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古代中国仪式:斋戒及祭祀活动

古代中国仪式:斋戒及祭祀活动

时间:2023-08-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有人都需要在仪式前斋戒以做准备,斋戒的时间长短和严格程度取决于仪式的重要性及各自的级别。这还不是全部,在仪式前几天,在帝王的统领下,在辟雍即王室的学院举行隆重的射箭仪式,届时会从朝臣中选出参与祭祀仪式的助手,这些被选中的助手也需要斋戒。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祖先崇拜和祭神活动就非常不同。当人们祭拜祖先时,每个祖先会在仪式时降临到事先选好的一个活着的人身上,如同巫师实行219-220 巫术时一样。

古代中国仪式:斋戒及祭祀活动

在不同地点进行的崇拜活动除了一些外部的变化,214-215 其总体流程大致相同。一般来说崇拜活动由供奉祭品、祈祷和舞蹈组成,全程有音乐相伴;不过偶尔其中的某些环节会缺失。

对不同的神,在不同的场合,所供奉的祭品不同。供奉上帝、大社后土及王室祖先的是盛大的祭品,称为“太牢”,为牛、羊、猪三种牺牲品(如同古罗马的三牲大祭),不同之处在于供奉上帝的是红棕色的牛,供奉后土的是黑色的牛,而供奉王室祖先用的是白色的牛;人们用小马来供奉山川之神;帝王出宫时,人们用马车辗死一条狗来供奉路神;普通贵族供奉祖先只有羊这一种祭品;供奉上帝的玉是圆形蓝色的,像天空一样;供奉后土的玉是方形黄色的。上帝只饮水,各种不同种类的酒,如未发酵的淡酒、浑浊的红酒、白绿色的清酒等都是供奉祖先的。将人作为牺牲品是常见的,不过是与某些特殊的礼仪相关联的:在秦国卫国,人们每年供奉一个年轻女子给河伯做妻子;蜀国的居民也以同样的方式供奉江神;战斗时杀死俘虏祭祀或用俘虏的血涂满战鼓;征战归来,人们杀俘虏祭祖或祭拜土地神,将俘虏的头和耳与被杀死的敌人的头和耳一起埋于祖庙前429;夏天在烈日下折磨巫师或残废的人,将他们折磨至死来求雨;人们还将死者的妻妾和仆从活埋殉葬。

供奉的方式也像祭品本身一样多种多样;供奉上帝要在露天的柴堆上烧牺牲品、布帛、玉等以便烟气215-216 可以直升到天上上帝的住所;供奉土地神要将祭品埋入地下土地神的领地; 祭祀河神要将祭品沉入水中;祭祀祖先要举行完整的宴席。无论何种方式或人们如何演绎这些方式,它都必须满足某些条件,以符合礼仪的纯洁性。“牛之白颡者,与豚之亢鼻者,与人有痔病者,不可以适河。此皆巫祝以知之矣,所以为不祥也……430”牛是太牢中最重要的牺牲品,要在南郊将它供奉于上帝并在每季的大型祭祖活动中供奉祖先,(作为祭品的)牛经过精心挑选后与牛群分开,独自关在围栏中三个月。用来祭拜的黍麦,也是制造各种酒的原料,应该来自帝王亲自耕种过的圣田;所供奉的丝绸要来自王后所养的蚕;水要是纯水,日出时采集到杯中的玫瑰色的水;火也要是纯净的火,通过球面镜“燧”直接取自太阳或通过“钻”取火。通俗的物品如果变成了祭品,它们的名称也要被符合礼仪的词语所取代:牛被称为“大武”,猪为“刚鬣[1]”,羊为“柔毛”;水变成了圣浆,酒为醇酿431

祈祷所念的“咒”似乎是本身就有德行和能量(“灵”)的口诀,独立于外部其他的神圣行为:冬至、夏至、春分秋分时节“朝日”所念的咒语如此,进入每个季节时的咒语如此,庆祝丰收的盛大仪式上的咒语亦是如此。在恰当的时候念出咒语,再加上得体的仪式便能达到所要寻求的效果,无须任何圣贤介入被人祈求或赐予祝福;不合时宜地念出咒语及举行仪式就自然会招致灾祸发 生。与这些古老的口诀216-217 相并行的是逐步发展起来的另一种祈祷:人们祈求上帝、土地神及祖先,希冀获得幸福及保护,但神灵可自由决定准许或拒绝这样的祈求。

