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电缆的敷设应根据建筑的功能、室内装饰的要求和使用环境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1.线缆的敷设方式
在配电系统中,用来传输电能的导线主要是电线和电缆两大类(室内传输大电流时也会采用各种母线或配电柜内采用的母排)。按其敷设地点不同,又可分为室外线路和室内线路。
(1)室外线路的敷设可采用电缆线路或架空线路。其中,电缆线路又可分为直埋、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排管(管块)等不同的敷设方式;架空线路则多采用杆、塔。
(2)室内线路的敷设分为明敷和暗敷两种。其中明敷的直敷、瓷夹板方式因为较简陋、不安全,故在城市内的新建建筑中已较少使用。而采用金属(塑料)线槽或桥架布线一般只是在机房、配电间、电气竖井及吊顶等无碍观瞻的区域。采用各种金属管、硬质或半硬质塑料管以及金属线槽既可以在机房、竖井或吊顶内明敷,也可以埋在墙、板以及混凝土预制楼板的板孔内。
电缆敷设
2.电缆的敷设
(1)室外电缆的敷设。室外电缆虽然架空敷设造价较低,施工容易,检修方便,但与电缆沟敷设相比,美观性较差。电缆可在排管、电缆沟、电缆隧道内敷设,室外电缆可以直接埋地敷设。
(2)室内电缆的敷设。室内电缆通常采用金属托架或金属托盘明设,在有腐蚀性介质的房屋内明敷的电缆宜采用塑料护套电缆。
(3)电缆的敷设要求。室内、外电缆的敷设需满足下列要求:
1)无铠装的电缆在室内明敷时,水平敷设的电缆离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5m;垂直敷设的电缆离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8m,否则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但明敷在配电室内时除外。
2)相同电压的电缆并列明敷时,电缆间的净距不应小于35mm,并且不应小于电缆外径,但在线槽、桥架内敷设时除外。
3)架空明设的电缆与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1m,否则应采取隔热措施。电缆与非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0.5m,否则应在与管道接近的电缆段上,以及由该两端外伸不小于0.5m以内的电缆段上,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
4)电缆在室内埋地敷设、穿墙或楼板时,应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其管内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5)沿同一路径敷设的室外电缆常用敷设方式及敷设数量见表4-2。
表4-2 沿同一路径敷设的室外电缆常用敷设方式及敷设数量
低压电缆由配电室(房)引出后,一般沿电缆隧道、电缆沟、金属托架或金属托盘进入电缆竖井,然后沿支架垂直上升敷设。因此,配电室应尽量布置在电缆竖井附近,尽量减少电缆的敷设长度。(www.daowen.com)
3.绝缘导线的敷设
由于建筑物内几乎不可能使用裸导线,所以这里主要叙述有关绝缘导线的敷设。
绝缘导线的敷设方式可分为明敷和暗敷,需满足下列要求:
(1)明敷时,导线直接或者在管子、线槽等保护体内,敷设于墙壁、顶棚的表面及桁架等处。不穿保护管或线槽的直接敷设,采用绝缘子、瓷珠或瓷夹板及线夹子等固定。这种方式影响美观,且安全、可靠性差,耐久性也差,故多用于临建、工棚等场合,在永久性建筑物内很少使用。而采用穿管和线槽明敷的布线方式则在很多场所用到,比如建筑装修、旧楼改造等。由于此时将电气管线预埋在建筑物的墙、板中已不可能,只能采用明敷方式。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吊顶内必须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敷设电气线路,不允许采用塑料线槽和塑料管。
(2)暗敷时,导线必须穿管保护,地面内敷设时也可穿线槽。不允许将护套绝缘电线直接埋入墙壁、顶板的抹灰层内。
管材主要有电线管、焊接钢管(又称为水煤气钢管)、薄壁扣压管、金属线槽、金属软管(又称为普利卡管或波纹管)、硬质塑料管、半硬质塑料管、塑料线槽或塑料软管等。选用何种管材穿线,除技术上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经济上有利、施工上便利外,还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直埋于素混凝土内或明敷于潮湿场所的金属管布线,应采用焊接钢管;由金属线槽引出的线路,可采用金属管、硬质或半硬质塑料管、金属软管等方式,但要注意保护电缆盒电线在引出部分不会受到损伤;吊顶内支线末端可以采用可挠性金属软管保护,但长度有规定,动力线不大于0.8m,照明线不大于1.2m,对于各种弱电线路一般也应是1.2m;室外地下埋设的线路不宜采用绝缘电线穿金属管的布线方式;采用塑料管(槽)布线时,应采用难燃材料,其本体及附件都应为氧指数30以上的阻燃型制品;暗敷于地下的管路不宜穿过设备基础,如必须穿越时应加套管保护;在穿过建筑物伸缩、沉降缝时,应结合建筑物的类型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室内金属管布线的管路较长或转弯较多时,要适当加装过(拉)线盒或加大管径。两个过(拉)线盒之间是直线时,相距30m;有一处转弯时,不超过20m;两处转弯时,不应超过15m;三处转弯时,不应超过8m。通常在施工中,为方便计,只要条件允许,每一转弯都设置一个过(拉)线盒。过(拉)线盒的位置不应选在需二次装修的厅堂内,一般应放在较隐蔽但又便于维修的部位。在低处安装的过(拉)线盒位置可以按假插座处理,安装盲板,以利于美观。
(4)进出灯头盒的管路不宜超过4个,总进出导线根数不应超过12根;进出开关盒的管路不宜超过2个,总进出导线根数不应超过8根。
4.电气线路敷设的注意事项
(1)室内线路的敷设应避免穿越潮湿房间。
(2)敷设在钢筋混凝土现制楼板内的电线管最大外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
(3)不同回路的导线除低于50V的线路、同一设备或同一联动设备的电力回路和无防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同一照明花灯的几个回路、同类照明的导线不超过8根的几个回路等这些特殊情况外,不应同管敷设。
(4)同一回路的所有相线和中性线应同管或同槽。但同槽敷设时载流导线的根数不宜超过30根,总截面不应超过槽内截面的20%。
(5)强、弱电线路不宜同槽敷设。
(6)弱电不同系统的线路、双电源的两个回路、应急配电与正常配电回路均不宜同槽敷设。受条件限制时,可加隔板后同槽敷设。
(7)线路敷设中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进行接地保护。
(8)消防用电的配电线路采用暗敷时,应敷设在不燃体结构内,并且保护厚度不宜小于30mm。
(9)若采用明敷,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并刷涂防火涂料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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