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古代中国的宗教生活全部都依赖于农业活动;对每个人来说,一年分为两个不等的季节,一个是在自然中辛勤劳作的季节,此时的崇拜是为了协助和支持劳作,另一个季节是大自然休息的冬季,农田的耕种已经完成,农业活动暂时停止,剩下的就是要感恩已有的收获并祈求来年的好收成。庆典活动与相应的季节密不可分,如果将庆典放错了季节就会导致天下大乱,发生从未有过的灾难:
“孟春行夏令,则雨水不时,草木蚤落,国时有恐。行秋令则其民大疫,猋风暴雨总至,藜莠蓬蒿并兴。行冬令则水潦为败,雪霜大挚,首种不入439”;十二个月的每个月都是如此。
出于某些我们不了解的原因,周王决定将每一年开始的时间提前并正式将春天的开始定于冬至,但相应的庆典活动并没有随着这种改变而提前,宗教庆典与农业季节之间的紧密关系由此可见一斑。古代的中国人与现在的中国人一样,原则上使用222-223 的是一个阴阳历;他们将一年分成月,为了统一这过短的十二个月与一年轮转之间的差距,会时不时加多一个月。周朝时由于人们对天文学和数学的认知不足,因此尚无法决定添加闰月的正确时间;他们错误地认为每五年加两个闰月即可440。不过这些理论历法错误百出并很快就导致明显的不准确性,因此无法在日常中应用;在(公元前)7 世纪至(公元前)5 世纪期间,即王室纪年的初期,人们继续按照传统方式有时提早有时过晚地决定春天的开始,区间介于十一月到(次年)二月之间不定,这段时期添加闰月的频率差不多就是五年添加两个闰月。此外,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历法:王室的领地,诸侯国鲁、郑、卫跟随王室的历法;在宋国,人们使用一个特殊的历法,据称是殷朝的历法,在封建社会末期当人们彻底调整不同历法的相互联系时看到宋国历法每年开始的时间迟于周历一个月;在晋国人们使用的又是另一种历法,其源头可追溯到夏朝(晋国国都正好在夏朝第一个都城的所在地),该历法春天开始的时间比周历晚了两个月。很显然,农民不能参考这些官方历法,而《诗经》中一篇著名的诗歌在描述每个月的劳作时相继用两种方法来表述,一种是依照王室的日历,另一种是依照农业活动的日历。对于崇拜活动来说,人们并不过多考虑官方历法,宗教仪式是根据耕种所需要的时间进行,与实际的季节相对应而不管日历上是哪天441。宗教年份与农业年份一样是以真正的春天为起点,即现今的二月前后,223-224而中国人将春分、秋分以及冬至、夏至放在每个季节的中间,而非像我们这样放在季节开始的时候。(www.daowen.com)
所有的崇拜不是为了个人,而是为了世间的正常运作,特别是季节的运作。因此作为个人本身并不能参与崇拜,崇拜仅是某些特定人群的事务,这些人参与公众行政体系,被赋予了保证世间事务良好运行的责任:如封建领主和官员为了他们各自的领地或为了履行各自的职责,进行所有必要的宗教仪式,而个人并不能对此作什么贡献。不过首先要强调的是,帝王作为世间唯一的圣人,在宗教生活中扮演着与众不同的绝对优先的角色,帝王的每个举止,哪怕是最普通的举止,如吃饭、穿衣、选择寝宫及共度良宵的女眷等,都充满了神圣的德行,为世间的运行做出了贡献;正是由于有了这种德行,帝王应该是第一个完成生活中各种事务的人:如第一个吃到当季水果的人,第一个穿上寒衣或夏天衣服的人,第一个耕种的人,第一个狩猎的人,也是第一个完成所有宗教仪式的人,只有帝王才有能力建立或消除所有的禁忌。
王室的崇拜,加之所有诸侯及官员的官方崇拜,均根据双重节奏进行,两者互相交错但不会混淆:首先是农民生活的节奏,伴随着两个长度不等的季节,一个是在农田劳作的季节,另一个是居住在家中的季节,所有对神的崇拜,与农业和农民相关的崇拜(供奉上帝、土地神等)都随着农业生活的节奏一一进行;另一个常规的节奏是与天文四季相关的节奏,(一年中)祭祖的庆典以及其他一些与季节相关的节庆,如季节开始的庆典、春秋分或冬夏至的庆典等,便根据这个节奏进行。为特殊场合所举办的仪式,如为战争、瘟疫、洪水、干旱、日食等举行的仪式夹杂在这些常规的仪式周期中,并未将原本的这些周期224-226 打断—只有帝王之死会改变这种安排,在服丧期间某些节庆会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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