几乎所有大规模的宗教仪式都是以大型舞蹈来结束,这些舞蹈以象征的手法表现出人们所希望发生或继续的事件,并保证会以自身的德行来确保这些事件的完成。在周朝每季的祭祖仪式中,人们(用舞蹈)表现武王征服商纣的胜利,每年通过这样形象地表现祖先的胜利,继任者可以直接获得祖先的德行并再次为自己确认上天赋予的使命;同样,宋国公通过“桑林”之舞使自己获得祖先、殷朝的创立者胜利者商汤的德行,商汤曾致力于结束干旱。夏至时人们伴着空桑的音乐跳起咸池舞,这个舞蹈象征着太阳的轨迹以确保一切如常继续。

至于音乐,它首要的任务是唤来神灵。每个仪式中的所有环节都需要伴以器乐的乐曲或歌唱,并明确地规定每种情况下所能演奏的乐章:帝王、人鬼宾客、牺牲者进出时都要根据独有的敲击锣和磬石发出的音乐来进行,(三者的)乐曲分别为“王夏”、“肆夏”及“昭夏”432;大家入座后,合唱颂歌开始,不同的仪式有不同的颂歌,由弦乐琴瑟和笛子伴奏,每一句由鼓点断开;之后口琴和笛子为小舞伴奏,或整个乐队演奏祭祀的大型舞蹈“大武”或“大夏”等的乐章,如果仪式217-219 仅是宴会,宴会后有射箭仪式,相应的舞蹈则是弓矢舞433

所有的大型仪式都需要符合某种程度的礼仪上的纯洁,不仅是牺牲者,所有参加者都如此,包括主祭者、祝官、助手、尸、巫师等。所有人都需要在仪式前斋戒以做准备,斋戒的时间长短和严格程度取决于仪式的重要性及各自的级别。郊祀前,如同每季的祭祖前一样,帝王需斋戒十日,前七日需要遵守的戒律较松,最后三日则非常严格:他要离开自己的寝宫居住到路门旁用于接待的大殿,并需要遵守一系列禁忌,要避免与妻妾发生关系,某些食物也是被禁止的。诸侯要遵循同样的做法,大夫和其他贵族也要为各自的祭祀仪式斋戒,时间较短但同样严格。祝官所要遵守和避免的与主人相同。这还不是全部,在仪式前几天,在帝王的统领下,在辟雍即王室的学院举行隆重的射箭仪式,届时会从朝臣中选出参与祭祀仪式的助手,这些被选中的助手也需要斋戒。仪式前一日,神坛和庙宇都要打扫干净,需要修整的要修整好,以确保神坛和庙宇也都一尘不染。

虽然构成仪式的基本元素大体相同,但庆典活动不会因此而变得单调;相反,庆典活动非常多元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祖先崇拜祭神活动就非常不同。

当人们祭拜祖先时,每个祖先会在仪式时降临到事先选好的一个活着的人身上,如同巫师实行219-220 巫术时一样。这个人并不是一个普通的祖先的代表,好像戏剧舞台上的哑角只管站在那里:祖先的灵魂会在某段时间真实地附在他的身上,这也是为什么人们称他为“神保”(如同女巫被称为“灵保”),或者人们用本义是尸体的“尸”这个字来指代他434。尸并不是被持续地附体:当灵魂无事可做时就留在(祖先的)牌位里,此时尸就一动不动站在那里;但当灵魂需要吃喝的时候,尸会向他供奉祭品和祭酒,灵魂便降临到尸的身上,尸便坐下435;在仪式接近尾声时,灵魂需要讲话答谢主祭者并向他承诺祝福,就通过尸的口将要说的话说出。很自然,灵魂只能借助于自己后代的身体,但这个人不能是他的儿子,应该是他的孙子,或侄子(如果没有孙子);人们通过占卜确保祖先同意这样的安排436。正是因为必须选择一个后代为尸,晋平公在(公元前)535 年祭拜大禹父亲鲧时只能要求董伯为尸,因董伯与鲧同属一个远祖“姒” 姓437。尸仅可用于对死者的崇拜:神从来不可以以这种方式由活着的人代表。只有一个例外:在供奉“起警示作用的(前朝)土地神”时也有一个尸。这是因为这个已被推翻的朝代的土地神是一个死去的神,祝丧以适用于亡者的礼仪供奉他;对这个土地神来说,他的尸不是他的后代,而是由最高刑罚的行刑者“士师” 担任,因为他不仅是一个死去的神,而且是一个被处死的神438

