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初期,到石林旅游的外国游客普遍对当地撒尼人的刺绣品很感兴趣,一些交通便利的撒尼村寨开始把农户家中的传统刺绣品带到石林风景区销售,同时也根据外国游客的喜好和需求来制作新的刺绣品,由此开启了当地撒尼村民的刺绣工艺品制售道路。在当时,这些刺绣品的制售都是由农户家庭分散进行,规模并不大,辐射的范围也很有限。
1988年,当时的路南县成立了妇女职业技术培训站,主要帮助撒尼妇女提高刺绣技艺、开发新的刺绣图案,同时还教授一些常用的英语和日语,使这些撒尼妇女在刺绣品销售中能够与外国游客进行简单的交流。
此外,当地政府也相应扩大了石林旅游风景区内的交易市场面积,并设置了多个专供附近撒尼村寨销售民族刺绣品的摊位。 在此背景下,景区附近几个撒尼村寨的传统刺绣工艺日益向着商品化的方向发展,并且逐渐波及一些距离石林旅游风景区相对较远的撒尼村寨。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石林县的撒尼刺绣工艺品已经成为当地旅游业发展中的一个亮点,一些撒尼妇女还将刺绣品市场扩大到了省会城市昆明,有的甚至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进行销售。与同类的其他民族旅游工艺品相比,这些已经成为商品的撒尼刺绣品还相对保留着较为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因此一些学者将其视为“对原有传统文化进行创新与发展”的典范,“它和玉器、瓷器并称为中国最具特色的旅游纪念品”[3]。
1.分散式自主经营模式
分散式自主经营模式以石林县小箐村为代表。位于昆明至石林的必经之路、距石林风景区仅2公里的撒尼村寨小箐村,依靠地理位置上的天然优势,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就开始了最早的手工刺绣工艺品制售。
80年代中后期,石林旅游风景区附近村寨的土地被当地政府大量征用,原本只是家庭副业的手工刺绣成为小箐村撒尼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村里不仅是撒尼妇女人人进行刺绣品的生产销售,部分撒尼男子也开始以刺绣为业。小箐村的撒尼村民们一年四季都从事刺绣品制售,其刺绣制作并不受季节性影响,但销售量在旅游旺季会明显上升。
为了进一步拓展民族刺绣品市场,小箐村于1995年由当时的村妇女主任黄兰芳发起,经村委会研究并上报县政府批准,成立了“中国石林民族刺绣品研究会”。该会下设技术组和推销组,负责组织村里的刺绣生产和销售。研究会成立后的最初几年是小箐村手工刺绣业的黄金时期。其刺绣产品不仅进入了昆明等大城市的市场,而且还经常有外国人前来或致函要求批量订货。
然而20世纪90年代后期,四川人来到石林并开始进入刺绣品的制售行业。四川人加工的旅游纪念品多为镶缀花边的背包、手机袋等,其中使用的花边是由大机器工业化方式生产的、并在市场上大量销售的产品。他们在旅游纪念品的制作过程中并没有使用撒尼人的传统刺绣工艺,而是将买来的布料裁剪之后,用缝纫机直接加工成各种包、袋。如果布料本身图案复杂、颜色鲜艳,则不再做任何装饰;如果布料为素色或是没有图案,则镶以花边、缀穗等为装饰。
由于所有工序均由缝纫机操作,每件成品的生产时间大大缩短。熟练的加工者在5分钟之内就可以完成一个手机袋的全部工序,5~8分钟即可完成一个背包或挎包的全部工序。而这种成品如果按照撒尼人的传统刺绣方法进行绣制,至少需要1~2天才能完成。由于成本低廉,四川人制作的纪念品售价都比较便宜。以手机袋为例,四川人制作的通常只售3元左右,而撒尼村民绣制的则一般在5元左右。
由于大部分游客并不能辨别传统手工和缝纫机制作的差异,因此撒尼传统刺绣品的客源不断流失。最为典型的就是位于石林风景区入口处的撒尼村寨五棵树村,由于四川人大量租住在该村的房屋,并以生产花边制品和加工刺绣半成品为业,五棵树村的撒尼村民们从此基本不再刺绣,而是向四川人收购缝纫机制作的各种旅游产品,再拿到石林风景区的交易市场上进行销售。由于经济利润大大增加,五棵树村的大部分撒尼村民已经不再愿意从事传统的刺绣业。
四川人用缝纫机直接加工各种成本低廉的花边制品,极大地冲击了当地撒尼村民的传统手工刺绣。 由于普通游客大多不能辨别真正的撒尼传统手工艺为何物,廉价的花边制品迅速占据了大部分石林旅游纪念品市场。为了降低经济成本,缩短单件刺绣品的绣制时间,小箐村的撒尼村民们也纷纷开始简化技法和刺绣图案,制作一些简易粗制的刺绣品用于市场销售。该村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的刺绣品研究会不再受到重视,村民们仍然采用自己摆摊、自主定价的分散经营方式,人均年收入在3000元左右。但受到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影响,2000年以来,小箐村的刺绣业开始呈现微弱的衰退趋势,撒尼村民们从制售刺绣品中获取的经济收益也逐年下滑[4]。
