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 惠:
钱庄业务的产生,起源于明末清初兑换业。清初已有小的钱庄开办。至1840年鸦片战争后,海禁大开,江浙武汉一带,城镇的殷实商人,便开始筹设规模较大的钱庄,经营存款、放款、汇兑及兑换银两等业务。
(一)钱庄的产生和发展
景德镇以产瓷闻名于世,各地瓷商来镇采购瓷器的络绎不绝,有的在镇设庄长年采购。这样,一方面需要资金融通来扩大经营,另一方面因交易结算频繁,尤其是金属货币元宝平重平色与折算手续繁杂,需要有专业的金融机构来代管。在镇的徽州人,洞察到这种情况,认为搞银两兑换,吸收存款来放款,是有利可图的生意。于是依照外地经验,集资创办了钱庄。起初,钱庄的家数很少,规模也不大,及至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帝国主义国家无力东顾,民族工商业纷纷兴起,景德镇瓷器的产销业务也日益扩大,这给钱庄创造了发展机会。银行又通过钱庄推行申钞,给予低利率的放款,增加了钱庄的资金活力,加上票据收兑有间歇,资金可以运用,使钱庄有更多的赚钱业务可做。于是那些殷实商人,相继组织钱庄经营,出现了各种不同规模的钱庄,最多达80余家,堪称盛极一时。
(二)钱庄的帮派和组织
景德镇钱庄,系由徽州人、都昌人及苏湖等地瓷商开办的,形成了三个帮派。其中徽州帮大多由经营布业、洋杂货业及煤油业起家的,资力比较雄厚,钱庄的家数也较多。都帮大都是大窑户投资的,资金实力与经济管理均不及徽帮。杂帮系各地瓷商组织起来的,在钱业中的地位远不及徽、都两帮巩固。由于帮派分明,不仅帮派之间互不合作,就是同一帮内也有排挤倾轧现象。例如都派牲盛钱庄,在本票挤兑中,因无人相助而倒闭。杂帮骏大顺钱庄,开业以后,因业务清淡而歇业。
根据资本大小和营业范围,景德镇钱庄有福、禄、寿之分,即甲、乙、丙三个等级。
甲级,计有怡和昌、永贞、隆吉、乾吉、乾元、志成、何广有、大有恒、永生等17家。其中以怡和昌资本最大,从2000元增加至20000元。
乙级,计有久昶、同丰、元兴祥、久昌、恒和源等10家。久昶原定资本5000元,后来增加至10000元。
丙级,计有叙生、骏大顺、立昌、恒裕等8家,以叙生资本为最大,计10000元。
以上三个等级的钱庄,统揽着全市钱庄95%的业务。此外,还有等级以下的钱业,俗称补水钱店,计有大成、胡元昌、贸昌、永泰、鼎新等10余家,主要经营贴现及兑换业务。还有小本经营的,如:钱摊(是一种资本不多,有固定地址设摊,兑换银两、银圆、铜圆、铜钱等生意)、钱贩(经常携带现洋和各种辅币,走街串巷做兑换生意,谋取蝇头小利)。
(三)钱庄内部的分工与管理
组织完善,分工明确,管理有方,是旧式金融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景德镇钱庄,独资的多于合资,内部由经理掌握全权。经理以下设有:
1.内账房,俗称清账,根据日记账上的每户收付,分别在清账簿上立户,逐笔过入。每逢农历年底,碰对龙门(即将资产、债务两核),结出的盈亏数字,报告经理,提请股东分红(合资的)。红利分配比例,一般店东为8~9分,经理、伙友1分。公积金提得很少,也有不提的。(www.daowen.com)
2.外账房,登记客户往来摺及流水簿,即现金及转账日记账,每日结出现金库存数与银房核对,再将流水簿上的每笔收付过入滚存簿,用以与清账簿核对,如发现差错,再查流水簿改正。这种由两人分别由流水簿过入清账及滚存簿,再以滚存簿的各笔收付与清账簿核对的做法,保证了清账簿上每户收付的正确无误。
3.银房,负责银两、银圆、纸币、辅币的收付、清点、整理和票据的保管。
4.信房,负责办理外埠同业间的联系,款项划拨,票据托收,票根托解等通讯工作。
5.照场,即柜台营业员,接待客户交来的各种票据、银两(即元宝)、银圆、纸币、辅币。银两通过平重、平色,折算成银圆;银圆通过鉴别真伪和清点,然后交外账房登摺、登账。
6.跑街,每日外出了解市场情况,交流信息;了解企业资金运用及产销业务发展变化情况。跑街有权对企业提高或降低存放款利率档次。此外,还有学徒,练习对银两的平重、平色与折算方法,鉴别银圆和点钞手法,也做些登摺、登账及写信工作,早晚时间,练习算盘。一般钱庄的职工,等级高低分得很明显,待遇差别也大。学徒没有工资,每月仅有2~4角钱的理发费,名曰月规。
