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 钰[1]
摘 要:节日食俗是节日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部分节日食物甚至成为节日的象征物。这些节日食物被民众传承至今,其背后的传承机制也发生了许多变化。以清明节的青团食俗为例,本文简要地回顾了青团的发展历史及其传承机制,分析了现代社会中青团商品化的现实及其传承机制,进而分析青团食俗所映射出的民众的适应能力及传承机制的变迁情况,从而发现青团从食物演变为食品是民众对现代社会文化适应的结果,其传承机制从家庭传承逐渐变迁为社会化传承。
关键词:节日食俗 传承机制 青团 清明节
一、引言
节日食俗是中国节日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节日食俗传承至今。部分节日食物被视为节日象征物,如春节的饺子、清明节的青团、端午节的粽子、中秋节的月饼等。民众通过制作、食用这些节日食物来感受节日,并潜移默化地感受食物背后的文化意义。民俗学界常常关注食物背后的文化意义,而忽视了对制作、获取、享用的整个过程的研究。饺子、青团、粽子、月饼等节日食物至今仍是民众过节必食的食物,但是其制作、获取、享用的途径或方式却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现代化的生产和供给机制正在成为节日食品生产与流通的重要方式。这也在改变着节日食俗的传承机制。
青团是流行于我国广大南方地区的典型清明节食物,它是由糯米粉、绿色植物汁液以及馅料等原料蒸制而成的食物。在现代社会,青团从制作到食用的过程也呈现出从家庭到商店、从享用到消费的深刻变化。关注青团制作(生产)、获得(流通)、享用(消费)的过程,有利于加深对节日食俗传承机制的认知,也有利于探讨节日食俗在现代社会的适应性,更有利于丰富节日食俗的研究。
二、历史传承:作为清明节食物的青团
著名人类学家和考古学家张光直认为,“到达一个文化的核心的最好方法之一,就是通过它的肠胃”[2]。青团不仅仅是一种清明节的节日食物,还负载着许多重要的文化信息。在传统社会,受“差序格局”[3]的内在逻辑驱动,借助于民众精挑细选、亲力亲为的制作,青团表达着民众对于血缘关系的重视与维系。青团食俗的传承机制也遵循着“家庭制作,家庭获得,家庭享用”的内在逻辑。回溯“青团”的发展历史,分析制作、获取、享用青团的过程,有助于理解传统社会中青团食俗的大致演变过程及传承机制。
(一)青团的历史:从上巳到清明
青团是我国广大南方地区民众在清明节用于祀先和食用的时令食物,又有清明团、清明果、清明粿、青团子、春团、鼠曲稞、艾稞等别称。历史上,清明节是融合上巳节、寒食节和清明节气形成的,其食俗也多采借于以上节日或节气。清明节的食俗较多地继承了上巳节和寒食节的食俗。宋代陈元靓认为:“清明节在寒食第三日,故节物乐事,皆为寒食所包。”[4]较早关于青团的记载,大约可追溯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当时荆楚地区的民众在三月三日食用“龙舌粄”,其制作方式与青团类似。《荆楚岁时记》记载:“三月三日……是日取黍麴汁作羹,以蜜和粉,谓之龙舌粄,以厌时气。”[5]荆楚地区的民众所制作的“龙舌粄”采用鼠曲草、蜜、粉(可能是米粉)等食材,其主要目的是压服时气病。唐朝时,清明节逐渐发展为独立的节日,与上巳节、寒食节并列[6]。此时,尽管有关清明节的记载还没有食用青团的习俗,但是上巳节流行食用的“黍麴”与荆楚地区的“龙舌板”类似。《岁华纪丽》记载:“上巳……黍麴(按,荆楚岁时记云:取黍麴和草作羹以压时气)。”[7]宋代时,南方地区流行在寒食节或上巳节食用青饭。《诗话总龟·咏物门下》记载:“……居人遇寒食,采其(杨桐)叶染饭,色青而有光,食之资阳气,谓之杨桐饭。”[8]吴越地区尤其是福州地区流行上巳食用青饭的习俗。《(淳熙)三山志》记载:“南柷木,冬夏常青。取其叶捣碎,渍米为饭,染饭成绀青之色,日进一合,可以延年。本草云:吴越多有之,今上巳青饭。”[9]无论是龙舌粄还是青饭,均为青团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明清两代是清明节青团食俗快速发展的时期。