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子服饰
民国以前,石林当地的撒尼男子都留长辫子,用宽约一尺、长约一丈的青布打包头,再将发辫盘在包头上。黑布两端绣着锯齿形花纹的部分盘结下垂,在包头右侧形成装饰。
图3 撒尼男子的日常服饰
民国时期,撒尼男子不再留长辫,改戴手工缝制的无檐小圆帽。一般穿长袖无领斜襟或对襟的青色粗布上衣,以五尺青布缠在腰间做腰带,外加用蓝布镶边的无袖麻布褂子或火草布褂子,下着宽口吊裆的黑布裤,脚穿放羊皮鞋、麻布鞋或草鞋,家庭困难者通常打赤脚。
无袖麻布褂子是撒尼男子最喜爱穿着的传统服饰。这种褂子从种麻、收割、晾晒、浸泡,到捻线、纺织、缝制、装饰,都是当地撒尼妇女手工制作而成。纺织出来的麻布约五寸宽,白色的布料中夹有两道红色或黑色的细长竖条纹作为装饰。然后根据穿着者的身材进行缝制,并用蓝布在褂子的衣襟和肩袖处加以装饰,绣上精美的图案花纹。穿在衬衣外面,整个褂子简洁大方,舒适美观。
以前,撒尼人还有一种用火草制作而成的火草褂,因其比起麻布褂子原料稀少、费工费时而更为珍贵。火草是生长在高山草丛下的一种野生草本植物,每株有四五片叶子,叶子背面有一层白色的薄纤维,韧性很好,可以轻轻剥下,再相互衔接捻成线,织成火草布,制作火草褂子。由于火草叶子比较小,每片叶子能剥下的纤维也很少,制作一件火草褂子需要采集非常大量的火草,有时甚至需要几代人不断积累、共同劳作才能做成,所以火草褂子也极为珍贵。现在很少有人再做火草褂子,火草褂子已经非常少见了。
2.女子服饰
(1)石林县北部地区撒尼女子服饰
石林县北部地区的撒尼女子服饰主要流行于西街口、北大村两个乡,其最具特色的是“三角形”绣花包头(撒尼人称“哦僻玛”)。包头由8条约10厘米宽、2米长的彩色布条层层缠绕而成,每一层包头布上都密密匝匝地绣满了各种鲜艳明快且精致细腻的刺绣花纹图案。缠绕包头时,先把头发辫好,并用一根长30厘米的布条或绒线勒住发辫,再把包头布条依次层层缠绕在发辫上,形成“三角形”,最外层的包头布上不仅绣有精致的图案花纹,沿边两侧还装饰有密密匝匝的银泡,包头的末端装饰有银链和银铃。从背后看,石林县北部地区撒尼女子的包头因形似一个歪着的三角形,当地撒尼村民又称其为“歪包头”。
图4 石林县北部地区撒尼女子的“歪包头”(www.daowen.com)
过去,石林县北部地区的撒尼女子自出生以后,要随年龄身份的变化而佩戴7种不同的头饰。通常从婴儿时期到14岁以前,女孩要先后更换4次不同形制的童帽;14岁以后,撒尼姑娘就可以开始结交异性、谈情说爱,此后直至结婚前都一直佩戴象征未婚身份的“歪包头”;结婚以后则要改变包头的形制和刺绣纹饰,并在包头左侧增加一个可装针线、钱物的三角形绣花蝴蝶装饰物,以示身份的变化;至老年时则取消包头上的一切刺绣纹案和装饰物,只佩戴由两三种颜色的布条拼接而成的单层包头,呈“十”字形交叉固定在头上。
石林县北部地区撒尼女子的传统服装用青、白两色的布料交错拼接缝制而成,右襟宽袖,长及膝盖,右肩斜披黑羊皮披肩,腰间系黑白粗布拼接而成的布腰带,下穿宽裆大口的黑布裤。
图5 石林县北部地区撒尼女子的传统服饰
(2)石林县东部地区撒尼女子服饰
石林县东部地区撒尼女子的服饰主要流行于圭山一带,与北部地区撒尼女子服饰相比,其最显著的特点是“彩虹”绣花包头(撒尼人称“哦姐”)。包头整体呈圆拱状,以宽约10厘米的松木片为底板固定成型,上面包裹着红、黄、蓝、白、黑、紫、绿7种颜色的布条,形似色彩艳丽的彩虹,边沿镶嵌有两排光亮的银泡,末端点缀有一串串银珠链作装饰。包头两侧上方插有一对绣花图案的三角形“彩蝶”装饰物,未婚女子包头上的两只“彩蝶”都笔挺竖立;结婚以后,就只留下一只“彩蝶”插在包头上,另一只“彩蝶”则平放于头顶;到60岁以后,两只“彩蝶”都平放于头顶,包头的7种颜色也减为黑、红两种颜色,上面不再有银泡、串珠等装饰物。
图6 石林县东部地区撒尼女子的传统服饰
相传,这精致绚丽的“彩虹”包头是为了纪念古代一位投火殉情的撒尼姑娘,她和恋人死后双双化为彩虹,因此撒尼女子将彩虹绣在包头上,视为忠贞爱情的象征。“彩虹”包头的佩戴方式非常简单,因其形制固定,像一顶帽子,撒尼女子只需要先把头发梳成发髻,然后把包头直接戴到头上。包头右侧是一串白色的串珠和一绺乌黑的头发,自然垂吊于胸前,走起路来显得矫健活泼。
石林县东部地区撒尼女子的衣服通常用颜色鲜艳的单色布料缝制而成,上衣斜襟,长略过膝,衣袖宽大,衣领、袖口、边角用蓝布、白布镶边,背上斜披一块绵羊皮或黑绒布制作的披肩,腰间系一个折成三角形的绣花围腰和一条绣有精致图案花纹的腰带。下装着与上衣同色的大裤脚宽裆裤,脚穿自制的勾尖绣花布鞋,肩挎绣花挂包,显得整洁大方、美丽动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