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规定
(1)路基土方作业,须熟悉图纸,按规定切实做好路基排水和路基处理以及边坡防护工作,确保路基的强度和稳定。并注意路肩或人行道的压实工作。
(2)挖方、不填不挖段的路基,均须压实至规定密实度。填方必须按规定厚度分层压实。
(3)路基土原地面以上的庄稼、草皮、树根应清除干净,原地面以下的墓穴、井洞、管沟应分层加以妥善处理。
2.路基挖填土作业
(1)路基挖方作业,必须按设计横断面整幅开挖,不得乱挖和超挖,槽底必须预留碾压沉降量。
(2)挖方基底以下80cm范围以内的树根应清除,重新填土夯实。
(3)填土路基不得使用腐殖土、生活垃圾土、淤泥、冻土块和盐渍土,不得含草和树根等杂物。超过10cm粒径的土块应打碎使用。
(4)填土的地面横坡1∶10~1∶5的要将地面翻松后填土。陡于1∶5时,应做成台阶形,台阶宽不小于1.0m,横坡向里,台阶高以30cm为宜。
(5)分层压实的摊铺厚度一般为:羊足碾不大于30cm,压路机和电动打夯机不大于30cm,人工打夯不大于20cm。
(6)碾压工作应自路边向中央进行,一般碾轮每次重叠15~20cm。应碾压5~8遍,至无显著轮迹且达到要求密实度时为止。
(7)一般可将路堤填土两侧各加宽50cm,碾压成活后再削坡至设计宽度。
(8)在填土碾压过程中,应按标准规定检验土的含水量和压实度,并按要求做好试验记录。(www.daowen.com)
3.路基整修及翻浆处理
(1)路基填挖工程接近设计标高时,应对道路中线位置和横、纵断面路基顶面高程及路基顶面中线两侧宽度按设计要求进行竣工测量,修改不符要求项目。
(2)挖方路基其顶面高程达到设计标高时,需进行碾压,使其压实度符合设计要求。当土干时,要洒水,使其含水量接近该土的最佳含水量时上碾,如有路肩部分,也视同路基一样碾压。
(3)填土边坡,不得有亏坡现象。填土路肩,压路机无法压实时,应用人工夯具夯实。
(4)如有边沟,通过修整挖除土方后,要求边坡、沟底纵坡符合设计要求,做到边直坡平。
(5)道路路基的土体,如因含水量过大,在车行、碾压时发生颤动或表面裂纹时,一律要进行翻浆处理,处理方法为:
①局部翻浆的,要挖出换填含水量适宜的土,或将原土进行晾晒,当含水量适宜时,再回填碾压。或在含水量大的土中掺拌干石灰粉,以便降低其含水量并加固土体。
②如因地下水位较高,土的湿度过大,可全部掺拌干石灰粉,即以石灰土处理路基顶层土,如仍不行,可采用路基下设盲沟降低地下水位的办法。或设隔离层,以隔断毛细水的上升。透水性隔离层有粒料、土工织物。不透水隔离层有沥青类材料、石灰粉煤灰砂砾、水泥砂砾及各种类型的土工膜等。
4.填筑压实中的几个特殊处理
(1)桥涵附近的填土,应特别仔细地压实,以免桥头与路基连接处发生不均匀沉降。涵管顶上50cm以下的填土可用人工夯实至要求的密实度,以避免重碾破坏涵管。
(2)机动车车行道下的管、涵、雨水支管等结构物的埋深较浅,回填土压实度达不到规定的数值时,可用石灰土或砂砾对管沟胸腔、管顶、检查井及雨水口周围进行处理。对管顶距路床面小于30cm的雨水支管,则采用水泥混凝土进行350°包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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