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垦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思路,开展企业党建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查处各种违纪案件,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促进垦区和谐稳定。
(一)开展各种教育活动
1.加强典型示范教育
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省农垦集团公司党委表彰了10个先进企业党委、10个样板党支部、30名优秀共产党员和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通过典型经验交流、编发事迹专刊等形式,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
2.加强廉政警示教育
省农垦集团公司和各企业分别邀请省、市纪委等领导进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讲座,通过案件剖析,教育警示党员和干部。省农垦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企业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和财务总监等180多人次,组织到兰州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参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览,进一步拓展教育内容,增强教育效果。
3.加强专题教育
农垦开展《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学习贯彻活动。通过党委集中学习、印发教育读本、组织1462名党员干部参加《廉政准则》知识测试等形式,促使领导干部了解、熟悉相关规定,牢记廉洁准则,增强自律意识。
4.加强常规性教育
农垦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订阅《党风廉政建设》《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检察》等有关报刊,通过经常性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在垦区组织学习《廉政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96场次,参加人数6236人次,开展警示、案例教育54场次,参加人数6220人次,各级领导上党课或作反腐倡廉专题报告422人次。通过预防为主的全方位教育,增强各级干部廉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二)落实主体责任制
1999年,省农垦总公司党委制定《甘肃农垦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从强化经营管理者的自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党风党纪三个方面做了具体部署。省农垦总公司党委、纪委对所属20户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查结案件10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挽回经济损失31.1万元。减少会议费支出8.53万元,节省出国费用5.4万元。2000年,省农垦总公司党委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由省农垦总公司党委书记张进元任组长,总公司党委委员及机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有22户基层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细则,成立组织领导机构。2002年,农垦系统34户企事业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省农垦集团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对32个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好的单位30个,占93.8%;考核结果为中的单位2家,占6.2%。对16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其中评议结果为优秀的154人,占93.9%;评议结果为称职的10人,占6.1%。对924人建立了廉政档案,其中厅局级5人,县处级201人,科级718人。2004年,省农垦集团公司纪委考核27个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结果为好的班子17个,占63%;考核结果为中的班子10个,占37%。对14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为优秀的55人,占36.9%,评议结果为称职的92人,占61.7%;评议结果为基本称职的2人,占1.4%。办理责任追究案件3件,给予政纪处分4人,其中县处级2人;组织处理3人。
2006年,省农垦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同省农垦集团公司纪委,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206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34人次,诫勉谈话31人次,述职述廉489人次。对34个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169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对27个科级单位党政“一把手”的任用实行一票否决制,干部任前公示120人,公开竞聘科级岗位41人,16名拟任干部任前征求纪委意见。办理责任追究案件7件,给予组织处理21人;同时对垦区招标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探索和尝试,全系统有76项工程实行公开招标,总造价9900万元。大宗物资公开竞价采购,金额1349万元。2007年,甘肃农垦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集团公司纪委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76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04人次,诫勉谈话104人次,述职述廉583人次。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围绕企业改制、资产重组、采购营销、工程项目等重要环节开展效能监察,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企业管理。农垦全年新建制度53项,修订制度84项。甘肃省农垦集团公司制定印发《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修订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
