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大学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招生考试改革主要有5大动因:第一,巴顿教育调查团报告提出的教会大学改进建议;第二,教会大学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第三,非基督教运动及收回教育权运动对教会大学教育的尖锐抨击;第四,中国政府颁布的立案条例及其他教育法规;第五,国立大学后来居上对教会大学产生的竞争压力。
1.巴顿教育调查团的改革建议
1922年以巴顿(Burton)为代表的基督教教育调查团在对中国基督教教育事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考察后,提出基督教教育的改革建议。教育调查团的考察层次从幼稚园教育一直到高等教育,内容涉及教会学校的规模、设备、师资、生源背景、经费、课程设置以及教育教学质量等各个方面。调查报告对基督教大学已经取得的成就,尤其是宗教教育的成果充分肯定,同时对基督教大学的办学环境、办学前景以及基督教高等教育在中国未来发展中应当发挥的作用也提出了明确的判断和理性预测。教育调查团的报告还对基督教大学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分析,指出基督教大学普遍存在差会自办、规模小、院系设置重复、校际之间疏于交流合作、教育资源分散、教学质量急需提高等问题,并提出基督教大学未来发展的两条建议,即联合和提高[46]。所谓联合,就是改变各差会分散办理大学的局面,实行差会之间的联合,通过集中的策略,整合教育资源,减少院系的重复设置,节约不必要的财政开支,提高办学效率。所谓提高,就是通过招生考试改革来提高生源质量;通过选聘优秀师资、课程改革来提高教学效果;通过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考试测评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巴顿调查团的报告和建议使各基督教大学既充分了解了全国基督教大学的整体发展状况,也明确了大学自身未来教育教学的改革方向。
2.教会大学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
自科举革废至民国建立,中国传统教育体制发生了历史性转折,学校选才成为替代科举选官的重要方式之一,极大地推动了以教会大学为代表的中国近代学校教育考试的发展。教会大学在20世纪20年代初期呈现出繁荣的发展景象。民国建立后,各项新式政治、经济、文化事业蓬勃开展,对新式人才的需求有增无减,教会大学愈受青睐,社会报考人数激增,远远超出了教会大学的容纳能力。随着中等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教育规模的逐步扩展,教会大学的生源数量和质量都得到了改善,除了继续由本校预科学生顺次升入大学外,学校通过入学考试选拔人才的功能也有所加强。
随着教会大学教育层次的提升、教育领域的扩展,一些教会大学由初级学院发展为完全大学,毕业生逐年增多,而当时国内却无学位授予制度,教会大学因此纷纷争取向国外大学注册,以获得学位授予权。向国外大学注册的前提是学校规范的教学管理和优良的教学质量,这又对大学的招生管理提出了挑战。早期教会大学招生只设正斋(或称正馆、高等科、正科,实是大学专科和本科)和备斋(又称备馆,实指预科),正斋统设文科课程,虽有少量理科课程,但无分科之说。教育领域的扩展分化使大学科系增加,文科、理科、农科、医科和法科等科系的增加标志着教会大学人才培养范围的扩展和细化,这就涉及不同学科在招生考试时的招生标准和考试科目等具体问题,如医科、法科的招生标准都比普通文理科要高,所以必须进行招生考试改革以适应不同学科人才选拔的需要。
3.非基督教运动及收回教育权运动对教会大学教育的尖锐抨击
中国近代社会时局动荡不定,中外民族冲突加剧。1922年非基督教运动爆发,一些青年学生联合发表《非基督教同盟宣言》,矛头指向教会学校的宗教特色[47]。1924年非基督教运动发展为收回教育权运动,外国教会在中国开办学校的权利受到强烈质疑,并被要求交出教育权,教会学校被要求向中国政府立案并改革宗教教学。运动爆发的最初原因是反对帝国主义和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但因“教会与外人有特种的关系,教会学校又占教会事业的一个重要部分,所以教会学校竟不幸而成为众矢之的”[48]。教会学校被推到风口浪尖之上,各地学校、学生会、学联,以及中华教育改进社、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等组织纷纷发表收回宣言或提出收回教育权议案[49]。文化和教育界名流也著文支持,陈独秀、蔡元培、余家菊等强烈批评教会教育的文化侵略性质,主张应坚决收回教育权并禁止教会学校的所有宗教活动;朱经农、胡适等则针对不同教会学校的具体情况提出取缔、改良和保留这三种不同的具体措施,各种主张的基本前提都是教育主权必须收回[50]。随后于1926年开始的以反对帝国主义、军阀主义为目的的北伐运动对教会大学的严重影响是大批传教士教师离开学校,教会学校学生的退学风潮遍及全国,北京政府教育部被迫颁布取缔教会学校的命令。1926年—1927年,先后有3000多名传教士离开中国,好几所大学停办,100多所中学关闭[51]。