(四)钱庄的业务及活动
景德镇钱庄经营的业务,大致可分为存款、放款、汇兑、贴现、银两兑换、期票买卖、发行本票及一串钱票面的钱票等。
1.期票买卖。期票是一种以钱给人家,但不马上交付,而是先给他一张票据,标明钱的数目,约定交付日期的一种信用凭证。如上海驻景德镇坐庄瓷器行,在采购瓷器资金不足时,以13~18天期的上海规元期票出售给钱庄,钱庄认为信用可靠则买进,按钱业公所牌价折算,扣除差价、利息及贴水后,付给瓷商现款,也有转入存款户支用的。这便及时解决了瓷器行采购资金及运杂费支出需要,有利于扩大购销业务。钱庄收买的上海规元头寸,转划给本镇百货、棉布、洋杂货店,作为资金向上海厂商进货,这又省去了调运现洋的繁重手续。
另外,景德镇瓷业生产用的原料、材料,大都来自邻县,瓷业工人也来自外县,以致市场长期出现了现金投放多于回笼的局面,而且差额很大。业务较大的钱庄,在收入少、支出多、难于获得平衡的情况下,曾开出以上海吴含记(经营钱业的庄客)兑付的15~18天期的规元期票,出售给九江钱庄,以换取现洋来平衡收支;也有南昌、鄱阳、乐平等地的钱庄,运现洋来向本镇钱庄购买上海吴含记等庄客兑付的规元期票。南昌为15天期,鄱阳、乐平为18天期,均按钱业公所牌价折算。这也使本镇钱庄增加了现金来源,对扩大业务活动也是有利的。
2.发行本票。在20世纪20年代,规模较大、营业范围较广的钱庄,相继发行过以元为单位的本票,代替银圆使用,期长一般两月。期满并已收兑的继续发行,使用对象是付给瓷商向窑户、红店购买瓷器。由于本票交易接受方便,当时在市场上流通量很大。钱庄在本票到期前,估计兑付的现金不足,以本庄开的上海规元期票,向九江钱庄换取现洋作兑付准备,以维护本票信誉,防止挤兑风潮的发生。钱庄以本票作资金来扩大经营,历时很久,获利也很可观。以怡和昌钱庄为例,1921年创立时的资本仅2千元,及至抗日战争前夕,盈利总额达20万元。如果不受倒账损失,还不止上述数字。
3.信用放款。钱庄的信用放款,主要是根据企业经营信誉的好坏来决定的,正常情况有利可图,一旦遇到金融风潮,或借款人遭受意外损失而无法维持时,往往会遭受倒账损失。如怡和昌钱庄贷给李子衡瓷商的运销贷款1.8万元出口至美国,由于瓷器包装习惯用稻草,外国人认为极不卫生,全被倒入海中。瓷商遭受这一损失,无法还款,致使钱庄吃了倒账。又有一次长江涨大水,瓷商在运输中遭受了损失,对开出的上海钱庄承兑的规元期票,到期无力备款交钱庄承兑而使钱庄吃了倒账,其中久昶钱庄被镇江徐生永瓷店一家倒欠了2万元。钱庄受倒账损失后,如果无力偿还银行借款,便有倒闭危险。久昶、久昌、恒和源等六家钱庄,共欠中国银行20余万元,虽以不动产抵偿了一部分,中国银行还损失10余万元,进一步造成了金融市场的混乱与整个社会经济的不稳定。
(五)钱庄的衰退
景德镇钱庄,曾一度适应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而兴起和发展,出现过十分兴旺的局面。但自1933年政府实行废两改元,规定以规元0.715两折合银圆1元为标准,一切交易均用银圆的改革政策实施后,钱庄有利可图的银两兑换业务,就此消失。1936年,国家又建立了统一的货币制度,规定中央、中国、交通、农民银行等四行所发行的钞票为法币。于是银行钞票的信誉日高,流通的范围益广,钱庄发行的本票,在市场上已失去了流通作用。贴现业务已无票可贴,存款业务日益清淡,余额不断下降。放款已缺少资金活力,业务范围日益缩小,先后歇业者不少。及至抗日战争爆发,市面出现了萧条景象,仅存的几家钱庄,因营业清淡也无法维持,相继歇业或转业。如舒志成、怡和昌就转营布业。只有大有恒一家,经理孙开初为人忠厚诚实,处事稳练可靠,直至抗战后期,放鞭炮下招牌,善始善终地结束业务。至此,景德镇盛极一时的民间金融业——钱庄,便全部由银行业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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