2010年,省农垦集团公司党委强化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制,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与各企事业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签订《甘肃省农垦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终,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对全垦区领导班子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洁自律民主测评。省农垦集团公司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委员为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各企事业单位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所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按照《甘肃农垦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各项职责严格考核。考核工作一般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各基层党委、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每年组织一次对所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问题比较严重的单位和部门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甘肃省农垦集团公司党委对所属二级企业按照企业改制和产业整合的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机构,调整补充纪委书记。2010年4月27日,省农垦集团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由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李金有兼任纪委书记,集团公司纪委下设办公室,与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合署办公。截至2010年底,省农垦集团公司所属二级企业设纪委和监察室35个。各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机构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工作人员多为兼职。
(三)纪检监察工作
1990年,省农垦总公司党委制定《甘肃农垦系统纪委工作制度》,明确省农垦总公司纪委是党在企业纪律执行、监督组织,是各基层党的纪检工作的领导机构,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省农垦总公司纪委和所属企业纪委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党的章程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省农垦总公司党委整顿党风、党纪、政纪,查办党员领导干部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各企事业单位纪委组织履行对同级党委和所属各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能。
1999年,省农垦总公司党委制定《甘肃农垦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纪检监察机构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党委领导下,认真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协助党政领导班子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本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报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审定。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本级党委报告。建立健全管辖范围内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律,及时提出治理本单位腐败现象的有效措施。
2007年,省农垦集团公司党委制定《加强和改善农垦企业党建工作的规定》,要求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在上级纪委和企业党委的领导下,每半年要向党委报告一次工作,根据上级纪委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汇报本单位的工作。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建立完善企业负责人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谈话戒勉制度及任前公示、任职和公务回避制度。建立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企业负责人用权行为的监督,加强对企业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监督,特别要加强对企业决策、财务管理、产品销售、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和在建项目管理、企业改组改制和产权变更与交易,选人用人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结合企业重大改革措施出台、重要项目实施、大额资金调度使用等开展效能监察,完善规章制度。
(四)查处违纪案件
省农垦集团公司纪委在省农垦集团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办理的原则,严格规范信访举报接待、转办、催办、复信、登记等工作程序,依纪依法办案。通过信访举报、专项检查、审计监督等多种渠道发现和掌握案源,与人事和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合理利用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对经查证确属严重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对群众反映强烈、疑点较大、难以给予纪律处分的,则先采取调离、免职、降职等组织手段进行处理,对违法案件移送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五)信访与维稳工作(www.daowen.com)
1995年,国务院颁布《信访条例》,省农垦将信访工作纳入规范化的轨道。省农垦总公司党委加强同职工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建立了专人负责询问、接待,总公司纪委及信访事项涉及的相关处室协同处理解决的信访工作机制。2002年,省农垦信访工作职能归到省农垦集团党委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干部。2005年1月,国务院修订颁布新的《信访条例》,省农垦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党委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经理办公室、综合管理处、组织人事部、纪委、企管处、财务处、社保办负责人组成的信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省农垦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王吉泰任组长,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杨英才任副组长,信访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负责全垦区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协调督查工作。2009年,省农垦集团公司党委决定设立维护稳定、来信来访办公室,与省农垦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合署办公。2010年,省农垦信访维稳办与省农垦事业办公室综合处合署办公。农垦所属企事业单位信访工作也有相应工作机构,信访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大多数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信访工作归并在党办或职代会,部分企业的信访工作机构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并配备专、兼职信访干部。