另一方面,对神的崇拜就极其复杂,因为无人能直接地与神灵对话,也就无法与它建立直接的关系,既没有个人的关系(如与祖先的关系),也没有因职位产生的关系(如与封地的土地神的关系)。当人们需要供奉高高在上的圣灵时,如天子需要供奉上帝,沿河的诸侯要祭拜河神,或当地的诸侯要祭拜东山之神,都需要一个中间人,这个中间人应该是一个与主祭者有着个人联系的神灵,如祖先或当地土地神的神灵:因此在南郊向上帝进行郊祀时周王请他们的始祖后稷作为中间人,而宋国公请的是他自己的始祖偰。

367 《礼记》,I,100(《曲礼》)。

368 辛德勒(Schindler)在《中国古代的祭祀》(Das Priestertum im alten China)35 页中认为官方崇拜的祭司是君王及其官员以及各诸侯和领主。君王诚然有神圣的特质(并且他是唯一有此特质的人,他的诸侯和官员都不能分享这一特质),但有神圣特质的人并不一定是祭司:例如婆罗门人始终有神圣的特质但从来也不是祭司。

369 礼仪明确地指出主祭者由一个或几个祝官辅佐是必不可少的,没有人能够同一时间既是主祭者又是祝官。见正文后续下标195-196 处,以及参阅丹朱的灵魂降临虢国的故事:惠王给他送去一个后代以便进行祭祀,因为“祖先只吃自己后代供奉的祭品”(“鬼神非其族类,不歆其祀”),但供奉的仪式仍由大祝主持(《国语》,卷1,14a,《周语》)。《左传》,156(《僖公·十年》),[顾氏,TT1-279]以及218(《僖公·三十一年》)中也有同样的文字。

370 《竹书纪年》,理雅各,160 中记载在(公元前)729 年,鲁惠公向周平王请教郊祀和宗庙祭祀的礼仪,平王派史角(史官角)前往鲁国以制止这些祭祀。《吕氏春秋》,卷2,追述惠公将角留在了他的朝中,留在鲁国的角的后代便继续进行郊祀。

371 关于不同类型的祝官,见《周礼》,II,85-101。“商祝”和“夏祝”在《仪礼》,顾赛芬,448 及之后篇幅中被提及。

372 沙畹,根据罗振玉先生著作所写的《远古中国甲骨文占卜》,刊于《亚洲杂志》系列X,XVII,1911 年,127-137。

373 世袭司卜的职责曾出现在三足曶鼎的铭文中:“王如此说:曶,我命你继承你的祖父及父辈的司卜之职”[“王若曰:曶,令女(命汝更)乃且(祖)考(司)卜事”](《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卷4,35 b)。楚国观氏也是如此(世袭司卜),参见《左传》,649 及注释242。

374 《周礼》,II,76:挑选龟甲的“龟人”;77:准备木材的“菙氏”。

375 官方的卜书因国而异;周朝廷用的是《易经》;宋国的是《归藏》;晋国是《连山》;卦的列表各地相同,只是顺序不同。

376 《周礼》,II,80。

377 《易经》,附录三(系辞),理雅各,365(《东方圣书》(Sacred Books of the East),XVI)。

378 《周礼》,II,82(占梦);84(视祲)。司马迁保留了一部视祲手册的摘要,《史记》,III,385-396。君王醒来后要占梦诠释他的梦并且要知道梦所带来的好的征兆;梦到熊预示着要生男孩,梦到蛇即是女孩(《诗经》,II,IV,5,6-7,理雅各,306)。当牧人见到人变成鱼,这表示会有好收成;当梦到小旗被大旗取代表示人口会增加(同前,理雅各,309,[顾氏,226])。

