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0月18日,省农垦总公司党委印发《关于印发〈“九五”期间农垦直属企业实行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认真总结前两轮企业承包经营的经验教训,对经营承包责任制做出相应调整,将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调整为企业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制。
“九五”计划期间,省农垦总公司实行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制,企业分年度经济指标作为企业当年目标管理的经济指标,以责任制形式确定下来,以每年完成的经济成果确保“九五”计划的实现。同时,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考核内容,促进两个文明同步发展。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制依据五年计划,目标一年一定,考核奖罚一年一兑现,不涉及企业法人代表和领导班子的聘任换届期限,将年度考核和期间累计考核作为评价企业领导干部和能否续聘的基本依据。指标任务完成好的企业领导人无须调整,完成不好的企业领导人则要及时解聘或免职;对任职多年而政绩平庸、企业没有新发展的领导人也要调离岗位。从而使企业领导人既有压力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又不受任期限制,可以着眼长远,克服短期行为。
“九五”计划至“十五”计划的前两年,在这7年时间里,省农垦总公司对所属企业实行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基本原则
省农垦总公司规范企业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6条基本原则:坚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坚持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和党委集体领导相结合,既坚持场(厂、矿)长、经理负责制,又发挥企业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职工群众的主人翁作用,努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国家、企业、个人利益“三兼顾”的原则,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经营者个人所得与企业效益相联系,职工劳动所得与劳动成果挂钩;坚持抓当年生产经营和抓长远生产建设相结合,在抓好当年生产经营、确保经济效益的同时,努力开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后劲的长远建设,包括发展科技、教育等软件投入;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实事求是,省农垦总公司向企业下达经济计划指标,既高标准、严要求,也量力而行,留有余地,使企业经过努力可以完成,对企业生产经营成果,既不隐瞒,又不浮夸。
(二)年度考评
1.考评内容
年度考评包括经济指标和精神文明建设两项内容:(1)年度经济指标。①生产经营成果:营业收入、实现利润总额、上缴所得税或利润、资产保值增长率、职工年均收入。②项目建设指标:主要考核总公司列入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农业综合开发项目。(2)精神文明建设。①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团结协调,有无发生违纪现象。②职工中是否有违法案件发生。③有无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④采取有效措施,抓职工扫盲、职业技术培训和中小学普及教育。
2.考评方法
省农垦总公司对企业生产经营成果、项目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分别进行考核,任务分解到总公司机关各处室。其中生产经营成果考核的五项指标,以审计、财务、计划处为主;项目建设考核以基建、农业、工业处为主;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以组织部、宣传部、劳资处、教卫处和纪委为主。年度考评于每年12月集中进行。有关处室对企业加强调研,熟悉和掌握考核相关事项和进展情况。三个方面的考核工作有分有合,协调进行。企业做出经营成果年度决算(或预决算)和当年项目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情况汇报,有针对性地进行复核和检查。(www.daowen.com)
3.奖罚兑现
年度奖罚分为综合奖罚和单项奖罚。综合奖罚对企业经营成果和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综合评定,奖优罚劣。(1)综合奖罚采取百分制,按经营成果五项指标评定,各项指标及分值为:营业收入20分,实现利润总额30分,上缴所得税或利润15分,资产保值增值率15分,职工平均年收入20分。(2)精神文明考核实行减分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落实较好的不减分,落实不到位和某一方面有问题的酌情减分,最多减20分。其中领导班子成员中发生违纪案件的减1~5分;领导班子不团结的减1~5分;职工中有违纪案件的减1~3分;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的减1~3分;不重视职工教育的减1~4分。各项减分相加,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负得分。
根据综合得分评出一、二、三等奖,其中得分110~125分为三等奖,为企业颁发奖状,奖给企业法人代表和党委书记各1000元;得分125~140分的为二等奖,给企业颁发锦旗一面,奖给企业法人代表和党委书记奖金各1500元;得分在140分以上为一等奖,给企业颁发锦旗一面,奖给企业法人代表和党委书记各2000元。
受罚企业分为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罚。经济处罚:考评得分99~90分,处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当年工资总额的10%;考评得分89~80分,处罚班子成员当年工资总额的20%;考评得分80分以下,处罚班子成员当年工资总额的30%。组织处罚:对连续三年受到综合处罚、造成经济效益明显滑坡的企业法人代表和党委书记就地免职;因渎职或决策失误使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对主要负责人除就地免职外,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多数群众不信任的领导班子成员就地免职。
单项奖罚是对企业项目建设进行奖罚,是综合奖罚的补充。项目完成情况分为一、二、三类。第一类原则上不超过承担项目企业的三分之一,颁发锦旗一面或奖品一件;第二类不奖不罚;第三类受罚,由省农垦总公司书面通报批评,两个以上项目受到批评的,取消评一等奖的资格。
与此同时,省农垦总公司设立“九五”计划经济翻番奖和年度特别奖。对连续获得年度综合奖、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翻番的企业授予经济翻番奖,给予企业领导成员和全体职工晋升1~2级工资,并颁发经济翻番奖锦旗一面、奖品一件;对年净增利润300万元以上或年减亏200万元(含扭亏为盈数)以上的企业授予特别奖,颁发锦旗一面,奖品一件,对企业法人代表和党委书记各奖3000元。
1996年至2002年,省农垦总公司对企业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年度考评,以省农垦总公司党委文件通报奖罚兑现决定。奖罚兑现时现任企业法人代表、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任职不满一年的减半兑现,任职不满半年的免予处罚。7年累计考评企业267个,其中获奖企业数累计125个,占46.8%。在获奖企业中,其中特等奖15个,一等奖34个,二等奖30个,三等奖46个。不奖不罚企业累计82个,占30.7%;受罚企业累计60个,占22.5%。单项奖累计25个,其中增加盈利奖9个,减少亏损奖7个,开发奖5个,推广奖3个,项目奖1个。
省农垦1996年—2002年企业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见表2-7。
表2-7 省农垦1996年—2002年企业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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