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大学有多种录取新生的方式,录取标准各有不同,早期有考试录取、证书录取、成绩审查录取(转学生)等方式。考试录取是指通过参加燕京大学的公开招考而被录取,即使同为考试录取,标准仍有差异,不过特殊权利仅仅是针对华侨学生和外国生,因为他们在国外居住,缺少学习国文的环境,录取标准才相对宽松一些,其他国内参加公开招考的学生,录取标准都是一致的。
1923年—1926年,燕京大学的录取标准中都明确规定允许学生在有1门科目不及格的情况下入学。5门入学考试科目(国文、英文、数学、中国史及世界史、科学)中必须有4科以上及格,且中文、英文都必须及格才能被录取;除国文、英文外的科目有一门不及格者可照顾录取,但须在入学一年内补考及格[55]。1924年,燕京女校的规定也是如此:“如英文或汉文有一样不足分数者,即不得入学,至于他科设有一门不足分数尚可入学,但须于一年内补考一次。”[56]1927年,燕大录取标准有所改变,历史、数学或科学不及格的学生原则上将不被录取,但学校仍会对每个人的情况慎重考虑[57]。
对华侨生和外国生,燕京大学一直采取比较宽松的录取标准,各院系在录取华侨生和外国生时,均可放低对其国文的要求。学生入学后,再补修国文或选修大学阶段的其他外语课程。1925年规定“凡自不用中国语言地方所来之优秀学生,可得考试委员会许可,免考中文”[58];对中国学生之久居国外,或外国来华之学生,入学时国文试验,得通融办理;惟入学后须补习国文[59]。居住在外国的外籍学生投考燕京大学,也可以选择参加美国大学入学考试委员会组织的学术性向测验(SAT)和学业测验(AT),或者英国大学入学考试,但只有申请人的考试平均成绩显示其有较高的学业水平,并且高中成绩优异才会被录取[60]。
进入20世纪30年代,智力测验也成为入学考试的必考科目,成为录取标准之一,而除了正规的入学考试成绩之外,投考生在注册入学前还必须接受健康检查,如果健康检查不通过,即使考试成绩已通过,同样不会被允许注册。
总体而言,燕京大学是将考生分为本一新生、研究院生、编级生(转学生)、短期学生、旁听生、特别生和宗教学院生7类,实行多元录取。各类生源比例随办学发展而演变。早期仅招本科生和预科生,20年代中期开始招收研究生。至30年代,招录研究生约占全校新生总数的1/5至1/4。从办学规模来看,伴随世俗化发展,燕京大学招生规模稳步扩展。在校生总数,从1924年的438人,增至1930年的808人[61]。另一方面,其招生虽是多元的,但每年本科一年级新生所占比例最大,成为生源主体。以1930—1932年度招生为例,燕京大学每年招收一年级新生200名左右;其次是研究院学生、编级生和短期学生,各有几十人;旁听生、宗教生和特别生较少,多数年份招生不足10人(见表4-7)。
表4-7 1930年—1932年燕京大学新生报名录取人数比较(单位:人)(www.daowen.com)
续表
部分数据来源:《燕京大学校刊》第5卷第7期。
由此可见,就本科一年级招考而论,1932年报考人数较1930年增加近1倍,但录取率却下降30%。这说明燕大招考标准大为提高,并未因报考人数剧增而盲目扩招;同时也显示其日益显著的办学成绩,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二者形成良性互动。
燕京大学坚持以自己的学术标准设置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成为确保其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考试之严格是出了名的,正如人所言,“当年的汉花园(北京大学)、清华园(清华大学)和燕园(燕京大学)‘三园’的入学考试都不讲情面,不是好闯的关”[62]。社会科学常识和智力测验成为燕京大学入学考试的特色科目,展现出燕京大学在招生考试中追求的国际化标准。对华侨生和外国生投考燕京大学有完善的制度规定,对录取新生的标准留有灵活变通的空间,又体现出燕京大学在招生考试制度中的人性化设计,以生为本,谨慎关注每个考生的不同状况,尽力为学生提供发展的空间和机会,而不仅仅是冷漠的制度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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