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风险转嫁程度分类-国际货运风险与保险(第4版)

风险转嫁程度分类-国际货运风险与保险(第4版)

时间:2023-08-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风险转嫁程度,可将保险合同分为不足额保险合同、足额保险合同和超额保险合同。由于投保人将保险标的的全部风险责任都转嫁给保险人承担,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应按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予以全额赔偿。最后须指出的是,除法律特别规定或合同特别约定外,保险合同属于不足额、足额或超额保险合同,是在损失发生时才得以确定的。

风险转嫁程度分类-国际货运风险与保险(第4版)

按风险转嫁程度,可将保险合同分为不足额保险合同、足额保险合同和超额保险合同。

1.不足额保险合同

不足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此时,投保人只转嫁了保险标的的部分风险责任。

在不足额保险合同中,当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保险人的赔款额以保险金额为限,因而可能出现保险标的损失并不能得到足额保险补偿的结果。

2.足额保险合同

足额保险合同是指以全部保险价值投保而订立的保险合同,即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由于投保人将保险标的的全部风险责任都转嫁给保险人承担,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应按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予以全额赔偿。当保险标的发生全损时,保险人应按保险价值全部赔偿。(www.daowen.com)

3.超额保险合同

超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造成超额保险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双方当事人并未核定保险标的的价值,从而约定的保险金额超过了保险价值;也可能是在保险期内,保险标的价值下跌,以致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小于保险金额。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世界其他国家法律也有类似规定。因此,在超额保险情形下,被保险人得到的保险补偿也是以标的的保险价值为限,被保险人并不能得到超过其实际损失的保险赔偿。

最后须指出的是,除法律特别规定或合同特别约定外,保险合同属于不足额、足额或超额保险合同,是在损失发生时才得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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