省农垦集团公司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切实履行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抓具体工作的落实,其他领导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信访工作,有效推动了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初步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实行领导干部信访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妥善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农垦企事业单位党政一把手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认真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亲自研究解决重要信访事项,形成有力有效的领导体制机制。农垦企事业单位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信访工作负主要责任。农垦企事业单位其他领导实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单位、部门的信访工作,并对信访工作负直接责任。
(六)处理重大上访事件
1.妥善处理八一农场职工因土地财产被掠夺引发的上访事件
1996年11月17日,武威市民勤县昌宁乡500多名农民为争夺土地权属,将八一农场小井子分场2000多亩耕地的农电、水利设施毁坏、哄抢后逃离。事后,八一农场200多名职工到省政府上访,请求处理。12月初,省长孙英批示,成立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徐进为组长,省土管局、省公安厅、省农垦总公司有关领导参加的工作小组前往调查处理。工作组在调查之后提出处理意见,经省政府有关领导签署同意,下发土地划界文件,收复农场原规划区域内被侵占的土地,归还被抢夺的农电水利设施。
2.妥善处理兰州维尼纶集团公司职工群体上访事件
1997年12月,省政府在多次研究兰州维尼纶集团公司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摆脱困境的方案后,指令由省农垦亚盛集团兼并。亚盛集团先后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和流动资金达15000多万元,维持了兰州维尼纶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社会稳定,缓解了兰州维尼纶集团公司的困难,但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000年8月10日至11日,兰州维尼纶集团公司120多名职工群体上访,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2000年9月,省政府组成专门工作组进驻兰州维尼纶集团公司实地调研之后,建议对兰州维尼纶集团公司实施破产。2001年2月24日,省委书记宋照肃、省长陆浩联名将关于兰州维尼纶集团公司脱困问题的报告书面呈报国务院吴邦国副总理。2002年8月19日,根据吴邦国副总理的批示,全国兼并破产与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文件,要求按照破产方案规范操作,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兰州维尼纶集团公司于2003年12月实施分立破产,共处理债务56536万元。
3.妥善处理劝返原盐锅峡化工总厂职工上访事件
2004年10月18日,原甘肃省盐锅峡化工总厂数百名职工到省政府上访,围堵、滞留在亚盛集团办公楼长达30天。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陈学亨、副省长杨志明、副省长冯健身分别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上访职工提出的问题,做出企业破产重组、职工生活费发放、企业所办学校和医院移交地方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等7项决定。经过多方努力,11月26日将上访职工劝返回厂。
4.妥善处理黄花农场部分移民信访、上访问题
2005年1月16日,黄花农场榆中籍3名移民代表,持200多名群众联名信到省政府上访。主要反映黄花农场2005年提高土地承包费、实行村民自治,将除口粮地以外承包的国有土地确定为集团所有等问题。对此,省政府派出由省信访局、省“两西”建设指挥部、省减负办和省农垦集团公司组成的工作组,就移民提出的问题实地调查,对移民提出的口粮田问题明确了政策。
2005年2月2日,黄花农场发现100余名移民和部分职工因土地承包费等问题,有赴兰州上访的苗头。省农垦集团公司党委立即研究解决办法,对移民反映的问题予以明确答复,妥善解决。2月24日,部分群众不听劝阻,到省政府上访,省农垦集团公司立即向省信访局报告,安排农垦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带领信访办人员在途经之地做上访群众的工作。在省上有关部门的协调下,通过耐心细致的劝解,对反映的问题给予了明确答复,稳定群众情绪,劝其返回了农场。
5.妥善处理莫高生态农业示范种植园区部分农工集体上访事件
2006年3月2日至3日,莫高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的部分农工,以2005年葡萄兑现等问题为由,集体到省政府上访。莫高股份收到《甘肃省委省政府重点信访交办通知》后,立即成立调查组赴生态园区开展调查工作。在调查期间,上访群众拒不听从劝阻,再次到省政府集体上访。
3月20日,省政府秘书长、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程正明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农业示范园区部分农工集体上访有关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省信访局局长、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张兴照和省信访局、武威市及凉州区公安局、省农垦总公司、莫高股份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印发《关于解决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农业示范种植园区部分种植户集体上访问题的会议纪要》。省农垦集团公司牵头,成立由武威市政府有关部门和莫高股份公司等单位组成的工作组,3月22日下午进驻生态园区开展工作。本着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调查处理。5月10日,调查处理工作结束,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6.妥善处理小宛农场移民及部分职工上访事件
2008年底至2009年初,小宛农场一分场40多人以要求享受惠农政策等问题,到兰州集体上访。省农垦集团公司领导会同瓜州县信访、公安、维稳、国保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共同研究接访和稳控工作。在听取有关方面的汇报后,启动了应急预案,对上访群众做了大量的工作,化解了群体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
7.妥善处理勤锋农场务工农民上访事件
2010年7月12日,在勤锋农场务工的217名农民,要求按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到省农垦集团公司集体上访。省农垦集团公司领导与群众代表和全体上访群众多次对话,听取职工群众诉求,并对提出的要求进行了解答。7月14日,省农垦集团公司领导耐心细致地向上访群众做了政策劝导工作,全体上访群众返回,事件得到平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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