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甘肃农垦历史与屯垦戍边的关系

甘肃农垦历史与屯垦戍边的关系

时间:2023-08-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屯垦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甘肃发展的历史就是农业开发的历史,甘肃农垦的创建和发展依赖于“屯垦戍边”奠定的基础。田卒所需耕牛、农具、籽种、口粮、衣着等,均由官府供给,屯田所获入官仓,以饱军糈。此次西巡历时半年之久,置西海、河源、鄯善、且末四郡,促成了西北的甘肃、青海、新疆等成为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僧人耕垦成为元朝租赋的来源之一。

甘肃农垦历史与屯垦戍边的关系

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屯垦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我国从公元前215年秦朝开始,西汉东汉三国、西晋、东晋南北朝、隋、唐、元、明、清等朝代,都把“屯垦戍边”“移民实边”作为开拓疆域、开垦耕地、生产粮食、养兵安民、保卫边疆、捍卫国防、发展经济、促进繁荣的“治国安邦”的基本国策相沿实施。作为中国西北的战略要地,历代王朝为了稳固边疆,都在甘肃屯垦开发、移民实边,拓展农耕,开发农业,促进了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甘肃发展的历史就是农业开发的历史,甘肃农垦的创建和发展依赖于“屯垦戍边”奠定的基础。

(一)屯垦溯源

屯田制始于秦汉时期,军屯初创于西汉,屯田制分为军屯、民屯和商屯等,历朝历代一直沿袭。屯田制系耕战一体制,屯之目的在于应对战争,耕之目的在于就地解决军糈,为战屯粮。屯田制有效地开拓耕地,供应军粮,固守边疆,加强国防,发挥了“屯垦戍边”“移民实边”的作用。东汉学者应劭说:“武帝始开三边,徙民屯田,皆与犁牛。”到了当代仍然存在,甘肃省的农业区都是在历代屯田制中逐渐形成的。

(二)秦汉时期郡县屯田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始皇三十二年(前215年)“始皇乃遣将军蒙恬发兵三十万人北伐匈奴”。蒙恬率其主力军由上郡(今陕西绥德县)经榆林进入河套北部,另一部由北地郡出发进入河套南部,将河套地区匈奴攻灭,悉收河南地(黄河河套以南地区),筑长城,因地形,用制险塞,起临洮,至辽东,延袤万余里。旋移大批犯人实边,是屯田之始。秦时在甘肃屯田,仅限于秦长城以东属地,主要是渭河谷地和陇东塬地。

汉文帝十一年(前169年),匈奴侵扰边境,相持于肤施(陕北绥德)、朝那(今灵台)一线。时任太子家令晁错,向文帝上《守边劝农疏》,分析了秦王朝戍边失误和匈奴活动的特点,提出抗御匈奴策略之屯田戍边建议:“要害之处,通川之道,调立城邑,毋下千家,为中周虎落。以陛下之时,徙民实边,利施后世。”晁错的“徙民实边”“寓兵于农”等主张,被文帝采纳实施。“募民徙塞”“就粮养土”,战时当兵,平时为民,兵民合一,屯垦戍边,保疆安壤。

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匈奴昆邪王再次降汉,帝派骠骑将军霍去病率兵万余人,击败匈奴休屠王,占领河西走廊东半部。同年秋,入祁连山,逐匈奴于玉门关外,占领了河西走廊西半部。初置武威酒泉两郡,郡下设县。在武威郡设立了张掖、武威、宣武等10县。在酒泉郡设立了池头、玉门、会水等9县。元鼎六年(前111年),增设张掖、敦煌两郡,郡下仍设县。汉之郡县,根据军事需要而设,县实为兵之屯田据点,史称戍田。屯田者除戍卒外,多为移入戍民。

汉宣帝神爵元年(前61年),西羌侯杨玉等背叛犯塞。宣帝命后将军赵充国统兵击之,率兵留屯河湟,罕幵(今临夏)、湟中、金城(今兰州)之间的土地得以开发。

汉之屯田,无事则以之为农,有事则调之为兵,因地致谷,因地为粮,因民为兵,因屯为守。军中田卒专事屯田,田官专管屯田事务。田卒所需耕牛、农具、籽种、口粮、衣着等,均由官府供给,屯田所获入官仓,以饱军糈。

汉朝以后历经三国、晋、十六国、南北朝,甘肃多为游牧民族所据,土地开发量很小。在前秦建元末年,苻坚盛世,“徙江汉之人万余户于敦煌,中州之人有田畴不辟者亦徙七千余户”,以利促进河西农作。

(三)隋唐时期营田

隋唐营田源于汉代的民屯,以“筑堡为营”屯田而得名,旨在耕、战。甘肃境内以“营”命名的村镇多为隋唐营田的遗址。隋开皇三年(583年),“帝乃令朔州总管赵仲卿,于长城以北,大兴屯田,以实塞下。又于河西,勒百姓立堡,营田积谷”。大业四年(608年),隋炀帝派军灭了吐谷浑,开拓疆域数千里,实行郡县制管理。大业五年(609年),炀帝亲征吐谷浑,大隋拓地数千里。隋炀帝率大军京都长安(今西安)出发到甘肃陇西,西上青海横穿祁连山,到达河西走廊张掖郡。此次西巡历时半年之久,置西海、河源、鄯善、且末四郡,促成了西北的甘肃、青海、新疆等成为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谪天下罪人,配为戍卒,大开屯田,发西方诸郡运粮以给之。隋炀帝到达张掖之后,各国商人云集张掖进行贸易。隋炀帝亲自打通了丝绸之路,并在古丝绸之路举行了万国博览会。

