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载,1953年到1988年,甘肃农垦累计基本建设投资5.7亿元,其中有效投资4.8亿元。从1979年到1994年,国家给农垦累计投入4.16亿元,主要是农垦事业费,还有拨改贷和部分财政补亏资金转为有偿周转金,年均0.26亿元。从1994年到2004年,农垦先后建设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项目80多项,实际完成投资额18.17亿元。1989年至2010年,省农垦固定资产投资累计38.38亿元。
“七五”计划期间,省农垦新增生产性固定资产13548万元,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有10个,总投资8924万元。建立啤酒花等11个农牧业商品生产基地和元明粉等重点工业生产项目。
“八五”计划期间,省农垦建成投产或部分建成投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16个。祁连山制药厂土霉素生产线,八一水泥厂、条山酒厂技改,黄羊河麦芽厂达产达标。华纬公司瓷质花岗岩墙地砖、格栅材厂、波纹管厂、饮马1.5万吨麦芽厂、亚盛集团硫化碱厂、八一麦芽厂、下河清麦芽厂建成投产。武威啤酒厂3万吨改造扩建、张掖农场麦芽厂、中澳合资颗粒酒花厂、药物碱厂、无滴膜生产线等项目正在实施和新建。仅1995年内,省农垦总公司和各企业多渠道筹资投入资金0.82亿元,其中农业基础设施维修和小水利建设投入513万元。
“九五”计划期间,省农垦新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技改项目26项,完成固定资产总投资10.16亿元,其中农产品加工项目10多项。建成投产药物碱厂、麦芽厂、乳制品和棉花加工厂,完成啤酒厂扩建、葡萄酒厂扩建、种子等多个农业产业化项目,成为甘肃农垦经济发展支柱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五”计划期间,省农垦在继疏勒河、黑河、退耕还林、天然草原保护、饮水安全、道路建设等工程项目之后,又争取实施了6万亩现代化滴灌、日元节水、日元治沙等一大批建设项目。全垦区涉及20多户国营农场,总投入1.76亿元的农电线路改造工程顺利完成,鱼儿红牧场结束了50年不通电的历史。完成了一批产业化加工项目、“好为尔”世行项目、莫高葡萄酒及麦芽扩建、中农草业牧草加工厂建设、饮马肉羊养殖、下河清农场和宝瓶河牧场肉牛养殖、农业研究院金盏花、以黄羊河农场为龙头的亚麻种植及加工、亚盛集团榆中现代农业科技园、金昌水泥集团干法水泥、西部水泥干法水泥的建成投产、药碱厂宣肺止咳合剂、祁连山制药集团土霉素扩建和甘帝欣甘草含片、钴60辐照,甘肃农垦药材站中药饮片、甘肃瑞盛·亚美特滴灌设备等项目,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亿元。
“十一五”规划期间,甘肃农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76亿元,实施了四大类型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兴建了葡萄酒生产、甜糯玉米加工、颗粒酒花加工,林果基地,冷藏设施建设、番茄酱生产线、棉花加工生产线改扩,畜牧标准化养殖、蔬菜生产线改造等项目,延伸了产业链,加快了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实施了国家节水灌溉、饮水安全、农村沼气、农村水电、乡村道路、草场围栏的“六小工程”及生态环境治理、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建设项目。解决了3.7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完成了1.6万亩退耕还林生态建设任务,硬化和改建了260.7公里的场区道路,完成中低产田改造6.08万亩。在8户农场实施了土地整理项目,完成土地整理面积4.7万亩;实施约30万亩的日元治沙项目,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在八一、黄羊河、条山、敦煌和张掖农场建成6个现代节水农业基地。投资6亿元,实施了金昌水泥集团日产2500吨水泥干法生产线项目、宏远公司水电站项目、亚盛滴灌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中天公司2.5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兰维公司1万吨醋酸乙烯项目等。
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导致省农垦平凉农业总场所属万宝川、张老寺、五举三个农场及省农垦药材站高楼山农场1368户、4759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3606万元。省农垦投资6821万元,其中国家财政补贴3766万元,企业、职工自筹3055万元,完成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和维修职工住宅等项目,积极争取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和生态恢复等专项资金。
2008年,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印发《甘肃农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达产达标考核办法》,每年与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单位签订《甘肃农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达产达标责任书》,按年度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达产达标年度考核,在每年的全省农垦工作会议上予以奖惩兑现。
2010年7月,省农垦集团公司修订完善《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甘肃农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达产达标考核办法》,重新印发《关于〈甘肃农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达产达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对加强和改进农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办法。2003年《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一)管理内容
省农垦所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和上市公司承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投资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生产经营性项目、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非生产经营项目。同时,包括上述企业固定资产对外承包、土地对外出租(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租赁以及矿产经营权对外承包项目。
(二)报批程序
1.凡是符合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建设项目,必须呈报甘肃省农垦集团公司审批。企业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和职工集资的建设项目,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的前提下,可以简化报批程序,限额以下的投资项目和职工集资项目,要呈报甘肃省农垦集团公司备案。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甘肃省农垦集团公司将追究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的责任。
2.项目报批资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开工报告等。除项目建议书外,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应有相应资质的设计研究单位编制。总资产在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简化建设程序,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施工图设计(代初步设计)。
