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湖州清明文化现代重构

湖州清明文化现代重构

时间:2023-08-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在长期的历史中,清明当日逐渐出现了一定的人事活动,形成了特定的岁时习俗。在时间维度上,湖州地区也以清明为基点向前后扩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在湖州,清明作为节气所赋予的内涵远远大于其他。清《(同治)湖州府志》中详尽记载了当地的清明风俗,包括后来融入的上巳节、寒食节等各类民俗事项。除性别禁忌之外,其他一切做客礼俗待遇均等同于过年期间的做客。

湖州清明文化现代重构

沈月华[1]

(浙江省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摘 要:二十四节气是我国民众在长期生活、生产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气候规律。其中,由于清明时节气温转暖,降雨增多,人们开始春耕、养蚕,故传统蚕桑生产之地湖州尤为重视这一节气,当地有“清明大似年”之说。人们期待用一系列的行为习俗换来一年农耕及蚕事的好运,包括退白虎、食螺挑青、祛蚕祟、妇人做客、轧蚕花等。但当下,随着传统农耕生活的逐渐淡出,最初源于节气而形成的民俗活动,又以其独特的方式在地方性文化的独特逻辑下得以延续与传承。

关键词:节气 清明 蚕桑 民俗事项 传承

二十四节气是我国民众在长期生活、生产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气候规律,反映了一年四季气温、物候、降雨等方面的变化。而这一系列变化对人们依时安排农耕、蚕桑等活动有着不可或缺的指导作用。清明为二十四节气之一,《历书》云:“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丁,为清明,时万物皆洁齐而清明,盖时当气清景明,万物皆显,因此得名。”到了清明,降雨增多,气温转暖,人们开始春耕、养蚕,谚云“清明前后,点瓜种豆”“清明节,命蚕妾,治蚕室”。但在往后的历史发展中,清明又融汇了寒食节、上巳节两大传统节日,踏青、祭祖、扫墓、禁火等诸多民俗事项均蕴含其中。清明本身也由纯粹的节气转变为节日。也正因如此,它所传达的内涵变得非常丰富。

尽管二十四节气作为时气变化的坐标,在传统农耕经济时代是人们对天气、时令变化最敏感的体验和最精细的认知。但即便如此,人们也无法预测未来。在传统农耕劳作中,尚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人们转而通过一些方式来祈愿,或以此来推动农事往更好的方向发展。而清明又恰巧属于新一轮农事劳作的开始。于百姓来说,凡事的开头往往尤为重要,人们期盼这一轮的农事能得大丰收。所以,在长期的历史中,清明当日逐渐出现了一定的人事活动,形成了特定的岁时习俗。而这些习俗紧紧围绕节气、围绕传统的农耕,与寒食节无关,与上巳节无关。

湖州,尤其是东部水乡平原区,以传统的农耕养蚕业为主,而且养蚕收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所谓“养蚕用白银,种田吃白米”。清明作为关键时日,于当地百姓来说几乎等同于过年,俗称“清明大似年”。在时间维度上,湖州地区也以清明为基点向前后扩延。清明前数日,人们就陆陆续续开始祭神。清明当日称正清明(头清明)、后两日分别为二清明、三清明。人们谨慎甚至惶恐地度过这个特殊时刻,期待用一系列的行为习俗换来一年的农耕及蚕事的好运。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在湖州,清明作为节气所赋予的内涵远远大于其他。清《(同治)湖州府志》中详尽记载了当地的清明风俗,包括后来融入的上巳节、寒食节等各类民俗事项。但其中大量文字均与农事蚕桑有关:

清明前数日,各村率一二十人为一社会,屠牲釃酒,焚香张乐,以祀土谷之神,谓之春福。装扮师巫台阁,击鼓鸣锣,插刀曳锁,叫嚣豗突,如颠如狂。……其日农夫浸谷种,晚则育蚕之。家设祭以禳白虎。门前用石灰画弯弓之状,盖祛蚕祟也。……又食螺,谓之挑青,云可明目。以其壳撒于屋上,谓之赶白虎。爆竹之声略如除夜。庶民之家以粉作白虎,老幼出门抛弃于道,谓之送白虎。士人争先攘攫得之者以为通达之兆。

——《(同治)湖州府志》[2]

光绪八年(1882)的《归安县志》基本沿用《(同治)湖州府志》,内容上增加了一句“翌日锹沟筑岸”[3],亦是与农事相关。

直至民国时期,一系列源于节气、服务于蚕事的各类清明民俗活动依然在当地广为流传。

谚云“寒食过了无时节,娘养蚕花郎种田”。前一夕食螺蛳,谓之挑食。以壳撒屋瓦。乡农于大门换贴门神,是日祭赛甚忙。以米粉蒸熟作虎形送门外曰退白虎,或于门外用灰画地作弓弩形以祛祟,皆为养蚕计也。乡间禁忌甚多……