明代时,郎瑛认为,明代所流行的青白团子来源于古代的青精饭习俗。《七修类稿》记载:“古人寒食采桐杨叶染饭青色,以祭资阳气也,今变而为青白团子,乃此义耳。”[10]明代时,青团在嘉兴地区已经成为祀先的祭品。《(嘉靖)嘉兴县志》记载:寒食节“前后半月内,各具青团、角黍、牲醴以上坟。”[11]清代时,我国南方地区广泛流行在清明节或寒食节食用青白团子、青团、青饼、清明粿、鼠曲棵。在清代,清明节食用青白团子的习俗得到延续。清代俞樾的《茶香室续钞》中“清白团子”条:“今清明市中卖清白团子,观此知明时已然矣。”[12]福建泉州地区的民众有在端午节食用鼠曲团的习俗,其食材包括鼠曲草、米粉和绿豆。清代的《(乾隆)泉州府志》载:“清明……有馃以鼠曲和米粉为之,绿豆为馅。”[13]江西玉山县地区喜用艾草和粉米做清明粿。《(同治)玉山县志》载:“清明……粉米杂艾,萌作粿,谓之清明粿。”[14]浙江云和县地区流行制作蓬果,蓬果由蓬叶、稻米等制作成团子并加以各种馅料。《(同治)云和县志》载:“三月清明……前期士女采蓬叶和稻米为粔籹,揉作团子样,实以鸡豚之臡菹,以蔬荀调之,以饴祀先及馈戚……俗呼蓬果。”[15]江苏苏州一带的民众还能够在市集上购买用于祭祀祖先的青团和熟藕。《清嘉录》载,在清明节时,“市上卖青团、焐熟藕,为居人清明祀先之品。”[16]南京地区的青团采用青草汁来染色。清代袁枚所著的《随园食单》有对青糕青团条的记载:“捣青草为汁,和粉作糕团,色如碧玉。”[17]还有一些地区流行蒸清明团、以青团祭祖、食用青饼暖脾胃的习俗。《节序同风录》清明条记载:“捣麦苗取汁,染麦裹稻,蒸作团,曰青麦团,又曰清明团。”“设酒果、麦饭、青团祭坟墓。”“采茵陈蒿,同麦捣和,作碧绿色,包稻蒸食,曰青饼,暖脾胃。”[18]由此可见,清代时不同地方的青团原料、名称存在着差异。
在发展为南方地区清明节食物的过程中,青团的植物染色剂种类、地域分布和文化功能均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青团的植物染色剂种类包括青树叶汁、艾草、鼠曲草汁、麦苗汁、茵陈蒿汁、青草汁等。从地域分布来看,荆楚地区、江浙地区、闽台地区、江西地区等广大南方地区均流行着食用青团的清明节食俗。就其文化功能而言,它从最早的上巳节具有保健价值——压制时气——的“龙舌粄”,发展为兼具祭祀、食用、保健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的清明节食物。
(二)血缘的维系:从食材到食物
在清明节期间,“青团”是在扫墓祀先和节日食用等场景中出现的重要时令食物。“食物作为文化符号不独是其本身的主题,它还是文化语境中的叙事。”[19]作为清明节的时食,它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的食物,也是维系血缘关系的文化符号。中国人讲究崇宗敬祖,扫墓祭祖是清明节的重要活动。由于“人与神鬼的隔离状态在节日中消除,因此节日成为人们与鬼神交往的特定时日”[20]。清明节为生者和逝者之间提供了某种共时性环境。在这种共时性的环境中,民众需要通过共享食物来重新确认与再次强化生者与死者的血缘联系,从而达到巩固家庭关系的功能。以青团为代表的祭品正发挥着为生者和逝者、生者与生者之间搭建沟通桥梁的作用。“青团”不仅仅是贡献给祖先或亡故亲属的祭品,也是南方地区在清明节的家庭节日食物,享用青团的是烹制者的家庭成员或亲属。中国传统社会遵循着“差序格局”的思维逻辑,民众依据他者与自身的血缘关系、地缘关系的深浅与远近来调整为人处世的态度和行为,烹调食物也不会脱离这一内在的思维逻辑。青团作为祖先(或亡故亲属)和家庭成员的食物,烹制者自然要在食材选择、烹调制作等方面付出更多精力,以保证其优良品质,包括口感、营养、感情等方面。
