诗经》,顾氏,183],《周礼》,I,422,夏季的祭祖在《祭统》(《礼记》,II,342-343)中被称为“禘”,源于公元前6 世纪初鲁国的特殊用法,另见《祭法》(同上,II,191);在《祭义》(同上,II,271)中同一个字被用到了春天的祭祖活动,这是因为鲁国在东方(东方对应的是春季),因此不进行按季的春季祭祖,而是五年一次在春季以“禘”祭祖。
481 《公羊传》,卷6,2b 中只简单地写道:“在五年中人们只进行两次完整的祭祀”(即祫和禘)。汉代最出色的学者郑玄在公元2 世纪在他的《鲁礼禘祫志》中通过对照《春秋》和《左传》中的不同段落,提出了我在文中所写的这些日期;中国的学者长期以来对郑玄的这个假设存有争议,但在我看来它给出了最好的解释。前汉末年刘向给出了一个类似的评注(参见《太平御览》,卷528)。公元前12 年汉成帝举行的第一个禘祭就是根据这个评注进行的;刘向也提到在第3 年及第5 年进行祭祀的周期,但没有将其与(前任帝王的)葬礼结束联系起来。同样,张纯在公元50 年就此问题所写的论述中将祫祭定在第十个月(冬季),将禘祭定在第四个月(夏季)(《后汉书》,卷19,1b),这也被我采纳了。前汉时期的《礼稽命曜》中更明确地写道(估计源自《公羊传》):“三年一祫,五年一禘” (《初学记》,卷13;《太平御览》,卷528)。—“禘”在铭文中已有出现,但“祫”没有。禘祭出现在刺鼎的铭文中。(罗振玉《周金文存》,卷2,28;郭沫若,《谥法之起源》,刊于《汉学》,VI,1932 年,35)
“王进行禘祭,他供奉一头大牛……;以禘祭昭王”
也出现在殷朝铭文中:
“丁亥日占卜:王将前去大乙(庙)进行禘祭”
在汉朝王室图书馆中找到的一本有关礼仪的书(《仪礼》)中将禘定义为: “所有(亡灵)聚集于(始)祖” (刘歆曾在他的《春秋左氏传章句》中引用,《玉函山房辑佚书》刊 本,2b)。
482 祭祀仪式的名称已经显示了它的意义。“帝”字是动词“禘”的名词形式,禘祭即使其成为帝的祭祀仪式(抑或可以称为“帝化”,如同人们所说的“神化”一般),只是开头字母的清浊音不同(动词旧时发音为dei,名词发音为tei),但音调不变(派生词通常是“九声”,这个字本身已是九声)。“祫”(hàp)字源于“合”(hap),聚合之意;祫祭的意思即是“将所有祖先聚集起来合祭”。这些汉字清晰保留了词源的痕迹。
483 《公羊传》,卷6,2b;《礼记》,I,435(《曾子问》);郑玄,《鲁礼禘祫志》,刊于《通典》,卷49,7 b。(www.daowen.com)
484 《诗经》,368-373[顾氏,276](《楚茨》)描述了王室的一次祭祖仪式,这正是我文中描写祭祖活动的基础,并由《礼记》中的不同篇章及其评注辅助补充(特别是《礼运》,I,505-509,《礼器》,I,552-……,《郊特牲》,I,610-617,《祭统》,II,325-351,等),还有用到《周礼》(介绍每个官职的宗教角色的段落),甚至《仪礼》,虽然《仪礼》中所写的不是王室的祭祀而是一个大夫的祭祖。
485 周朝朝廷准备仪式的大致顺序来自《郊特牲》(《礼记》,I,612)。在宋国,奠酒前会有音乐。—仪式开始时帝王和王后的位置:见《礼器》(《礼记》,I,563);迎牲入庙的仪式:同前,566,《祭法》(II,265),《祭义》(II,285-286),《祭统》(II,325-326);以箭射牺牲品的仪式:见《周礼》,II,207(及郑玄的评注);供奉牛毛牛血、将牺牲品切碎:《郊特牲》(《礼记》,I,615-616);三次邀请亡灵:同前613;寻找和呼唤亡灵:《礼记》(I,567)。
486 《礼记》,I,618;II,280,321;另见《诗经》,369[注释(484)]。—向牌位展示祭品和叩拜见《仪礼》,596。
487 《仪礼》,XV-XVI;《礼记》,II,337。—礼仪书中所描写的几乎全是只有一个尸的仪式,因此很难知道当有几个尸时是一个个单独供奉他们还是一起供奉。
488 《礼记》,II,336(《祭统》)[注释(487)]。
489 《诗经》,370[顾氏,278,注释(484)]。
490 《诗经》,371-372[顾氏,278-279,注释(484)]。《仪礼》,604 中的用辞几乎与此相同:
“皇尸命工祝,承致多福无疆于女孝孙。来女孝孙,使女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万年,勿替引之。”
491 《诗经》,372,[顾氏,279,注释(484)]。
492 《诗经》,372,[顾氏,279,注释(484)]中这样描述:
“尊敬的尸站起身来,鼓钟乐伴着他(离开),被附体者(神保)回归原位。
由宰夫和主妇负责,快速撤下祭品。
叔伯兄弟,都来参加各自的宴席。
乐师们开始奏乐……菜肴已经摆放好,
无人有遗憾,人人都满意,酒足又饭饱……”
(“皇尸载起,鼓钟送尸,神保聿归。