一连串的运动使教会大学的发展环境急转直下,面临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许多教会大学都在这场危机中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关闭。教会大学的创办者及管理者在对教会大学前景感到彷徨不安的同时,也在反思,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学校处于这样的危机之中?未来教会大学应如何发展?处在风暴中心的基督教大学更是深感忧虑,甚至有观点认为基督教大学应自此撤出在中国的教育事业。为此,基督教教育者通过报纸、杂志和会议的形式进行了自发的或是有组织的探讨:应如何面对这场中国基督教高等教育有史以来所经历的最严重的危机?1925年1月15日—17日,基督教大学中国管理人员会议在上海举行,会议一致认为,中国基督教教育只有变得“更中国化,更有效率,更基督化”,才能作出独具特色的贡献[52]。1925年4月,基督教大学各方代表在纽约召开会议,会议提出两个重要的问题:一,是按照西方的高标准培养具有西方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毕业生(着眼于未来的中国),还是依照中国社会的现实,降低标准,培养具有职业技能,更适合服务于中国社会现实的毕业生?二,面对不断升级的反基督教运动,在华基督教教育是否应明确自己的教育目的?是否应开拓更广阔的服务项目?问题的答案会决定在华基督教教育事业的未来[53]。经过深刻的反思,基督教教育者们一致认为除了教会大学的外国特征、宗教特征之外,基督教大学自身在国学方面的不足也是基督教大学成为众矢之的的重要原因。1920年2月北京教育部派员视察金陵大学时,特地“命题试验学生国文,题为‘试言对于南京之感想’,限30分钟交卷,与试者共170人,文理通顺者固亦不乏,而误字劣文占其大半,此可为该校惜者”[54];圣约翰大学的国文教学也深受时人诟病,“即使连着几年中文课程考试不及格,仍可以得到一张圣约翰大学的文凭”[55]。
基督教大学若想走出困境,长久地维持、发展并对现代中国建设有独特的价值和贡献,关键是要坚定信念,进一步提高质量;要集中财物人才,将教会大学办成不可替代的“真正超等出色的学校”,而不是“三等四等”的学校[56]。要成为出色的学校,除了超远的办学理念、一流的师资和一流的设施,还必须要有一流的学生。毫无疑问,招生考试便是大学选拔培养一流学生的首要环节。
经历发展低潮的教会大学,开始转变办学定位,不再是基督教化中国[57],而是服务于中国。办学观念的转变使教会大学认识到,应不断扩展新的教育服务项目,并在人才培养的标准上兼顾未来中国和现实社会两方面的发展需求。既着眼于未来中国的需要,按照西方高标准培养通识性的精英人才,又依照中国社会的现实,降低标准,培养具有职业技能,更适合服务于中国社会现实的毕业生。1930年基督教大学重新审定全国统一调整计划(Correlated Program)时,专门指出,要“使规模较大的高标准大学与规模较小的专业院校并行发展,在维持西方的教育标准和适应中国社会现实需要之间取得适度的平衡,既要维持一部分大学高标准的教育,又要广泛开展规模较小、较单纯、花钱少、社会急需的专业或职业教育”[58]。人才培养目标的扩展决定了教会大学招考专业和考生类型的增加,考生入学资格和考试科目也要进行适当的调整,以适应大学选拔不同人才的需要。
4.中国政府颁布的立案条例及其他教育法规
表面上看,立案与教会大学招生考试改革并无直接关联,事实上,教会大学的招生考试改革既是立案的前提条件之一,也是立案的众多结果之一。整个20世纪20年代,立案成为教会大学难以回避的棘手问题。中国政府要求教会学校立案的条例频繁颁布,自1917年开始,中国政府相继颁布立案条例,要求教会学校向中国立案。随着时间的推移,立案要求越来越严,条文越来越细,手续越来越繁,特别是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立案条例。与此同时,教会学校内部还在为立案将带来宗教色彩的弱化而对立案问题争论不休。按照立案条例的规定,立案后教会大学的宗教课程必须由必修改为选修,招生考试科目也必须作出调整,如删除宗教考试科目、提高文理科招生标准,以改善大学文理科教育质量整体偏低的状况。齐鲁大学初次向南京国民政府申请立案时,医学院可通过审核单独立案,文理科则因办理不完善审核不合格;金陵大学也是农林科可通过审核,而文理科则因学生的国文程度过低不能通过。教会大学要成功立案,必须提高教育质量,招生考试改革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选拔国文基础优良的学生,既可提高生源质量,还可减轻大学的国文教学压力,有利于提高教学效率,改进教学效果。因此教会大学的招生考试改革,尤其是文理科招生考试改革成为重点内容。
教会大学最终一致认为,应尽快向南京国民政府申请立案,因为立案将使教会大学进入政府统一的教育体系,使之享有更好的发展环境;使教会大学毕业生享有同公立大学毕业生同样的权利,能进入政府担任公职,他们考入国立大学或考取国家海外留学名额都不会有任何限制;还可提高普通民众对教会大学的信任度,增加教会大学的吸引力,使之能从公立中学招收优秀学生。之江大学董事会会议上阐述的立案理由之一就是,“政府批准立案将会从公立中学吸引一些学生,而目前这些中学很少有人进入之大读书”[59]。(www.daowen.com)
