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海上保险,虽然源自意大利,但发展于英国。美洲新大陆被发现以后,英国的对外贸易空前发展。1554年,英国商人得到国王特许,组织贸易公司以垄断海上业务。1568年12月,伦敦市长批准成立了第一家皇家交易所,为海上保险提供了交易场所。1575年,英国女王特许在皇家交易所内成立保险商会。在此支持下,英国的保险业务迅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海上保险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为此,在17世纪、18世纪,英国加强了对保险经营的行政管理和海上保险的立法工作。例如,英国于1720年批准了“皇家交易”和“伦敦”两家公司独享海上保险业务,为英国公司经营世界范围内的海上保险业务提供了便利条件。再如,18世纪下半叶,时任首席大法官的曼斯菲尔德(Lord Mansfield)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海上保险案件,编写了一部海上保险法案。凡此种种,不仅使世界保险中心逐渐转移到英国,而且对现代意义上的海上保险的发展也起了重要作用。
在海上保险的发展过程中,英国劳合社的形成和发展占有重要地位。1683年,英国人爱德华·劳埃德(Edward Lloyd)在伦敦泰晤士河畔开设了一家劳埃德咖啡馆,由于地处航海、贸易机构较为集中的地段,顾客主要是经营远洋航海业的船东、船长、贸易商人、经纪人和高利贷者。这些人经常聚集在咖啡馆交换航海和贸易信息。保险商人也利用这一场所与被保险人洽谈保险业务,达成海上保险交易。那些需要保险的船主或货主来到咖啡馆,将他们要求保险的文件置于桌上,任何愿意承保一部分的保险商可以在文件上签名并写明愿意承担保险的金额。这种在要求保险的文件下方签名承保的习惯,就是使用“承保人”(Underwriter)一词的起因。为了招揽主顾,爱德华·劳埃德为顾客提供多方面的服务。1696年,劳埃德咖啡馆出版了一份名为《劳埃德新闻》(Lldyd's News)的油印小报,着重报道海事航运和贸易消息,每周出版三期。到1734年,《劳埃德动态》(Lloyd's List)出版,先是周刊,后改为每周出版两期,最后改为日报。该出版物刊登有关海上保险更为详尽的信息,并逐渐成为具有国际影响的报纸。时至今日,该报仍在出版,也是英国历史最悠久的报纸之一。由于劳埃德咖啡馆采取了以上种种举措,吸引了众多的保险商和投保人,无形中使它成了当时保险商及经纪人洽谈海上保险业务的中心。初时,在劳埃德咖啡馆内承办保险业务的保险商者都是单独经营,对其承保的业务都各自承担责任。后来,随着贸易的日益发展和海上保险业务的不断扩大,原有咖啡馆已经不能满足商人们的交易需要。于是,1771年,由经常在此聚会的79个保险商自动联合组织起来,每人出资100英镑,另觅新址,选出委员会,成立了一个专营海上保险业务的保险人组织,定名为“劳合社”(Lloyd's),也可译为“劳埃德保险社”。劳合社本身不是保险公司,不直接承接保险业务,而是一个类似交易所的保险市场并制定有供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它所采用的保险单格式,即“劳埃德船、货保险单格式”(Lloyd's S.G.Policy Form,简称S.G.保险单)[1]于1779年经劳氏委员会审核确认,作为“标准保险单”。后来,1884年创立的“伦敦保险协会”(The Institute of London Underwriters)所制定的《协会货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的主要内容也脱胎于这个标准保险单。英国1906年颁布的《海上保险法》(下称《1906年海上保险法》)的附则一(First Schedule),也是有关S.G.保险单格式的说明规则。此项保险单格式在1982年英国开始采用新的保险单和保险条款之前,一直是国际保险市场上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保险单。1871年,英国议会通过法案,正式批准劳合社成为一个社团组织并授予该组织法人地位。至今,劳合社已成为国际保险市场上最大的保险组织之一,对世界海上保险有极大影响,其经营范围几乎遍及所有保险种类。劳合社市场的建立,标志着国际保险业步入一个全面创新的时期。
关于海上保险的法规,也以英国最为完备。英国海上保险法规的基础,主要是由大法官曼斯斐尔德(Lord Mansfield)于大量的判例中奠定的。这位法官自1756年即主持审判海上保险案件,积累了30余年的判例,确定了英国全部海上保险法规的原则。后来,英国议会根据有关判例,制定成文单行法,定名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共94条,于1906年12月21日公布施行。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是近代最为完整和最有影响的海上保险法规,不仅所涉及的内容较为广泛,而且条理清晰,有很高的权威性。该法自公布施行后,被美国及欧亚各国广为引用并据以处理海上保险纠纷和审理海上损失的案件。(www.daowen.com)
另外,英国于1884年成立的“伦敦保险协会”,是伦敦经营海上保险业务的承保人公会组织。参加这个组织的成员有劳合社与伦敦的各个保险公司。这个协会内设有一个名为“技术及条款委员会”(Technical and Clauses Committee)的机构,专门从事保险条款的标准化工作。它所制定的保险条款也一直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并在国际保险市场上被广泛应用。
英国的保险单格式和伦敦保险协会制定的保险条款之所以长期广泛地为各国所采用,除了因为英国在世界保险业务中占有的重要地位外,还因为这些格式与条款具有悠久的历史,经历过无数次法律诉讼,几乎每字每句都有过法院的裁断、解释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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