3.涉及银行贷款的项目,甘肃省农垦集团公司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须经省农垦集团公司国资财务处提出财务状况审查意见后,方可进入批复程序。各环节报批资料由省农垦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经省农垦集团公司审定同意后,再按程序审批或报批。重大项目报批时,应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查意见,由省农垦集团公司组织对拟建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后审批或报批。省农垦集团公司要在受理项目报批文件一个月内,对建设单位进行答复。
4.项目批复后,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规模、标准和更改设计内容。如需调整项目概算或者重大设计变更的,必须报经省农垦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www.daowen.com)
(三)准备建设
1.项目立项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建设单位应尽快成立项目法人机构,建立项目法人负责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目标责任制,以加快进度,保证质量。
2.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制度。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市场询价的方式。招标投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3.建设项目必须实行监理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项目监理单位要向施工现场派驻熟悉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和参建单位进行监督,切实把好工程开工关、材料质量关、施工程序关、工程进度关、质量验收关。
4.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项目建设的施工现场要将项目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人姓名挂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建设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和工程监理,一律依法及时订立合同,明确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的要求,并有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签约方按合同承担法律责任。
6.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切实搞好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技术力量、设备和施工人员,切实加快建设进度。主要管理人员应熟悉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具有管理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设计单位要向现场派驻代表,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及时解决设计和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对出现质量事故、存在质量隐患以及其他违纪问题的项目和连续出现问题的工程,及时停工整顿,除暂停审批新的建设项目外,还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7.项目建设单位健全项目建设资金监管制度,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8.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对工程的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要及时组织阶段性验收。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管理权限进行竣工验收。初步验收完成后,由项目单位向甘肃省农垦集团公司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省农垦集团公司或委托有关部门组织进行项目竣工验收。通过总体竣工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由项目批准单位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审计,并及时办理有关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交付使用的,要追究项目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监督考核
1.省农垦集团公司计划项目处是全垦区项目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计划的编制、审查,组织项目论证、项目实施和对项目进行督查与协调。省农垦集团公司财务、纪检、审计、企管、国土、特药、科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负责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于重点项目每季度督查一次,其他项目每半年督查一次。
2.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项目建设方案的调整、项目法人的变更、工程质量、建设用地等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省农垦集团公司报告。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按规定建立健全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等专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有关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对弄虚作假和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和查实,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3.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专项考核。对项目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由甘肃省农垦集团公司在年终考核时给予奖励,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经济损失建设单位,追究项目法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签订《项目达产达标责任书》。生产经营性项目建成后,甘肃省农垦集团公司与项目法人签订《项目达产达标责任书》。主要考核指标为当年产品产量、当年销售收入、当年净利润、当年贷款回收率、产品质量标准以及节能降耗环保指标。达产达标项目的考核期,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为项目投产后的1~3年。在考核期内,采用年度百分制考核方法,考核期满后,由甘肃省农垦集团公司组织进行达产达标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论决定考核结果,进行达产达标专项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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