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重构高等教育功能:历史省思

重构高等教育功能:历史省思

时间:2023-08-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反观历史进程中高等教育的发展危机与功能失调的例证,就是为了以史为鉴,从中吸取历史教训,以便更好地发挥当下的高等教育功能。因此处理好社会各因素与高等教育的关系是保障高等教育和谐发展与功能协调的关键。这种自治与自由一旦消失,高等教育必将沦为各种势力的附庸,出现功能畸变与失调,苏联20世纪70—80年代出现的高等教育衰退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政府管制过多,自由受限。

重构高等教育功能:历史省思

“观今宜鉴古,无古不成今。”反观历史进程中高等教育的发展危机与功能失调的例证,就是为了以史为鉴,从中吸取历史教训,以便更好地发挥当下的高等教育功能。

(一)坚持育人为本是避免高等教育功能失调的前提

高等教育的本质是一种发展高深知识,以此为中介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并发挥特定作用的社会活动,与其他社会活动有着本质的区别,有其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这些规律是决定其发展方向和功能实现的根本原则。其中最基本的规律是育人规律,因为人是高等教育的存在前提,高等教育是通过对人的培养来促进人的发展和实现个体的社会化,并且通过培养人来促进社会的发展,为社会服务的。高等教育功能的实现状况如何,与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后的身心发展状况、个体素质养成密切相关,因此高等教育必须适应学生身心发展的特征,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和谐地发展。这是高等教育的基本功能,什么时候坚持了育人为本,高等教育功能实现就不会出现大的偏差和失误,什么时候违背了这一规律,高等教育功能必然出现失调。

我国“文革”期间,由于片面强调教育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阶级斗争的工具,忽视了高等教育培养人才的本质使命,将高等教育混同于一般政治活动,最终,非但未能构建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符合教育发展趋势的理想“教育”,实现“教育革命”的终极目标,反而对高等教育功能的正常发挥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和阻碍,造成了高等教育事业的严重混乱和倒退。日本和德国二战期间的高等教育危机,则在于将高等教育作为推行法西斯思想和军国主义的工具,人才培养的目标和取向出现了偏差,这样的高等教育造就的不是追求真善美的身心和谐发展的人才,而是信仰法西斯主义和盲目效忠于天皇或希特勒的年青一代军国主义分子或纳粹分子,因而在高等教育活动中不注重知识传授,而是强调强健身体和效忠于天皇或希特勒的道德训练。人是社会的主体,是高等教育功能发挥的主要中介,这种育人功能的偏差必然导致社会功能的失调,在此意义上说,坚持育人为本是避免高等教育功能失调的前提。

(二)正确处理社会因素与高等教育的关系是高等教育功能协调的关键(www.daowen.com)

高等教育作为社会的一个子系统,其产生、变化和发展都要受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制约。政治因素会影响到高等教育的领导权、受教育权、教育宗旨等,经济发展水平会影响到高等教育的发展规模与速度、基础设施与条件等,文化因素会影响到高等教育的理念、内容、方法等,这些因素制约着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与功能实现。而高等教育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又有其自身的能动作用,对社会有其独特的社会功能。因此处理好社会各因素与高等教育的关系是保障高等教育和谐发展与功能协调的关键。一方面高等教育必须适应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另一方面还要发挥自身能动性,促进社会各因素的发展。正像学者成中英所说:“大学教育仅仅做到配合和满足社会的需要,而不能树立标准,展示理想,坚持价值,则大学势必变成社会的附庸。”[74]高等教育虽然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保持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但又总是与各种社会欲望保持一定的距离,因为它在本质上是追求知识和真理的事业,这就决定了它对社会的适应和服务应该是有条件、有限度、自主性的。无论上层建筑和生产力对高等教育起多大的制约作用,政治与经济本身并不能取代高等教育,因为高等教育主要是通过培养高级人才、发展科学来作用于社会而不是无原则地直接参与社会生活,特别是政治生活。我国“文革”时期的高等教育的危机,就是因为将政治凌驾于高等教育之上。同样,若过于强调高等教育的经济功能,高等教育也必然滑向过分的功利主义实用主义[75]苏联高等教育在20世纪70—80年代出现的衰退部分源于过度追求对社会经济生活的适切与同构。而欧洲传统大学的功能危机倒是提醒我们,作为以高深知识为自己独特资源与功能发挥依据的高等教育,必须对知识文化的发展演变保持高度关注并做出及时调适。知识是高等教育立身的根基,一旦丧失了知识资源的先进性、科学性,高等教育的合理性基础必然消解,功能失调自然出现,若不能及时调适,导致生存危机也只是早晚的事情。

(三)保障学术自由与自治是高等教育功能正常发挥的基础

高等教育与国家、市场等外部因素的关系制约着高等教育功能的取向、行动,进而影响着其功能的发挥,而在维护高等教育与国家、市场协调的关系中,“被理解为个人和集体的权利与职责之集合的学术自由”至关重要。正是学术自由的原则使得高等教育机构在许多方面有别于其他各级教育机构与研究组织。近代历史有力地证明了必须捍卫学术自由的原则,因为它是高等教育机构存在和正常发挥功能的先决条件。因此,必须赋予高等教育机构适当的法定自治权,以允许它们能够坚守本质,并可以针对实际情况在社会中发挥其创新的、反思的和批判的功能[76]。对此,英国学者H.珀金有过精彩论述,他说:“就大学为了追求和传播知识需要自由而言,当种种控制力量软弱分散时,大学知识之花就开得绚丽多姿;就大学需要资源维持办学,并因此依赖富裕、强大的教会、国家或市场支持而言,当种种控制力量强大时,大学在物质上就显得繁荣昌盛,但是这种力量可能——也的确常常——以各种有害于教学和研究自由的方式实行控制。因此便出现了这种奇怪现象:当大学最自由时却最缺乏资源,当它拥有最多资源时则最不自由。”尽管他所指为大学,但大学是实施高等教育的组织载体,因此其揭示的也正是高等教育与国家、市场等因素的关系。这种自治与自由一旦消失,高等教育必将沦为各种势力的附庸,出现功能畸变与失调,苏联20世纪70—80年代出现的高等教育衰退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政府管制过多,自由受限。同时,H.珀金也指出:“并不是说自由可以自动地结出丰硕的学术之果”,但是“控制一定会阻碍学术水平”[77]。可见,学术自由和学校自治的原则作为高等教育功能发挥的重要影响因素,如果使用不当,也可能成为高等教育专业疏忽或功能缺失的借口。欧洲传统大学的历史危机部分源于因自治与自由而伴生的惰性与保守。因此,我们应该在给予高等教育机构充分自由的同时,建立相应的职责监督和评价机制并培育其良好的责任意识与学术伦理。只有这样,才能在高等教育与社会各功能主体之间实现需求与供给的张力平衡,保障高等教育功能的协调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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