379 主祭者无法胜任其责的例子—《左传》,619,[顾氏,TT3-151]:(公元前)7 世纪中叶卫襄公的长子孟絷因腿有疾病行走困难被认为无法崇拜祖先而无缘王位,王位由他的弟弟取得;差不多同时期(源自齐国一个大家族的)崔成因残疾无法成为一家之主,他的弟弟得到了这个位子(同前,535)。其实刚出生的婴儿是被奶妈抱着来完成宗教仪式的,所以(他们未能得到应得的职位)并非仅仅因为他们的缺陷会阻止或妨碍宗教仪式的进行。—并没有特别的文字记载与祭司相关的例子,但很显然如果祭司有类似的缺陷也一定会受到影响;有污点的人(如肢体残缺或曾被定罪)甚至不能参加宗教仪式,《论衡》,卷23,佛尔克(Forke),II,378-381。

380 《左传》,649。前述注释(242)。

381 虽然没有任何文字表述这种不兼容性,但很明确它是存在于礼仪中的,祝官和主祭者始终担任着完全不同的角色。

382 《国语》,卷18,1a-b。参见《抱朴子》,卷2,9b:从另一个世界回来的鬼如果是男的,称为“觋”,女的称为“巫”,这是一种天生的能力,无法后天通过学习获得。

383 高延(de Groot)《中国的宗教体系》VI,II,Pt.v 《万物有灵论的祭司》(The Priesthood of Animism),1187-1211。

384 《墨子》,卷8,佛尔克,349。

385 《山海经》,卷16,3a;参见卷7,3b 有关所有巫师居住的巫咸国,以及卷11,6a 有关六位采集长生不老草药的巫师。有关巫咸的传说与殷朝的传说交叉在一起,巫咸成为太戊帝的贤臣(《书经》,478),他以此接受后人的祭拜。《说文》认为巫咸是发明巫术的人而巫彭是发明医术的。关于巫阳,除了《山海经》中如前文所引用的段落,亦可参见《招魂》(《楚辞》,卷9),1b(何可思,13,以不同方式翻译),其中上帝命巫阳招回屈原的魂灵,巫阳答道:“主人,我是负责梦境的。您的命令我难以执行。”(“掌㝱,上帝其难从。”)不过传统的诠释认为巫阳是负责占卜的。—福建的巫师到今日还会对巫咸进行特殊的崇拜(高延,如前述引文,1205)。

386 《史记》,卷28,沙畹,III,451。这里所说的是汉高祖于(公元前)201 年创立的牺牲仪式,以纪念他在不同诸侯国的祖先;虽然这个日期较晚,但官方创建牺牲仪式本身以及群体纪念的仪式是汉代所特有的;就崇拜活动本身而言,汉高祖也算进行了少许革新:这些神灵是当地巫师长期以来一直供奉的。

387 《九歌》(《楚辞》,卷2),16 b;参见马伯乐《书经中的神话传说》,22[及注释(53)]。

388 《左传》,157 ,[顾氏,TT1-281]。

389 《墨子》,卷8,佛尔克,346。

390 《九歌》(《楚辞》,卷2),3b,《云中君》:洁浴。在不同的诗篇中可见到对女巫服饰的描写:《东皇太一》(2a)中的宫廷服饰及佩剑;《云中君》(4a)中为云神而穿的色彩缤纷的裙褂;《大司命》(16 b)中为大司命所佩戴大玉佩,等等。

391 同前,2a-3b(《东皇太一》)。

392 同前,24a-b(《礼魂》),费茨梅尔(Pfizmaier)《离骚与九歌》(Das Li-sao und die neun Gesänge),188 中错误地将前一首诗的最后一节放入此诗中。

393 《九歌》(《楚辞》,卷2),17 b(《东君》)。

394 同前,24a-b(《礼魂》)。

395 同前,19 a(《河伯》);经常用“忘归”这个词来形容冥想的状态。

396 《礼记》,I,262(《檀弓》)。

397 《汤之官刑》(《书经》中遗失的篇章),见于《墨子》,卷8,18b,佛尔克,371,372,即我所采纳的。

398 《周礼》,II,103。参见后续正文下标224-227 处及注释(443)。

399 《礼记》,I,207;II,234,244。(www.daowen.com)

400 《礼记》,II,236。

401 《周礼》,II,225。

402 《左传》,547[顾氏,TT2-520];《礼记》,I,235(《檀弓》)。鲁襄公(公元前)544 年因楚康王之死前往楚国,被迫按臣子之礼为康王的尸体穿衣,为了报复此羞辱,襄公让他的巫师开道(驱邪)前往葬礼。这个故事表明巫师会陪同诸侯出行。

