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学车考证一点通:道路交通安全法与条例解读

学车考证一点通:道路交通安全法与条例解读

时间:2023-08-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5)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做到①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100m处设置警告标志。③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2)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⑤在交叉路口变更车道,应提前观察道路交通标志和路面标线,根据需要行驶的方向选择行驶车道,按导向箭头方向在进入实线区前驶入导向车道。

学车考证一点通:道路交通安全法与条例解读

(1)灯光、喇叭的使用

1)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①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②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2)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做到

①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②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③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3)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4)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做到

①应当减速慢行。

②应当鸣喇叭示意。

5)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做到

①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100m处设置警告标志。

②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2)有划分车道的道路通行

1)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①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2)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

①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

②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

③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3)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4)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3)无划分车道的道路通行

车道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按下列规定行驶:

1)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

2)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4)交叉路口通行

1)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2)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①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②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③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④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⑤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⑥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⑦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应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应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3)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①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②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③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4)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做到

①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②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通行。

③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

④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5)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5)变更车道

1)变更车道要领

①观察与判断观察车辆后方、侧方和准备变更的车道上的交通流情况。

②确认安全后,打开转向灯示意,并再次通过后视镜观察两侧道路上有无车辆超越,确认准备驶入的车道是否允许留有安全距离。

③在不妨碍该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平稳转向,驶往所需车道后,关闭转向灯。

④每次变更车道,只能变更到相邻的车道。若需变更到相邻以外的车道,应先变更到相邻的车道,行驶一段距离后,再变更到另一条车道。在车道分界线为实、虚线的路段,实线一侧的车辆严禁变更车道。

⑤在交叉路口变更车道,应提前观察道路交通标志和路面标线,根据需要行驶的方向选择行驶车道,按导向箭头方向在进入实线区前驶入导向车道。

⑥变更车道时,应避免突然急转方向盘驶入相邻的车道,防止与正常行驶的车辆相碰撞或因路面光滑引起车辆侧滑。

2)注意事项

①注意让所借车道内行驶车辆先行。

②不能频繁变更车道。

③不得一次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

④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的车辆让右侧的车辆先行。

3)变更车道技巧

①提前观察道路交通标志和路面标线。

②避让障碍变更车道时,应适当提前进行变道。

③应在50~60m的距离之间变更车道。

(6)机动车限速通行

1)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2)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①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30km/h,公路为40km/h。

②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50km/h,公路为70km/h。(www.daowen.com)

3)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km/h

①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②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③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m以内时。

④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⑤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4)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

(7)跟车与限制超车

1)跟车

①注意前车车速。行车中应密切注意前车车速,后车在行车中应时刻密切注视前车车速及制动灯信号,及时调整必要的跟车距离。

②注意前车车型。

a.当前车为大型车、载货车,后车为小型车、微型车时,由于前方大车挡住视线,不知道前方道路情况,要预防前车突然制动,必须保持较大的跟车距离。

b.当前车为载客中巴车或出租车时,考虑到这类车招手即停,可能突然制动,必须适当拉开跟车距离。

c.当前方多辆车汇成车流时,应与车流保持相应的速度稳定行驶。

③注意道路情况。

a.跟车上坡时,应适当拉大跟车距离,以防前车突然熄火后溜。

b.跟车下坡时,应控制住车速,随着下坡车速的加快,跟车距离也应逐渐拉大。

c.跟车转弯时,应关注前车急弯处形成视线盲区,待前车转过弯道或急弯后再转弯。

d.跟车通过简易桥梁、险要地段时,应减速或停车,待前车安全通过后再通过。

e.跟车通过积雪、泥泞路面时,应拉大跟车距离,沿前车车辙前进。

④注意天气影响。

a.雨雪中跟车行驶时,由于路滑,制动安全区增大,跟车距离也应拉大。

b.雾中跟车行驶时,由于视线受阻、视野变窄,应密切注意前车喇叭、尾灯、制动灯等信号,既不可跟车过近,以免产生追尾;也不可离得太远,以免看不清前车尾灯而失去“路标”。

c.夜间跟车时,应关闭远光灯,打开近光灯、示廓灯,并适当拉大跟车距离。

⑤注意会车让车。

a.跟车中遇会车时,前车减速右让,后车也应随前车减速右让。

b.跟车中若听到前车鸣喇叭,说明前方有车辆或行人,此时后车应提高警惕,密切注视前车动态及道路情况,必要时跟随鸣喇叭、减速或停车。

c.前车超车时,后车应待前车超越后方可超车。否则盲目跟随超车,易导致撞车事故。

d.在跟车行驶时,若后车鸣喇叭示意超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减速靠右让路。

e.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100km/h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m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100km/h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m。

2)限制超车

①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a.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b.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c.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d.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处,没有超车条件的。

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

a.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b.后车应当在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8)会车规定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2)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3)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4)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5)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m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9)铁路道口及渡口通行

1)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

①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或管理人员的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

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管理人员的铁路道口时,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2)机动车通过渡口

①机动车行经渡口,应当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按照指定地点依次待渡。

②机动车上、下渡船时,应当低速慢行。

(10)缓行、拥堵路段交替通行

1)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2)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11)漫水路、漫水桥通行

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12)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2)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3)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13)掉头与倒车

1)严禁掉头

①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

②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

③机动车掉头时,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2)倒车

①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

②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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