——民国六年《双林镇志》[4]

清明作为时间节点,一方面,人们扮成巫师,击鼓鸣锣,祭祀土谷之神,祈祷农事。农夫浸谷种,锹沟筑岸,带着美好的期盼于清明后开启新一轮的农事活动。另一方面,人们开展更为繁复的蚕事活动,主要包括:

一、退白虎[5]

在蚕乡,蚕农对白虎尤为厌恶,清明期间“禳白虎”“赶白虎”“送白虎”,或设祭,或以螺蛳壳撒于屋顶,或以粉作白虎并弃于道,等等,均为退白虎求丰收之义。

二、食螺挑青

人们将螺蛳(不剪去螺蛳尾端)用针挑取螺蛳肉烹食,称为“挑青”。“青”寓意“青娘”(一种病蚕),人们以此形象地将“青娘”挑出,寓为养蚕过程中无病无灾。而食用过后的螺蛳壳则抛向屋顶:一来,谓之赶白虎;二来,屋顶上发出的滚动声音能吓跑躲在瓦楞里的老鼠。养蚕农家最恨老鼠啮咬蚕和蚕茧,对其深恶痛绝。

三、祛蚕祟

人们在门前用石灰画弯弓之状,张贴门神,以此来祛除蚕祟,并以蚕猫避鼠患,当地多见各类蚕猫剪纸、泥塑,或贴于蚕房梁柱、门窗或摆设于家中,甚至有视蚕猫为门神者。

四、妇人做客[6]

在湖州地区,民间有在清明时节做客的习俗。颇有意思的是,清明做客一般只针对女性。除性别禁忌之外,其他一切做客礼俗待遇均等同于过年期间的做客。互赠礼品数以偶数为宜,以4件、6件者居多。这一习俗的形成与蚕事有关。清明后,人们开始养蚕,一旦进入养蚕的关键时刻,哪怕是亲朋好友都得严格遵守“禁往来”的乡规,俗称“关蚕门”。蚕房需避免一切闲杂人群的闯入,以免外人带来的晦气影响蚕宝宝的生长。届时,家家闭户,门口张贴“蚕月免进”等纸条,甚至官府的征收也停止,谓之“蚕禁”。人们以此来保障蚕事顺利,不受外界干扰。清明期间,人们趁进入大忙和高度紧张时期之前走亲访友,大家聚集在一起聊聊天,放松放松,倒也合情合理。而女性性别的特指,与蚕事的行为主体有关。无论是民间流传的“娘养蚕花郎种田”等谚语,还是“马鸣王”“西施送蚕花”等传说故事,或是“蚕娘”“蚕姑”“马头娘”“蚕皇老太”“蚕花姑娘”“蚕花娘娘”诸如此类的称谓,在民间,养蚕似乎自古就与妇人联系在一起。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妇人做客”也是妇人进入蚕忙前的一次集体狂欢。

五、轧蚕花(www.daowen.com)

清明在当地还有一项不可或缺的民俗活动,便是上含山轧蚕花,但这一活动并不是伴随清明节气的开始而形成的,它相对晚于其他民俗事项。据记载,含山轧蚕花始于宋治平年间(1064—1067),历经元、明两代,在清代进入鼎盛时期。含山被视为蚕神的发祥地,相传蚕花娘娘会在清明期间化作村姑踏遍含山,留下蚕花喜气,于是村民们纷纷上含山把喜气带回家。轧蚕花活动在清明期间的兴起与兴盛,一是取清明踏青之义;二是体现了蚕乡人民对蚕事的祈祷与祝愿。由于涉及蚕事,又兼顾清明踏青,这两者的融合,更使该活动在当地一年又一年、一代又一代地备受推崇,经久不衰。

当下传统农耕生活逐渐淡出,人们对天气、蚕事的祈求不如先前这般迫切,但最初源于节气而形成的民俗活动并未彻底退出村民的社会生活,而是在地方性文化的独特逻辑下得以延续与传承,其所赋予的文化内涵在现代背景下得以重构

“清明大似年”依然在湖州地区以其自身的特殊含义演绎着。

一、群体认同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再现

尽管养蚕业在传统农村日渐衰弱,但清明蚕忙前妇人们做客的习俗却被世代沿袭,且所指对象也由妇女扩展到全体村民。清明前一晚为“清明饭”,届时,全部在外的子女需回家团聚吃“清明饭”,如同除夕夜。“清明饭”后,亲戚间开始走动,一般持续三天。