2.公司化生产经营模式
公司化生产经营模式是石林县彝族撒尼刺绣产业发展的主要模式。其早期以阿诗玛刺绣厂、石林普氏民间民族刺绣厂为代表,现阶段主要以石林七彩美伊工艺品有限公司、石林毕氏民族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石林撒迷尼玛民族服饰有限公司、石林阿维美伊民族服饰有限公司等为代表。
1988年9月,石林县妇联成立阿诗玛刺绣厂,采用“工厂+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其刺绣产品并不在石林风景区销售,而是走外销的道路,成为外贸部门指定的生产加工点。到1989年底,该刺绣厂已为外贸部门加工出口刺绣品3.1万多件,创收10余万元。1995年,全县与阿诗玛刺绣厂有工作关系的妇女达3000多人,刺绣厂产值上百万元,刺绣厂年付出加工费65万元[5]。
1996年,阿着底村办起普氏民间民族刺绣厂,成立之初采用“公司+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根据市场需求,统一向昆纺、滇纺批量定购专门用于挑花刺绣的棉质机纺布,并按照各种刺绣品的款式形制,统一裁剪下料。然后将绣片分发到附近村寨的撒尼妇女手中,分散刺绣。最后再将绣好的绣片收回刺绣厂,统一加工,以形成刺绣工艺成品。至2000年前后,普氏刺绣厂已有固定资产100多万元,固定职工18名,带动了周边6个村寨2000多名农村彝族妇女为绣品厂加工绣片,每人最高年收入达8000元,最低也达2000元,刺绣厂年产值达90万元。2005年,石林县批准成立了石林阿着底民族刺绣产品开发技术协会,普氏刺绣厂转为采用“公司+农户+协会”模式进行传统手工刺绣的规模化生产和经营。周围村寨参与绣片生产的彝族妇女需要通过农函大培训获取上岗资格,成为会员,才能接受普氏刺绣厂派样按件加工绣片。至2014年3月,该协会会员已达8700人。2015年,普氏民间民族刺绣厂停止生产,协会也停止了运行。
目前,石林县的彝族刺绣品生产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产业集群。截至2017年,全县从事刺绣产品生产销售并拥有自身品牌的注册企业有15家。其中,石林县政府于2015年引进,落户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的石林七彩美伊工艺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彝族工艺品,拥有出口经营权,现在是石林彝族刺绣业的龙头企业。石林毕氏民族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则是以机绣生产为主的当地老牌企业,产品主要销往全国各地及主要旅游景区。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石林旅游业的兴旺带动了周围地区彝族刺绣业的发展,但石林县公司化生产的刺绣工艺品绝大部分并不销往石林风景区,而是通过会展等渠道,销往全国各地,以及出口到海外市场。如撒尼刺绣电子商务品牌“石林遗忘的部落”以原创设计刺绣产品为特点,2014年参加昆明市文化产业博览会、新品推荐会,2015年参加昆明南博会、原生态民族旅游时尚产品推荐会、石林火把节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意大利米兰国际手工艺术品展,2016年参加南亚博览会大众创业会展等,公司设计的各种原创民族包、民族服饰在会展中受到热捧,成为石林县较有代表性的撒尼刺绣品生产公司。七彩美伊工艺品有限公司80%的刺绣品出口到日本、欧美、东南亚等海外市场,并开始发展电子商务。
3.自产自销为主模式(www.daowen.com)
自产自销为主模式以石林县月湖村为代表,其传统刺绣工艺仍基本停留在以满足自用为主、少量零散出售的准商品化阶段。
在月湖村,挑花刺绣至今仍然是撒尼女子必备的一项基本技能。村里的撒尼妇女个个都练就了娴熟的刺绣技艺,小女孩在母亲、祖母的言传身教中,在日常生活的耳濡目染间,也自然而然地学会了刺绣挑花。闲暇时间,妇女们经常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一边聊天,一边刺绣。文艺队白天排练的间隙里,也时常会有一些老年妇女拿出挑花布进行刺绣。但受到农业生产时间的影响,只有每年的“祭密枝”期间,才是村里的撒尼妇女们从早到晚进行刺绣的集中时段。
