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车辆制造厂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制订本企业的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应包括对车辆识别代号各位字码的编码规则、车辆识别代号的标示位置及标示方式等内容的详细规定。
7.2 车辆制造厂的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应提交经国家汽车主管部门授权的备案机构审核和备案。
7.3 车辆制造厂应按照通过审核和备案的车辆识别代号编制规则为每一个车辆产品标示车辆识别代号。
7.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制造厂生产的出口车辆,可按照车辆进口地的规定编制车辆识别代号。
7.5 进口车辆制造商应符合7.1、7.2、7.3的规定。
附 录 A
GB 16735—2004(2004-06-21发布,2004-10-01实施)代替GB/T 16735—1997,GB/T 16736—1997
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VIN)
Road vehicle—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VIN)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检验位计算方法
VIN的第9位字码(即VDS部分的第6位)为检验位,检验位可以是0~9中任一数字或字母“X”。车辆制造厂在确定了VIN的其他16位代码后,应通过以下方法计算得出检验位。
a)车辆识别代号中的数字和字母对应值如表A.1、表A.2所示:
表A.1
表A.2
b)按表A.3给车辆识别代号中的每一位指定一个加权系数。
表A.3
c)将检验位之外的16位每一位的加权系数乘以此位数字或字母的对应值,再将各乘积相加,求得的和被11除。
d)除得的余数即为检验位;如果余数是10,检验位应为字母X。
示例:
通过表A.4的示例说明检验位的确定过程。
表A.4
经上述计算,确定此VIN代号中的检验位字码为0。
则该车辆的完整的VIN代号为:LFWADRJF011002346。
附 录 B
GB 16735—2004(2004-06-21发布,2004-10-01实施)代替GB/T 16735—1997,GB/T 16736—1997
附录B(www.daowen.com)
(资料性附录)
车型特征描述
车辆制造厂对车型特征进行描述时可参照本附录的相关说明。
B.1 车辆类型
车辆类型按照GB/T 3730.1—2001和GB/T 5359.1—1996进行分类,参见表B.1。
表B.1
B.2 车辆结构特征
B.2.1 车身类型
可对车身外形、驾驶室类型、货箱类型、承载方式等进行描述,车身外形可分为长头、平头、短头、双层、N厢N门等,驾驶室类型可分为平头驾驶室、长头驾驶室、翻转式驾驶室、单排座驾驶室、双排座驾驶室、带卧铺驾驶室等,货箱类型可分为平板式、栏板式、厢式、罐式、仓栅式、自卸式、集装箱式、车辆运输式、特种结构类等,承载方式可分为承载式车身、半承载式车身、非承载式等。
B.2.2 驱动类型
可对驱动方式和驱动形式进行描述,驱动方式可分为前驱、后驱、全驱等,驱动形式可分为4×2、4×4、6×2、6×4、6×6、8×4等。
B.3 车辆装置特征
B.3.1 发动机特征
对于汽车,可对发动机类型、发动机排量(L)或功率(kW)、缸数、燃油类型、供油方式、发动机排列方式和布置型式等特征进行描述。
对于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可对发动机类型、缸数、冲程数、发动机排列方式和布置型式、冷却方式等特征进行描述。
B.3.2 约束系统类型
可对车辆是否具有安全带、安全气囊(驾驶员侧安全气囊、乘员侧安全气囊、侧面安全气囊)等特征进行描述。
B.3.3 变速器类型
可对变速器类型、挡数等特征进行描述。
B.3.4 悬架类型
悬架类型可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分类。
B.3.5 制动形式
对于汽车,制动形式可按照GB/T 5620—2002的规定进行分类。
B.3.6 传动方式/启动方式
传动方式可分为链传动、带传动、轴传动、电传动、液力传动等;启动方式可分为人工启动、电机启动等。
B.4 车辆技术特性参数
车辆技术特性参数包括尺寸参数、质量参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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