唐高宗武德元年(618年),置军府,以捍要卫,因隙地,置营田。安史之乱后,内地贫民纷纷逃至西北边陲开垦荒地为生,朝廷规定开荒五年免赋。唐朝实行均田制租庸调制。《唐六典·屯田郎中》记载了西域屯田的具体规模:“安西二十屯,疏勒七屯,焉耆七屯,北庭二十屯,伊吾一屯,天山一屯。”

西夏建国后就设立了农田司,实行亦兵亦农之策,平时务农,战时为伍,“人人能斗计,无复兵民之别,有事则举国皆来”,在河西地区大量屯田。

宋朝努力恢复唐时营田。建努札城开垦定西;建陇干城(今静宁),垦陇于川;建安西城和西连城,垦靖远和会宁。南迁时于陇南屯田抗金。

(四)元朝时期军户屯田

元朝的屯田由守边转为军供,内而各卫,外而各省,皆立屯田,以资军饷。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年)正月,立河西屯田,给予耕具,遣官领之,调归附军于甘州(今张掖)屯田。(www.daowen.com)

元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年),“畏吾户居河西界者令其屯田”。以汉军屯田沙州(敦煌)。

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年)正月,命肃州(今酒泉)、沙州、瓜州立屯田,发军于甘州黑山子、满裕、泉水渠、鸭子翘等地立屯田,为户2290。又以太原新附军5000屯田甘州。

成宗元贞二年(1296年),自六盘山至黄河立屯田,置军万人。

元代甘肃佛教兴盛,其中不少僧侣也加入到屯田大军中来。“以傍近民、河西僧余户助其力”。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令河西僧人依旧助役”。元成宗元贞元年(1295年)又“诏河西僧纳租税”。僧人耕垦成为元朝租赋的来源之一。

(五)明朝时期卫所屯田

明洪武二年(1369年),天下屯田,边境为多。军屯卫所,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先立平凉、巩昌、岷州、河州卫和西固城卫、甘州中护卫。在河西增设甘州(前、后、左、右)卫、山丹卫、永昌卫、凉州卫、酒泉卫、赤金卫、沙州卫等。嘉靖时,秦州(天水)、礼县、文县、临洮、兰州、庆阳等地皆立屯田。根据军事需要设屯堡屯寨,堡寨联成一体,便于防守、屯田和驻军。平时耕地种粮,战时据守自卫。由于长期军屯、民屯的大规模开发,明末已呈军民杂处状态,土地开发已经连片,劣质地也被开垦。甘肃以堡寨命名的村镇皆为明朝屯田遗名。

(六)清朝屯田及屯田制废止

顺治三年(1646年)八月,诏令改甘肃卫军为“屯丁”,不久又令凉州戍军也改称“屯丁”,均“免除军名,令种屯田”,专事屯垦,防卫任务由新建的“绿营兵”担任。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于嘉峪关外置靖逆(今玉门镇)、赤金两卫屯田。

雍正三年(1725年),将卫所屯田之“军户”转为“民户”,将“屯地”改为“民地”,即废除卫所屯田制,改立县治。关内“军屯”基本结束,关外仍以“军屯”为主。雍正四年(1726年)下诏在沙州(今敦煌)屯田。招嘉峪关以东五十六州县无业贫民至沙州屯垦。雍正九年(1731年)总计招徕民户2405户,共开垦荒地120250亩。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戊戌变法新政设农工商总局,并在各省设立分局。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在“筹备立宪”、改革官制时,将工部并入商部,改为农工商部,部下设农务司。农务司专司农桑、屯垦、树艺和畜牧等,农务司下有农事试验场。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时任陕甘总督升允在兰州举院东南部创设甘肃督垦总局,掌管全省农垦和水利事务,以注重开垦为先。

(七)民国时期的甘肃屯垦

民国时期,甘肃省的屯垦任务重点在河西走廊。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国民政府农林部在河西各县设置“屯垦实验管理局”。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国民政府农林部改组各县“屯垦实验管理局”,更名为县“垦区管理局”。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农林部又将县“垦区管理局”移交给甘肃省政府管理,更名为县“垦务管理处”。县垦务管理处编制7人,设处长1人,处员3人,会计1人,工友2人。

民国时期甘肃屯垦任务主要是安置抗日战争退伍下来的残废军人和河南黄泛区难民。残废军人(官称“荣誉军人”)由政府给每人每月供面粉45斤,发钱6元,他们大多未参与土地开发。黄泛区难民属于移民屯垦就食性质,由县垦务处直接管理,当年发给每人一年粮食和生产工具等。次年春天为垦民贷放麦种4老斗(约合80公斤),分配耕地,令其耕种。因对地理气候条件不习惯,户口没有编入地方保甲,加之物价上涨,一两年后大部分人员自流返籍。

甘肃河西走廊的高台以东地区自西汉到明代,都是历朝历代重点屯垦区。清代重点屯垦高台以西地区,因时间短暂,除恢复原有农业区外,留下大片荒地,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开垦的资源。

河西走廊地处温暖干旱区,年降雨量50~200毫米,年蒸发量为2800~3200毫米,没有灌溉则无农业。所以,历代屯田,水利先行,以水定垦。水利工程所到之处,都会开垦为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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