403 《周礼》,II,102;《左传》,180;《礼记》,I,261(《檀弓》)及前述注释(396)。

404 《庄子》,95;参见《列子》,265。

405 《左传》,157 (及前述注释(388))。

406 《史记》,沙畹,V,29-31。

407 见秦惠文王诅咒楚国的铭文,无时间,似乎应为公元前313 年,沙畹 《历史的记忆》,II(附录I),546。

408 《左传》,34[顾氏,TT1-63]。钟巫按字面理解为钟的巫师,但不确定是否应该如此翻译。

409 《礼记》,II,259(《祭法》)。

410 《周礼》,I,441。

411 《左传》,106,107[顾氏,TT1-184];《公羊传》,卷6,10b-11a,及卷3,17 b 的评述。

412 例如周王中,文王、成王、昭王、共王、孝王、厉王、幽王等属于“昭”;武王、康王、穆王、懿王、夷王、宣王等属于“穆”。

宗庙中的排位为人们构思祖先在另一个世界的排位提供了参考:人们所说的在天上在“上帝的左右”就如同昭穆在宗庙里在先祖的左右。

413 葛兰言《一夫多妻》,61 页中提到逝去的祖先分为昭和穆,这是古老社会分级中交错分级仅存的遗迹。参见葛兰言,《中国文明》(La Civilisation chinoise),1929 年,373 页。

414 “祧”的本义是指那些被从宗庙中原来占据的位置移走的牌位,这些牌位所代表的祖先不再接受定期的崇拜;延伸出来的意义是那些古老的牌位被保留的地方。

415 《礼记》,II,262(《祭法》);参见I,287(《王制》)。周王宗庙的布局是引发中国学者众多争议的话题;我所采纳的理论比较接近郑玄及其他汉代评述者的理论。

416 《国语》,卷15,16 b。卫庄公在(公元前)492 年祈求祖先保佑时说道:“敢昭告于皇祖文王、烈祖康叔、文祖襄公、昭考灵公”最后两位是庄公的父亲和祖父。很明显庄公在此向位列宗庙中的祖先(始祖除外)祈祷,如非如此将很难理解他为何选择这几位祖先。参见《左传》,理雅各,799,[顾氏,TT3-609],其中有同样的祖先列举(除了父亲)。

417 《礼记》,I,737(《明堂位》)。

418 《左传》,文公二年 ,顾赛芬,I,455。

419 《礼记》,I,431 (《曾子问》)。

420 《周礼》,11,14。

421 《礼记》,II,263-265(《祭法》)。

422 周王之前的殷王,其圣殿中央为一个两层的建筑,从他们的后代宋国公那里可以看到这一点,这种双层建筑是宋国宫殿如此鲜明的特点以至于整座宫殿被称为双层的房屋—“重屋”。

423 《左传》,40。

424 《礼记》,I,734(《明堂位》)。

425 中国学者对明堂布局的讨论是非常混乱的。在缺乏考古文献的情况下,我认为一个简要的描述是唯一可行的办法。参见马伯乐的《“明”这个字》。

426 《礼记》,II,195(《杂记》)。

427 《礼记》,II,197(《杂记》)。

428 《礼记》,I,393(《月令》)。

429 或者如鲁文公在(公元前)616 年,齐桓公在(公元前)607 年所为,将被俘虏的将领埋在国都门前(《左传》,258;《史记》,沙畹,IV,63,115,116)。一位出征攻打叛乱者和野蛮部落的封建诸侯将俘虏送去给帝王,以供奉于宗庙(《左传》,118-119)。

430 《庄子》,卷4,241。

431 参见葛兰言《中国人的宗教》(La Religion des Chinois),82;《仪礼》,顾赛芬,596。

432 《周礼》,II,36-37。

433 王国维先生为有关古代音乐的文字作出了出色的释义,见其《乐诗考略》,刊于《广仓学宭丛书》,系列I,第一部(1916 年)。

434 “神保”:《诗经》,370-372,[顾氏,278];“尸”:《诗经》,372,375,477,等;《礼记》,I,13,47,455,462,等。朱熹将神保一词的意思与灵保联系起来,而理雅各,见前述引文,为了能被广泛接受,采纳了一个确切地说同样不准确的解释。

435 《礼记》,I,557,618。

436 《礼记》,II,335(《祭统》);《仪礼》,543,584。

437 《国语》,卷14,15a。

438 《周礼》,II,332。

【注释】

[1]鬣,音li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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