在维系血缘动机的驱动下,为保证青团的优良品质,烹制者在制作过程中倾注了大量的精力、时间、感情,其突出表现为从选择食材到制作过程中的亲力亲为、精益求精和注重营养。青团的制作过程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来展开的。青团的制作包括捣取青色植物汁液、磨制米粉、处理馅料、塑形、蒸制等一系列繁复的工序,而这一切活动都是通过家庭成员的亲力亲为来完成。就食材选择而言,也讲究食材的新鲜和营养。青团的植物染色剂需要使用新鲜的艾草、青树叶、鼠曲草、麦苗、茵陈蒿、青草等绿色植物。《本草纲目》记载:“佛耳草,徽人谓之黄蒿。二、三月苗长尺许……土人采茎叶和米粉,捣作粑果食。”[21]制作青团的植物染色剂材料大多还具有药用价值。如鼠曲草具有调中益气、驱除时气的功效;艾叶具有温中、逐冷、祛湿的功效;茵陈蒿主治风湿寒热邪气。“青团”分为甜味和咸味,甜味青团以糖豆沙、糖猪油为馅料。自古至今,糖类食物不仅仅意味着美味,也意味着高营养、高价值。然而,对于古代的普通民众而言,糖、蜜之类的甜味食物属于昂贵的消费品[22]。对照18世纪以前欧洲的食糖情况,我们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到糖作为古代奢侈品的地位。在当时,只有欧洲的贵族和富豪才能够支付蔗糖的费用,但是糖主要被作为“药品、香料、装饰品、甜味剂和防腐剂”使用[23]。
总体来看,在传统社会中,“青团”是民众在精挑细选食材、亲力亲为制作、饱含责任与情感、兼顾美味与健康基础之上的清明节食物。它的制作、食用都是围绕着家庭成员——包括逝去的和在世的——而展开的,在维系祖先与后代、家庭内部成员之间血缘关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青团食俗机制的传承遵循着“家庭制作、家庭享用”的内在逻辑,并呈现出“食材(自己采集)——青团(家庭制作)——享用者(家庭成员)”的明晰路径,如图1所示。
图1 以家庭为中心的青团制作享用模式图
三、现代传承:作为清明节食品的青团
工业化和全球化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一切生产要素都被纳入工业体系。在这样的背景下,食品的供给形式不再是从土地到人,而是转变为从商店到人。有学者在分析美国生态文学中的食物时曾敏锐地认为:“食物与土地关系的疏离,导致人与食物关系、人与人关系的异化,农时文化被消费文化取代。”[24]这也恰恰反映出现代社会中人与食物之间的关系。
(一)青团商品化:从家庭到商店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中,食物也被纳入市场体系,进而从物品变成了商品。“现代人更多地将其称为食品而不是食物,同时,越来越多的人也成为食品的购买者而非食品的生产者。”[25]从乡村到城市,民众获取食物的途径沿着“从食材到食物”和“从金钱到食物”的双重逻辑展开,食物逐渐为食品所代替。在现代社会中,节日时食也被转化为商品——工业化生产的食品,其获取方式经历了从“家庭制作”为主的模式到“家庭制作”与“商店出售”并存的双重模式的转变,呈现出明显商品化的倾向。
作为清明节食物的青团逐渐从食物转变成食品,获得青团的途径也从家庭转向商店。我国广大南方地区已经形成了一批生产青团的知名品牌企业。如杭州的翠沁斋、知味观,嘉兴的真真老老、五芳斋,合肥的巴莉甜甜,上海的来伊份、沈大成、功德林、杏花楼,南京的莲花糕团店、三星糕团店。聚焦到某一地区时,青团生产企业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状态。以上海为例,上海地区集聚着北万新、光明邨、秋霞阁、虹口糕团厂门市部、功德林、乔家栅、沧浪亭、五芳斋、上海一心斋等不同售卖青团的店铺。
除了青团生产企业数量激增外,青团商业化还呈现出青团产品种类多样化、原料采购的跨地区性、青团命名品牌化的特征。每个生产企业还形成了一系列青团产品,如位于嘉兴的真真老老品牌就延伸出萌果子青团、蛋黄肉松青团、青团、豆沙青团等不同系列的青团产品。在青团商品化的过程中,青团的制作原料呈现出跨地区采购的现象,如王家沙艾草豆沙青团所使用的艾草来自宁波山区,红豆采用的是具有形大、出沙率高的“海门大红袍”。青团在企业生产代替家庭制作的过程中,其命名的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从以家庭式的命名(如张三家的青团)变为品牌式的命名,形成了诸如沈大成蛋黄肉松青团、知味观艾草青团(麻芯馅、蛋黄肉松、豆沙馅)、盛园祥青团(艾草和浆麦草两种)、杏花楼豆沙馅青团、真真老老豆沙青团等。