月湖村的撒尼妇女普遍认为,市场上出售的电脑刺绣品的花纹很好看,但是不结实,丝线只要被轻轻挂到就会翘起来,因此她们更喜欢使用自己绣制的刺绣品。平时,撒尼妇女们主要是绣制童帽、包头、挎包、围腰飘带、背被等生活用品。如果是农闲季节,村里的撒尼妇女通常只需要两三天的时间,就可以完成一个装饰有三道花纹的挎包刺绣。但如果是绣制一个图案花纹精致繁复的背被,则往往需要好几个月的时间。这些绣好的挑花布大多请村里或是北大村乡集市上的加工店,用缝纫机加工成型,并且基本都是村民们自己使用,很少用于出售。
此外,月湖村的许多中青年撒尼妇女也会制作一些可以直接加工成靠垫、桌布的半成品绣片用于出售,以获取一定的经济收入。由于石林风景区的刺绣品销售存在明显的地方保护政策,景区交易市场的摊位几乎都是毗邻风景区的五棵树村在经营,其他撒尼村寨的刺绣品很难直接进入风景区交易市场。因此,月湖村撒尼妇女制作的半成品绣片主要通过两种途径进行出售:一是到北大村乡集市上出售自家生产的农产品时,顺便带上数量有限的半成品绣片,并将其搭在手臂上以示出售;二是把绣好的半成品绣片集中存放,等那些做刺绣生意的人到村里收购。
在市场价格方面,如果是撒尼妇女自己购买挑花布,绣制一个约1.5米见方的半成品桌布至少需要一两个月,在集市上通常可以卖到110~120元;一个约4寸见方的半成品绣片可以卖到2元左右;但如果是由别人提供布料和丝线,绣制这样一个桌布和小绣片则分别只有30元和0.6元的报酬。事实上,月湖村半成品绣片的售价仅仅是小箐村或阿着底村同类刺绣品价格的1/4左右,但许多撒尼妇女依然把这种刺绣半成品制售视为赚取零花钱或贴补家用的主要途径。
现在,月湖村撒尼妇女用于刺绣的布料大多是从集市上购买来的机纺棉布或化纤布。刺绣技法以传统的“十字绣”为主,依据布料的经线和纬线交叉形成的网眼,上下两针斜角相交,用绣花线挑出“×”字。
刺绣的图案基本延续传统的类几何纹样,最常见的是三弦、八角花、太阳花、羊角花、蝴蝶花、四瓣花、八瓣花、树纹,以及一些简单的回纹、菱形、条纹、三角纹、锯齿纹等纹样。由于月湖村撒尼妇女绣制的刺绣品大部分都是自用,因此每件刺绣品的具体图案纹样及颜色搭配完全视个人的喜好而定。
挎包和围腰飘带既是月湖村的撒尼妇女们绣制得最多的刺绣品,也是她们穿着节日盛装时必不可缺的装饰品。每年火把节之前,许多撒尼妇女都要为自己或家人绣制一个新的挎包和一对围腰飘带,而那些正在谈情说爱的撒尼小姑娘还会为意中人的大三弦精心配上一条漂亮的刺绣背带。
在撒尼村民们看来,挎包和飘带是最能够显示撒尼女子刺绣技艺高低、手艺灵巧程度、贤惠持家能力的外化标志,用来指称该传统技艺的“挑花”一词也往往成为他们评价撒尼女子的一个特殊符号。如果村民们认为“某某家的姑娘挑花‘猴’(方言,技艺高超)得很”,通常就表示该撒尼女子的人才、相貌、品性、技艺都不错。
石林县彝族刺绣产业发展的这三种模式分别呈现出不同的市场化生存状态。分散式独立经营的刺绣工艺品制售已经形成整体上有规模、但内部仍处于独立分散经营的非组织化状态,同时迫于市场竞争压力,传统的技法工艺及刺绣图案已经日趋简化;公司化生产经营的刺绣工艺品则依托于刺绣厂的规划整合,基本形成组织化、规模化的发展道路,统一的绣制要求和以销定产的经营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刺绣工艺的传承延续,并且也推动了新型刺绣图案的再创造。相比之下,以自产自销为主的刺绣工艺品制售依然处于商品化起步阶段的自发性、随机性、零散性状态,其刺绣技艺和图案纹样基本保持传统的状态。
【注释】
[1]赵玉虎、王怀钦:《石林县彝族民间音乐简析》,载何耀华主编:《石林彝族传统文化与社会经济变迁》,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434页。
[2]参见[法]保禄·维尔亚著,黄建明、燕汉生编译:《保禄·维亚尔文集——百年前的云南彝族》,云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前言第5页。
[3]陈昕:《旅游艺术品:发展方向及其文化复兴功能》,载张晓萍主编:《民族旅游的人类学透视——中西旅游人类学研究论丛》,云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11页。
[4]参见李荣荣、毛颖:《石林小箐村刺绣工艺调查报告》,载《民族艺术研究》200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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