诸宰君妇,废彻不迟。
诸父兄弟,备言燕私。
乐具入奏……尔肴既将,
莫怨具庆,既醉既饱……”)
有关庆典的细节,参见《礼记》,II,329-330(《祭统》)。
493 《礼记》,II,341(《祭统》)。
494 有关大武舞,参见王国维先生在《广仓学宭丛书》上发表的精彩文章《乐诗考略》,文中明确地将舞蹈的场景与多首《诗经》的颂诗联系起来。此舞蹈非常著名:
一来在《礼记》,II,94-98(《乐记》)中有对这个舞蹈的详细描写,另见《左传》,320;
二来舞蹈中每个场景的颂歌都保存在《诗经》中;还值得一提的是舞剧的文字也部分地保留在《书经》中:它构成了《泰誓》、《牧誓》、《武成》及《分器》等篇章,分别为第一、二、三、五幕(第四、六幕似乎从来没有成为《书经》的一部分)。现在我们知道(所保留下来的篇章中)只有《牧誓》是原著;现存的《泰誓》和《武成》均是公元三世纪的伪作,不过《泰誓》中还有不少片段为其原作状态。至于《分器》,在汉代之后就已经失传。
495 《公羊传》,卷1,13a。
496 《礼记》,II,97(《乐记》)。有关这个舞蹈的总体描述均出于此,我没有再作其他的注释。
497 《泰誓》,由江声在《尚书集注音疏》中还原,参见理雅各,《书经》,II,298。
498 《诗经》,理雅各,575[顾氏,422]。我所使用的标题(即《武宿夜》)来自《礼记》,顾赛芬,I,328(《祭统》);(《诗经》中)实际的标题就是诗的第一句。之所以认为《诗经》中的这首诗就是《礼记》标题所指的诗,见王国维,同前述引文,14b-15a。
499 《牧誓》,见于《书经》,300。
500 《牧誓》,见于《书经》,304[顾氏,186]。这段战争前帝王的誓词受到大武舞蹈动作的启发,提供了一个对舞蹈很好的描述。
501 《诗经》,594[顾氏,435]。
502 出发被称为“北出”,即向北出发;返回显然就应该是“南”,向南行进。值得一提的是,如将这些方位与传说相比较,在地理上是错误的,但如果将其与宗庙院子中的舞蹈动作来比较就是正确的;宗庙位于院子的最北边,舞者们面对着它,第一幕和第二幕出发及前去战斗的场景要求舞者向北前进,而第三幕到第六幕回归的场景将舞者带回到他们的出发点,即令他们向南行进。
503 《诗经》,606,[顾氏,443]。
504 同前,607,[顾氏,444]。商是殷朝的另一个名称。
505 同前,608,[顾氏,444]。
506 《礼记》,I,95。
507 《诗经》,609,[顾氏,445]。
508 《礼记》,I,731-732(《明堂位》)。
509 《周礼》,II,32,及郑玄的评注,正文引用的称呼由此而来;《诗经》,620,[顾氏,452]。
510 《左传》,19,[顾氏,34]。
511 《淮南子》,卷15,16a;葛兰言《舞蹈与传说》,324。
512 《礼记》,I,433-434(《曾子问》);沙畹《土地神》,512。
513 《书经》,I,155,[顾氏,91](《甘誓》)。
514 《左传》,352,[顾氏,TT2-37]。同样,泌阳侯在(公元前)569 年被晋悼公作为牺牲品用在祖先武公的庙室中:泌阳侯作为楚国的盟友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抵抗晋军及其同盟(见注释(517))。
515 《礼记》,I,276(《王制》)。
516 《周礼》,II,182-183。
517 《左传》,443,[顾氏,TT2-254]。
518 《左传》,210,[顾氏,TT1-401]中描述了晋文公战胜楚国(公元前632 年)后凯旋入城的场面。
519 《逸周书》,卷4,11b(第40 段)。
520 《周礼》,II,183。
521 《墨子》,佛尔克,615-616。这段文字出现在卷15,应为公元前3世纪所作。
522 《公羊传》,卷3,19b,及何休(公元2 世纪)对此的评注。参见沙畹《土地神》,480-490。
523 《公羊传》,卷3,20 a;《左传》,109,[顾氏,TT1-188]认为这个仪式不正确。
524 《周礼》,II,102;《左传》,180,[顾氏,TT2-327];《礼记》,I,261(《檀弓》)[注释(396)]。
525 《左传》,810,[顾氏,TT3-632]。
526 《国语》,卷4,7a(《鲁语》);《庄子》,353。
【注释】
[1]祗祓(zhī fú),表示恭敬地祭祀。—译注
[2]蜡,此处音zhà。—译注
[3]原文笔误,应为左手执笛,右手执斧(见括号中《周礼》原文)。—译注
[4]根据《逸周书》原文(见括号内),是由“太师”而非马伯乐在原文中所写的“大司乐”进行这些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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