教会大学申请立案,必须满足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立案条例和其他教育法规的要求,申请立案的过程便是教会大学各项制度包括招生考试制度深刻改革的过程。立案之后的教会大学更要接受中央或地方政府有关教育政策和法规的约束和统一管理。例如,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学不得招收未立案之中学毕业生[60];1930年,教育部又规定附属中学学生不得无试验升入本校大学:
教育部以大学附属高中毕业生,不得无试验直接升入各本大学肄业,除训令各大学外,并通令各省市教育厅局云:查大学废止预科,于不得已时,准办附属高级中学,原为救济升学学生而设,但学生毕业后,不得无试验直接升入各本大学肄业,仍须与其他高中毕业生视同一律,经过入学试验,分别去取,以昭公允,而杜冒滥。除布告并分行外,合行令仰该厅转行该省省立及私立各大学遵照。此令[61]
这些政府规章都会对教会大学的招生考试产生影响,促使已立案、正在立案或准备立案的教会大学随时修订相关的招考细则。1932年7月25日,齐鲁大学通知美南长老会,凡在未立案之中学毕业之学生不得投考,只能借读[62]。地方教育行政机关对私立大学招生考试的介入管理同样对教会大学招生考试产生了一定影响。1930年上海特别市教育局就订立已立案私立大学办理招收新生暂行办法6项,要求私立大学遵照执行:
(一)凡上海特别市区域内各私立大学招收新生,应组织委员会,所定计划,应于事先呈报市教育局转呈教育部。
(二)各私立大学举行新生入学试验时,应将试验方法及程序,先期呈报市教育局转呈教育部。
(三)私立大学举行新生入学试验时,教育部或市教育局得随时派员前往调查。
(四)私立大学招收新生如有免考全部或一部分科目情事,应将免考理由先期呈报市教育转呈教育核准,遇有必要时,得随时查验。
(五)市教育局应于各私立大学举行入学考试时,查验投考者之毕业证书,如遇未立案大学预科,及高级中学毕业证书及无证书者,得勒令停止其考试。
(六)私立大学如不遵行上列各项办法时,市教育局得呈请教育部按照私立学校规程第六条处分云。[63]
总之,立案是影响这一时期教会大学招生考试改革的重大事件。
5.国立大学后来居上的竞争压力
国立大学快速发展、学术水平不断提高给教会大学带来竞争压力。教会大学一直自认为与国立、省立或其他私立大学有明显的区别,这区别就在于教会大学是以基督精神为教育宗旨,即以基督平等、博爱、牺牲、服务的精神,养成具有基督教品性的精英人才,以适应社会的各种需要,并成为未来建设中国的主导力量。要实现教会大学的办学理想,必须展现出教会大学最优秀的一面,而这一时期国立大学正快速发展为优势院校,学术水平不断提高,有超越教会大学之势。1917年蔡元培执掌北大,将北京大学逐渐改革为学术自由、兼容并包的大师汇集之地,1919年新文化运动自北京大学首起,更确立了北京大学的地位,一大批优秀的教授加盟,使北京大学的教学和科研水平蒸蒸日上,文、史、哲学科更是突出,北京大学成为国立大学的翘楚和全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心。1925年作为庚款留学预备学校的清华学校改组,开始招收培养大学生,并成立国学研究院,其学术水平、教学质量和社会声望也远非一般教会大学所能比拟。曾任中华基督教教育会会长的卜舫济承认说:“我们发现自己已处在被中国教育系统领导而不是给与这种领导的地位。”[64]
面对其他大学日益强劲的发展,教会大学唯有自我改革,不断超越,保持高质量水准,才能吸引优秀学生进入教会大学,并进一步被培养为教会大学所追求的具有基督教品性的各类人才,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社会,体现其独特的价值。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教会大学必须使学校的教学管理更加系统、规范而且高效,而实行招生考试改革,正是学校完善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为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奠定坚实的基础。
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促使教会大学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办学效率。实行招生考试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是教会大学实现办学更有效率的重要策略之一;而达到更有效率的办学目标,既是20世纪20年代中国动荡的社会时局对教会大学形成的压力,也是教会大学的主观努力方向,因为教会大学要加快自身的发展,“一方面必须适应中国社会所面临的种种矛盾的制约;另一方面还得首先克服学校内部所面临的种种困难”[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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