当下人们更看重由此带来的群体认同及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亲人们“聚集”“认同”的功能更为彰显。一方面,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平常人们忙于工作,亲友之间的走动相对比较少。相邻之间的互知性、彼此的了解随着从业结构的多重性而缩小。另一方面,随着通婚圈范围的不断扩大,有些亲属之间因为姻缘相隔甚远。清明做客这一民俗事项刚好从功能上填补了这一空白。尤其是清明已被认定为法定节假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更为这一风俗的延续从时间上提供了保障。

倘若将清明与春节相比,两者在功能上都包含了祭祀、团聚两大主题,且两者的时间间隔并不是很久。在相邻的一段时间内,两次聚集似乎是多此一举。但非常有意思的是,民间在它自成的一套体系中将两者合理地加以解释与安排。在湖州民间有不成文的规定,清明做客对象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近亲,包括父母、兄弟姐妹等;另一类是春节期间来不及拜访的亲戚朋友。这一区分,极为巧妙地使清明与春节两者达到相辅相成。也正因如此,在湖州,清明的地位一直可与春节相提并论。

二、节令食物象征功能的转变

清明,除了前文提及的食螺蛳习俗之外,在湖州地区还有一系列节令性食物,比如发芽蚕豆(象征蚕业有发头)、藕(象征蚕茧丝长)、长粉丝(蚕宝宝吐丝白又长)、马兰头(明目,蚕娘吃后眼明心细看得好蚕)、剥壳鸡蛋(寓意蚕茧大如蛋)和蚕茧形清明圆子(茧子多又大)等。可以说,这些都是过去湖州地区人家清明餐桌上的必备食物,且每一样都有美好的寓意,均与养蚕有关。

但随着养蚕业的衰减,人们对蚕事的期盼也逐渐减弱,围绕蚕事形成的清明特有的节令食物也在无形中被忽视与淡忘。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部分的节令食品已被常态化地摆上餐桌。人们根本不需要借助任何节日或者岁时习俗来愉快地享用特定食品。过去,物质的匮乏让人们对于节令性的食物充满期待与记忆。而现今,这种局面显然已经不复存在。

清明节令食物一旦失去了原有的象征意义,人们对食物的选择便来自于味蕾的挑剔。“清明螺,赛过鹅”“麦熟螺蛳稻熟蟹”,清明是食螺最好的季节,螺肉肥美。在当地,清明时节的螺蛳依然成为家家户户少不了的一道美食。在做法上也不再遵循先前用于“挑青”而不剪螺蛳尾端只挑取螺肉的特殊处理方法。人们剪去螺蛳尾端后作清蒸、爆炒等处理,口味因人而异。

三、传统民俗活动功能的转变

清明时节上含山轧蚕花的习俗,兼具祈祷与踏青两种功能。从轧蚕花内容上来看,祭蚕神、买蚕花、摸蚕花奶奶、水上竞技等都是为蚕事而祈祷,应该说即便是踏青,也服务于蚕事。但伴随信仰的衰弱、蚕事的衰弱,轧蚕花民俗活动的功能意义也发生了一定的转变。娱神功能更多地转向娱人,活动内容更侧重于游艺。以轧蚕花活动中最具代表的蚕花为例:原先人们轧蚕花,最主要的是将象征蚕事丰收的蚕花带回家。今天我们依然可见不少农民设摊于道路边卖蚕花,人们同样争相购买。但此时,蚕花作为特殊含义的象征物,其内涵从蚕事的祝愿扩展到一般意义上的吉祥纪念物。

当下轧蚕花活动的参与者在职业、年龄等各方面均从单一性走向多元化。每年清明期间,轧蚕花活动也成为当地人们在特定时空下共同的狂欢。对于当地人来说,这无疑是大家的共同记忆。人们重复着“过去”,并将此纳入自己的社会秩序中,使之合法化,以此来证明当下生存方式的合法性,及此地有别于彼地之处[7]

【注释】

[1]作者简介:沈月华,湖州“非遗”保护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湖州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副秘书长、湖州市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研究特聘专家、中国民俗学会会员、《湖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集成》主编。

[2][清]宗源瀚等修,周学濬撰:《(同治)湖州府志》卷二十九,第16页。

[3][清]李昱修,陆心源纂:《(光绪)归安县志·卷十二·风俗》,第10页。

[4]蔡蓉升:《双林镇志》卷十五,民国六年(1917),第11页。

[5]当地蚕农把“白虎”当作一种蚕崇。蚕农把有害于蚕的“白虎”之类的鬼邪和病毒、虫害之灾称为蚕祟。

[6]钟伟今:《湖州风俗志》,浙江省湖州市群众艺术馆民间文艺研究会(筹)1986年版。

[7]保罗·康纳顿著,纳日碧日戈译:《社会如何记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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