在交通条件和冷藏条件不断优化的背景下,伴随着青团企业的快速发展,青团呈现出跨地区生产销售的状态。前文提及,早在清代,苏州地区已经有售卖“青团”的记载。然而,受交通运输条件、冷藏条件的限制,其青团的影响范围基本局限于苏州地区。随着现代交通运输条件与冷藏技术的发展,在经济因素和科技因素的双重驱动下,青团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影响范围急剧扩大,并呈现出跨地区销售的现象。以总部位于嘉兴市的真真老老品牌为例,该品牌在嘉兴、南京、杭州、上海、无锡、扬州、宁波、苏州、成都、合肥等地均设有公司,其中嘉兴公司的管辖范围涉及嘉兴、徐州、湖州、宿迁四地,无锡公司的管辖范围涉及无锡和常州两地,宁波分公司的管辖范围为宁波、台州、舟山、温州四地,成都分公司负责西南地区[26]。由于网络销售的流行以及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知味观、沈大成、来伊份、功德林、杏花楼、盛源祥、巴莉甜甜、真真老老、味出道、润之喜、小于壹佰、翠沁斋、浔阳楼、新雅、乔家栅等青团品牌还开设有网店售卖青团产品,促使其销售范围进一步扩大。
(二)多向匿名化:从生产到消费
观照现代的青团食俗传承过程,它早已不再是家庭内部的传承活动。现代青团食俗传承过程转变为一个涉及原料供应商、青团生产商和消费者等多元主体的系统,青团被纳入工业食物体系。有学者认为,“工业食物体系下,食物表现出双向匿名特征,即生产者不知道谁将最终消费这些食物,消费者不知道这些食物由谁生产。”[27]换句话说,企业生产的食品是为了某个消费群体而非具体个人,从而无法获悉具体的消费者;消费者面对的是直接可食用的食品,由于没有参与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因此无法知道食品的具体生产者。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消费者既没有直接参与原料采集,也无法从食品生产商处获悉原料情况,从而不知道食物的原材料来源。考虑到这一点,工业食物体系下的食物实际上表现出多向匿名化的特征。在被纳入工业食物体系的过程中,作为清明节食品的青团被商品化,并呈现出多向匿名化的特征。
在现代社会,清明节食青团习俗传承遵循着“原料(供应商)——青团食品(企业生产)——消费者(任意具有消费能力者)”的新型路径。在青团商品化背景下,不同群体对于青团的性质定义存在差异性。对于青团原材料供应商而言,浆麦草汁、艾草、糯米、红豆等制作青团的原料是用于商业贸易的商品,至于它们被用于何处、制作什么,并不是他们关注的重点。对于青团企业而言,青团是一种或一系列食物类产品,其行为围绕着青团产品的原材料加工、生产、销售、竞争等行为而展开,主要目的是获取利润,但这在客观上也发挥了传承清明节食用“青团”习俗的功能。对于食用青团的人而言,青团是一种古老的传统的清明节美食,其行为围绕着购买、食用等行为而展开,主要目的是享受清明节美食,感知清明节文化,但在客观上推动了青团产业的发展。
在多向匿名化的过程中,青团与民众的关系从“收集食材——青团食物——享用者”的顺序关系简化为“食品——消费者”的二元关系。青团不再是家庭成员将食材变为食物的过程,而是一种消费行为,这种转变割裂了民众与青团食材、民众与青团制作过程的联系。这意味着,传统意义上通过“从食材到食物”的亲力亲为过程来维系血缘的功能已弱化乃至消亡,青团食俗表达孝道和爱意的作用被弱化,转变为陌生人之间的食品与金钱的交换过程。在这一转变过程中,青团沦为一种清明节的时令食品,作为象征清明节食俗的文化符号而存在,如图2所示。不可忽视的是,尽管现代社会的青团生产与消费模式和传统社会的模式存在差异,但是其在客观上维系和持续了清明节食用青团的传统食俗,促使南方地区的民众依然保持着对青团的饮食偏好。除此之外,不同青团品牌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以及各个地方性品牌的崛起在保持青团种类多样化,避免单一化、标准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图2 以社会为中心的青团制作、流通、消费模式图
