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客运交通从交通方式的角度划分,可以分为行人交通、自行车交通、摩托车交通、小汽车交通、公共汽车交通、轨道交通、出租汽车交通及作为公共交通补充的各类班车等,以上各种交通方式又可以概括为公共交通及私人交通两大体系。
1. 城市公共交通
公共交通体系指按规定路线、一定站距及一定发车频率行驶的公共汽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地铁、轻轨交通等,也有按固定路线和不固定路线行驶、随上随下的小公共汽车及出租车交通等;有水域交通的城市,旅客轮渡与城市短程客航,也属于城市公共交通范畴。各种公共交通方式之间相互配合,为乘客在速度、价格、舒适程度等方面提供更多的选择,更好地满足城市社会经济活动的交通需求。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客运交通系统的主体,沟通着社会生产的各个环节,维系着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担负着每日大量的上下班出行客流运送任务和生活游息出行的客运任务,给城市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出行条件,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时,都必须包括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的发展规划,以便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与城市建设同步、协调发展。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根据城市发展规模、用地布局和道路网规划,在客流预测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公共交通方式的地位、车辆数、线路网、换乘枢纽和场站设施用地等指标,并应使公共交通的客运能力满足高峰客流的需求。
2. 自行车交通
自行车交通属于个体交通。自行车交通的特点是行动灵活,路线可随个人意愿任意选择,平均出行距离不太大,按骑行时间来看以20~30 min为宜,它的一般速度(在人的体力胜任的条件下)为10~18 km/h。因为可以实现门到门服务,所以是一种比较理想的、近距离的代步交通工具,或作为公共交通的辅助交通工具。在我国城市,大部分用作上下班出行工具或换乘工具,平时或假日也用作生活或游息出行活动的交通工具。(www.daowen.com)
3. 小汽车交通
小汽车交通的特点是快速、舒适,是现代城市优越而能自由行动的一种交通手段。国外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尤其在美国以私人小汽车作为个体交通工具是极为普通的。如果拿小汽车和我国的自行车交通相比,虽同属个体私人交通,但其在速度、舒适性等方面优于后者。但是,在城市的有限空间内行驶这种无限增长的个体交通工具,给城市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主要表现在城市环境的污染、世界能源的消耗。再者小汽车的单位乘客占用车行道(即动态净空)面积多达25 m2/人,也是极大的浪费,在节约城市空间上是低效的。因此,小汽车也只能是有控制地增长,并有规划地纳入以公共交通为主干的综合城市交通结构中去,以发挥它的优越性。
4. 行人交通
以下情况都属于行人交通:不具备私人交通工具(指小汽车、自行车)或无能力操纵交通工具,也不愿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目的地近;节假日购物出游无须也不愿乘公交车辆;乘坐公交车辆总行程两端的先导或后续行程(指家门至公交站点或下车后到达目的地的两端行程)长;换乘行程长等。
5. 社会客运交通
社会客运交通即厂矿、企业、机关学校等大、中、小型客车交通。其中,有的是上述各单位的定时班车(一般为定时、定点、行驶间断),有的是厂矿企业在任务空闲时间以收费方式支援城市上下班高峰客流的运送,也有节假日或旅游季节企业一部分客车以营业方式负担客运。所有这些对于协助城市公共交通解决上下班高峰的客流运送,起了一定作用。另外,还有一些大城市(如北京)接运国内外大型参观团、代表团或全国性集会、体育运动集会的客流等都是社会客运交通。但其行驶路线相对固定,从交通流的角度来看,增加了城市交通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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