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大学享有自主招生权,其招生考试活动主要由大学主导,在整个教会大学招生考试组织体系中,教会大学招考机构处于核心地位。20世纪30年代教会大学的行政组织机构已经趋于完善,各教会大学均设有专门负责招生考试事务的机构。1939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对大学行政组织建设提出具体补充建议,调整后的教会大学基本组织系统大致如图3-1。
图3-1 教会大学组织结构图
教务处下设的注册课或招生课是教会大学内部专门负责招生考试的行政机构,各教会大学档案资料中对此机构的汉语翻译并不一致,如招生课、注册课、注册部、注册室、注册组、招生组等译名,这些都属于汉语翻译用语的微小差异,其英文名称都是Register Office。除招生课之外,有些教会大学在校务会议下附设的各种委员会中设立招生委员会或考试委员会,全权或与教务处招生课分工负责招生考试事务,一般的分工是由招生课负责事务性的工作,如发布招生信息、整理学生的申请材料、寄送试卷、组织考试等活动,而招生委员会则负责招生考试过程的学术事务,包括制定招生标准、确定考试科目及内容、审核评定转学生在前校的学分情况以及讨论并提出录取标准,在校务会议上讨论等等。燕京大学招生课的工作内容主要有:编印入学简章及表格,参观及调查各承认中学和其他中学状况,接洽外埠代考单位,审核各类报告手续及文件,办理入学试验,调查及研究新生前校入学试验及本校修业之成绩,编印发行入学试验题目,办理其他有关招生事宜[1]。
如果大学不设招生或考试委员会,则招生考试活动中的学术标准由教务会议讨论决定。教务会议由教务处召集,校长主持,教务主任、各学院院长以及教授代表参加,是解决学术事务的会议,包括确定招生考试的评阅标准、录取标准以及招生考试过程中特别考生的录取等与学术有关的特殊事件。每年招考季节开始之前,教务处会召开有关招考的专门会议,商讨制定每年的招考标准、各院系的招生参考名额(包括一年级新生名额和二三年级转学生名额,以及研究院或研究学部的招生名额)、考试科目和要求,以及有关招生的各项具体事宜,如考生来信反映的问题等。在学校教务会议讨论之前,各系科教员会负责制定本科的教学标准和教学大纲,包括制定学生入学、升级和毕业的标准[2]。
校务会议是大学内最高层次的综合议事机构。教会大学的招生策略、招生方案的确定等全局性事务需要在校务会议上讨论。各学院作为学术组织可提出各自的具体招生资格及院系拟招生的系科,学校总体的招生决策需要在各院系的基础上参考总务处提供的教育资源状况(特别是学校可提供的住宿空间),以决定大学可以容纳的学生总数,并对各院系招生事务进行有机协调(见表3-1)。
表3-1 教会大学招生考试专门机构一览表
续表(www.daowen.com)
资料来源:各教会大学校史资料。
*此处评分不详。——作者注
1939年,教育部为整齐划一专科以上学校的行政组织,使之运行灵活高效特别制定颁布大学行政组织补充规定,大学在教务处下分设注册组,并设立校务会议和教务会议,分别讨论全校一切重要事项和一切教务事项[3]。教会大学的行政组织机构也因此作出相应调整。金陵大学西迁后,按照教育部规定,将学校行政部门改为校长办公室和教务、训导、总务三处,并在教务处下设注册、学籍、成绩和招生四组。改组之前,金陵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各科和学校招收新生的工作,其成员由校长任命,委员会下设三个分委员会,分别负责大学招生、附中的招生和模范学校的招生,每个委员会都设一个主席。大学招生委员会按照教员会的规定决定:①举行入学考试的日期、地点和方法;②新生报到入学的日期;③交纳入学考试费用的日期;④申请入学的标准;⑤学生在其他院校如获有学分的话,其最高学分的数目;⑥各本科和中学录取新生的基础标准。招生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会,由校长召集,讨论委员会共同感兴趣的问题,决定与招收新生有关的共同政策[4]。齐鲁大学则是在招考时临时组织招生委员会,由各院院长、各系科主任以及招生课主任等组成,共同负责招生考试事务。
教会大学负责招生考试事务的机构名称虽有不同,但职能大致相同,主要包括组织招生会议,确立招生方案、入学资格、报考日期、考试科目、考试地点及考试费用等内容;公布招生考试信息,提供招考简章供考生索取;接受、审核考生的报名材料;联系确定外地招考适宜的时间、地点;与当地的机构或学校联系,确定可以借用教室作为考场使用的日期;确定本校到外地主持招考的工作人员;联系本校各院系教授进行考试命题工作;组织入学考试、试卷收回后联系阅卷人员;汇总考试成绩、发放录取通知以及其他相关事务。1941年福建协和大学的专门招生机构是教务处下设的注册课,由教务长全面负责,当时的注册课主要职责是充实学生名额;扩大招生范围;整理学生学籍;制定入学考试新章以及厘定考试条例等[5]。
为了便利考生投考和选择院系,招生课还会整理出版考试说明、以往试题以及大学各学院的课程纲要等,为考生提供更多信息。燕京大学历年都会将以往部分考试真题结集出版,1936年又发行课程概要,方便考生了解大学院系状况及新生选系:
本校招生课为使有意投考本校及初入学之新生对本校各系情形清晰起见,特刊行各学院课程概要一册……其宗旨为历年新生报名投考时或入学后,对选择主修学系时感困难,盖以本校设有文、理、法三学院,总计有十六学系,每系均各有其特殊之点,初来学者,不谙内容,难免有徬徨歧路,无所适从之苦。本校有鉴及此,特编印课程概要一书,俾为新生选系之参考。[6]
教师是大学内部参与招考工作的重要成员,其主要职责是参与讨论确定各系科的招生标准;参与命题、监考、阅卷和面试工作;作为主试官被派往外地主持招考。教会大学招考试题的命题工作,一般是由注册科通过各院院长商请某学科教授进行某一科目的命题,试题形式和内容由命题教授自行把握。考场监考人员、阅卷以及面试工作的人员安排也都是在自愿基础上确定,参与面试工作的教员通常都是各科系的主任或非常有声望的教授。外派招考人员是大学直接在外地设点招考时由大学派到当地主持招考的工作人员,一般由学校教授担任。外派招考人员需要联系当地媒体刊登招生广告、联系报名地点和考场地点、接受考生报名资料并审核,特殊情形下还要承担阅卷录取工作或在当地聘请教授评阅试卷等。民国时期大学实行自主招考,派知名教授到外地负责招考工作是比较普遍的现象,早期国立大学招生也是如此,1920年北洋大学在上海招生时,是委派蔡惠臣、陈雄飞两位教授到上海主试,先对报名者进行面试,合格后登记准予参加考试,试题是密封后装在两个皮箧内,由两个护兵一同带去,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密封带回天津评阅[7]。1921年北京大学在上海招生派出的主试人员是胡适之和马寅初,借上海第二师范学校举行,考试结束后,也是将试卷密封带回北京核定去取[8]。
教会大学内部还有一类特殊的组织以非正式的方式参与大学招考的服务工作,即教会大学里的宗教团契。在入学考试进行期间,各团契成员会为投考的学生提供各种帮助。1941年圣约翰大学招生考试在校内思颜堂和红色华夏交谊室分别举行,就由约翰基督徒团契竭力招待,使新生感到便利不少[9]。不过,这类组织的参与纯属志愿服务性质,各大学宗教团契参与的状况也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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