四、历史与现代对比下的青团食俗变迁
民俗是对民众日常生活状态的真实呈现,它与社会发展现实和民众生活现实紧密联系。伴随着社会发展过程和民众价值观念的转变,民俗的传承活动也将发生变迁。作为清明节食物的青团从食物变成商品,青团食俗的传承活动从家庭内部逐渐发展到社会内部,实际上是与现代社会发展现状及现代人实际生活相适应的结果。通过上述对青团食俗在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不同传承机制的分析,有利于加深对青团食俗现代发展情况的理解。
(一)从食物到食品:青团食俗的文化适应
伴随着现代农业技术和民众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民众从农业生产活动中解放出来,转而投入现代工业生产活动之中。在这样的背景下,民众的食物来源不再局限于土地,而是逐渐依赖于通过购买食品(往往是成品)来实现。由于青团食俗的背后伴随着一系列亲力亲为的过程,导致其与现代社会直接购买成品的行为之间形成某种张力。作为清明节时令食物的青团,并非仅仅是为满足民众基本营养需求的食物,它承载着民众对于岁时节令的文化感知,导致人们无法割舍对于这一传统食物的感情。民众陷入对现代工业食品的越发依赖与对传统节日味道持续依恋的困境之中。然而,民众不是无意识、消极被动的主体,而是“具有主动、积极的意志的主体,是自为的、具有反思能力的主体”[28]。民众努力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寻找平衡点,既要努力坚持清明节的青团食俗,又要促使青团食俗适应现代人的实际生活。
青团食俗的现代传承方式,恰恰深刻地反映出普通民众的文化适应过程。毋庸置疑,清明节食用青团的习俗依旧广泛地流行于我国南方地区。这个基本事实,恰恰说明了民众的自我调适和文化适应能力。民众对于社会变迁的自我调适过程,蕴含在青团从清明节食物转变为清明节食品的过程之中。尽管“食物”与“食品”仅一字之差,但是却存在着较大差别,前者是物品,后者是商品。青团在从物品转变到商品过程中,自觉地与经济要素相结合,从而适应了现代消费社会的需求。除此之外,由于各地存在着地方的和跨地区的青团生产企业,在它们的相互竞争过程中,青团也并未完全陷入标准化和单一化的困境,反而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以上海市各品牌在2017年推出的特色青团为例,新粤菜馆推出“腌笃鲜青团”,杏花楼推出“蛋黄肉松青团”,沈大成推出豆沙和蛋黄肉松青团,王家沙则推出马兰头、荠菜鲜肉、咸蛋黄细沙和细沙馅料的艾汁青团以及咸蛋黄肉松和细沙的艾叶青团[29]。由此来看,青团从食物转变为食品的过程,实则是普通民众对于现代社会变迁所做出的文化适应策略。
(二)从家庭到社会:青团食俗的传承机制
一般来说,民俗的传承性是指其“在时间上传衍的连续性”,强调“历时的纵向延续性”[30]。如果我们将民俗传承视为来源于过去、存在于现在、延传至未来的连续过程,就能够意识到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日常生活在民俗传承过程中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与过去、现代、未来相对应的是“前喻文化”“并喻文化”“后喻文化”。“前喻文化,是指晚辈主要向长辈学习;并喻文化,是指晚辈和长辈的学习都发生在同辈人之间;而后喻文化则是指长辈反过来向晚辈学习。”[31]借助“前喻文化”“并喻文化”的概念,我们可以发现,青团在传统社会的传承活动中遵循“前喻文化”的模式,它在现代社会的传承活动中遵循“并喻文化”的模式。
