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甘肃省志·农垦志:企业综合考评及薪酬规定

甘肃省志·农垦志:企业综合考评及薪酬规定

时间:2023-08-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础薪酬由所在企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对企业进行审计后,由省农垦集团公司兑现。利润数额较大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年薪不得超过22万元;对特殊企业年薪的兑现,由省农垦集团公司另行确定。企业领导班子考评为不称职的,由省农垦集团公司先进行集体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企业领导干部1年评为不称职的,进行诫勉谈话;连续2年不称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免职或降职使用。

甘肃省志·农垦志:企业综合考评及薪酬规定

2009年,省农垦印发《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甘肃农垦企业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对全垦区直属企业的经营业绩和领导班子建设、执行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核期限为2009年至2010年。

(一)经营业绩考核

1.指标与评分办法

考核指标中各项指标比重为:企业当年利润20%,净资产收益率、当年完成上缴集团公司款项、当年职均实际收入各占15%,营业收入、资产负债率各占10%,应收款项减少率、完成五年规划中年度规划目标、全年安全生产指标各占5%。考核评分采用百分法,单项得分超过该项指标分值的按该项指标满分计算,单项指标得分为负数时按零分计算。企业法定代表人总得分为各项指标得分之和,满分为100分。

2.经营者年薪

企业经营者年薪,包括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基础薪酬按企业类型标准执行,企业类型按当年企业年度财务报表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划分,一年一定。一、二、三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基础薪酬分别为5万元、4万元、3万元。

一类企业:资产总额大于或等于3亿元、营业收入大于或等于1亿元。二类企业:资产总额大于或等于1亿元(小于3亿元),营业收入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小于1亿元)。三类企业:资产总额小于1亿元,营业收入小于5000万元。企业同时达到上述两项指标的确认相应类别,只符合一项指标的按下一类型确定。

绩效薪酬为企业当年实际利润乘系数K与职工年均收入乘系数R之和。企业当年实际利润分为四个等级:小于或等于100万元、小于或等于500万元(大于100万元)、小于或等于1000万元(大于500万元)、大于1000万元,分别对应系数K1、K2、K3、K4,取值为2.5%、1.5%、1%、0.5%;职工年均实际收入分为小于2万元和大于2万元两类,系数R取值分别为2和0.5。

基础薪酬由所在企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对企业进行审计后,由省农垦集团公司兑现。全额按时完成上缴省农垦集团公司款项的,绩效薪酬全额发放;未完成上缴款项的,绩效薪酬不予兑现;经省农垦集团公司同意缓缴的,绩效薪酬推迟兑现。利润数额较大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年薪不得超过22万元;对特殊企业年薪的兑现,由省农垦集团公司另行确定。企业经营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本人申报缴纳。

3.风险抵押金

一、二、三类企业的经营者在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后,分别按5万元、4万元、3万元向省农垦集团公司缴纳风险抵押金。年度考核得60分以上,且足额上缴省农垦集团公司款项的,不扣减风险金;考核得60分以上,但未完成上缴省农垦集团公司款项的,按未完成比例扣减风险金;考核低于60分的,按未完成比例扣减风险金。

(二)年度综合考评

1.指标与评价方法

企业年度综合考评以经营业绩考核为主,将经营业绩、党建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同时进行考核。考评内容实行百分制:年度经营业绩占80%,领导班子建设占10%,执行上级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占10%。其中经营业绩按上述9项指标考核;党建工作及领导班子建设按“德、能、勤、绩、廉”考核;执行规章制度考核包括执行省农垦集团公司制定的内部审计办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管理办法,科技管理、财务管理预算管理、国资管理、股权管理、投资项目管理、财务总监委派和执行企业党建工作的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企业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综合考评得分=经营业绩评价得分×80%+党建工作及班子建设考核得分×10%+执行规章制度得分×10%。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综合考评得分=班子年度考核综合得分×80%+民主测评得分×20%。其他领导干部年度考评综合得分=班子年度考核综合得分×70%+民主测评得分×20%+党政主要负责人评价得分×10%。

考核评价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60分为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对企业生产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班子成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和涉嫌违纪违法或被立案审查、考核期内发生重大影响事件、主要经营指标弄虚作假与审计结果背离、重大项目建设未按程序审批以及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较差的,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不得评为优秀。

2.奖罚兑现

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为优秀的,年薪全额兑现;考核为良好的,兑现90%;考核为称职的,兑现80%;考核为不称职的,绩效薪酬不予兑现。年薪兑现以审计结果为准,审计前兑现80%,审计后兑现20%。企业法人代表、党委书记按考核结果兑现年薪,总经理按法人代表的90%兑现,其他班子成员的年薪由企业确定。

企业领导班子考评为不称职的,由省农垦集团公司先进行集体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企业领导干部1年评为不称职的,进行诫勉谈话;连续2年不称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免职或降职使用。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连续3年评为优秀、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和“2552工程”分解目标,提前3年完成的,对领导班子授予“四好”领导班子荣誉称号,主要领导授予甘肃农垦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并对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发给一次性奖金。

2009年至2010年,全垦区累计考评企业数50个,其中优秀企业数36个,占72%;良好企业数2个,占4%;称职企业数9个,占20%;不称职企业数3个,占6%。2009年有两户企业未纳入经营业绩考核,因其经营业绩突出、对省农垦集团公司贡献较大,给予特别奖励;2010年有1家企业获特别奖励。(www.daowen.com)

省农垦企业2009年—2010年综合考评情况见表2-11。

表2-11 省农垦企业2009年—2010年综合考评情况表

1989年至2010年,省农垦集团公司在实行承包经营考核的22年中,先后对64个企业进行了年度考核,其中农、牧企业20个,工、商、建企业44个。

省农垦1989年—1995年企业承包经营考核考评情况见表2-12。

省农垦1996年—2002年企业经济目标管理考核考评情况见表2-13。

省农垦2003年—2010年企业资产经营等考核考评情况见表2-14。

表2-12 省农垦1989年—1995年企业承包经营考核考评情况表

续表

表2-13 省农垦1996年—2002年企业经济目标管理考核考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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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4 省农垦2003年—2010年企业资产经营等考核考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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