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甘肃省委在省级机构改革中,对省直机关进行拆并改革。5月20日,甘肃省委印发《关于省直机关撤并、改革单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肃省农垦局改为甘肃省农垦总公司(地级企业),为经济实体,归省农牧厅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参加列席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不列入省政府工作部门序列。省农牧厅经过调查摸底之后,因为事业与企业的性质悬殊较大,省农牧厅未予正式接管。1983年11月,省农牧厅改为甘肃省农业厅和省畜牧厅,接管省农垦总公司一事被搁置。
1983年12月22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复甘肃省农垦总公司《关于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请示》,确定甘肃省农垦总公司是全民所有制的农垦企业组织,为经济实体单位,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行使省属农垦行业主管机关的职权,对河西地区和平凉地区农垦企事业等单位实行人财物、产供销的集中统一管理。省农垦总公司的人事、劳资、生产、基建、财务等,均维持原农垦局时期的业务联系渠道不变。上述各项计划,由省农垦总公司直接向省政府各主管部门申报和分配下达。甘肃省农垦总公司首任经理为彭栋材,白庆祥为省农垦总公司党委书记。
在向经济实体过渡时期,省财政厅继续划拨农垦行政事业费。1988年,省财政厅决定逐年削减农垦行政事业费,到1990年底终止,1991年后行政事业费自理。(www.daowen.com)
1990年12月30日,甘肃省人民政府通知,甘肃省农垦总公司归甘肃省农业委员会管理。
省农垦总公司的主要任务是对农垦系统实行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组织和领导农垦经济建设;制定农垦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及资源开发、技术改造、智力开发、劳动工资等规划和方案;负责农垦建设的资金筹集、产品销售、信息咨询、内引外联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委派任免下属企业的主要领导干部。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制约,省农垦总公司未能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确定其职能,没有进行工商企业法人登记,实际上仍是行政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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