在传统社会中,青团食俗背后包含着一系列活动,均是在家庭成员的亲力亲为、共同协作中完成的。因此,青团食俗的传承主要是在以血缘维系的家庭内部成员之间传承,从上一代人传给下一代人,强调代际之间的纵向传承。不同于传统社会,现代青团食俗的背后包含的活动发生了变化。青团从制作到享用不再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其中插入了“出售与购买”的中介环节。有关青团的食材采制、食材加工和青团蒸制的过程由青团生产企业所承担,普通民众则主要承担享用青团的环节。青团传递到民众手中的方式转变为购买食品店、超市、餐馆等商店中的青团成品。换言之,青团食俗在现代社会主要发生在以物缘维系的社会成员之间传承,从同时代人到同时代人,强调同时代人之间的横向传承。因此,尽管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均传承着清明节的青团食俗,但是传承机制已从家庭内部转向社会内部,从代际传承转向同时代人的共同传承。(www.daowen.com)
五、结语
在传统社会,制作享用节日食物通常是家庭内部的生产实践活动,从食材收集、处理到食物制作、享用,均是家庭成员亲力亲为与通力合作的结果。家庭成员在制作享用节日食物的过程中共享节日的愉悦,并加强血缘的认同,而节日食俗的传承也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代代相袭。然而,在现代社会,伴随着市场经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原本在家庭内部传承的节日食俗逐渐成为活跃在社会经济领域的文化活动与经济活动。节日食物不再仅仅作为特殊的时令食物,而是逐渐发展为一种具有商品属性和节令食物双重属性的节日食品。民众也不再仅仅依靠家庭内部制作的节日食物,反而越来越多地转向品牌企业生产的节日食品。
民俗“在流播过程中当有增益、修改,产生一定之变化状态”“在产生与流传过程中,必然与当地群众生活、文化及集体思想有极其密切之关系,并不断起各种现实作用(实际的或心理的)”[32]。青团是广泛流行于我国南方地区的清明节食俗,其传承方式从传统社会的家庭传承,逐步发展为现代社会的社会化传承。在青团从食物发展为食品的过程中,实际上反映出的是普通民众对现代社会变迁的文化适应策略。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青团外,春节的饺子、端午节的粽子、中秋节的月饼也都面临着同样的发展现状。有学者也已经关注到了饺子的变迁[33]。这启示我们,对于节日食俗的研究,不仅仅要注重阐释食俗所蕴含的意义与价值,也应该关注民众在食物的制作过程(包括食材的获取、食材的加工、食物的烹制、食物的享用等)、食物的获取方式等方面,从而对节日食俗在当下社会的真实存在状态和现代的传承机制产生更为深刻的认识。
【注释】
[1]作者简介:钱钰,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2016级民俗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岁时节日。
[2]张光直:《中国文化中的饮食——人类学与历史学的透视》。参见[美]尤金·N.安德森:《中国食物》,马嫂、刘东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50页。
[3]费孝通先生曾将中国传统社会的人际关系称为“差序格局”。所谓“差序格局”,是指“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参见费孝通:《乡土中国》,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28页。
[4][宋]陈元靓:《岁时广记》,上海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第181页。
[5][南朝·梁]宗懔:《荆楚岁时记》,宋金龙校注,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8,42页。
[6]张勃:《清明作为独立节日在唐代的兴起》,《民俗研究》2007年第1期,第169—181页。
[7][唐]韩鄂:《岁华纪丽·卷一》,明万历秘册汇函本,第42页。
[8][宋]阮阅:《诗话总龟·咏物门下》,引自尹荣方:《“南烛”与食“乌饭”习俗》,《文史知识》2012年第8期,第100—106页。
[9][宋]梁克家:《(淳熙)三山志·卷四十土俗类二》,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862页。
[10][明]郎瑛:《七修类稿》,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版,第450页。
[11][明]罗炌聘、黄承昊:《(崇祯)嘉兴县志》,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635页上栏。
[12][清]俞樾:《茶香室续钞·二十五卷》,新兴书局1962年版,第124页下栏。
[13][清]怀荫布:《中国地方志集成·(乾隆)泉州府志》,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491页下栏。
[14][清]黄寿祺:《(同治)玉山县志》,成文出版社1970年版,第326页。
[15][清]伍承吉:《云和县志(全二册)》,成文出版社1970年版,第840页。
[16][清]顾禄:《清嘉录》,来新夏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7页。
[17][清]袁枚:《随园食单》,关锡霖注释,广东科技出版社1983年版,第141页。
[18][清]孔尚任:《节序同风录》,清钞本,第88—90页。
[19]彭兆荣:《饮食人类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80页。
[20]萧放:《岁时生活与荆楚民众的巫鬼观念——〈荆楚岁时记〉研究之一》,《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第3—27页。
[21][明]李时珍:《本草纲目》,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14年版,第487页。
[22]李治寰:《中国食糖史稿》,农业出版社1990年版,第172—178页。
[23][美]西敏思:《甜与权力——糖在近代历史上的地位》,王超、朱建刚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84—100页。
[24]杨颖育:《谁动了我们的“食物”——当代美国生态文学中的食物书写与环境预警》,《当代文坛》2011年第2期,第113—116页。
[25]赵旭东、王莎莎:《食物的信任——中国社会的饮食观念及其转变》,《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2期,第75—80页。
[26]该信息整理分析自真真老老品牌官网,详情参见http://www.zzll.com.cn/prod01.html。
[27]张纯刚、齐顾波:《突破差序心态 重建食物信任——食品安全背景下的食物策略与食物心态》,《北京社会科学》2015年第1期,第36—43页。
[28]高丙中:《日常生活的未来民俗学论纲》,《民俗研究》2017年第1期,第19—34页。
[29]苏昊炜、唐烨:《老字号主导上海网红青团大战:新晋腌笃鲜青团加入“战场”》,澎湃新闻网,2017年3月7日,http://www.thepaper.cn/www/v3/jsp/newsDetail_forward_1634022。
[30]钟敬文:《民俗学概论》(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12—14页。
[31][美]米德:《文化与承诺:一项有关代沟问题的研究》,周晓虹、周怡译,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7页。
[32]钟敬文:《谣俗蠡测》,巴莫曲布嫫、康丽编,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88页。
[33]周星:《饺子:民俗食品、礼仪食品与“国民食品”》,《民间文化论坛》2007年第1期,第82—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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