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的设计主要是指路外停车场的设计。停车坪是停车场的主要组成部分,而停车坪又由停车带和通道组成。因此,对路外停车场的设计就可以归结为主要设计停车带、通道的尺寸。此外,还应特别重视周围道路的疏解能力和进出通道、上下通道、安全紧急通道及驾驶人员通道,以及通风、照明、机械设备、环保、防灾及管理设施等问题。
1. 设计车型的确定
不同类型的车辆,其尺寸也不一样。不同性质的停车场停放不同类型的车辆,从而决定停车带、通道宽度不同。《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中根据外廓尺寸将车型划分为8种,各种车型的外廓尺寸如表10-23所示。
表10-23 机械式汽车库设计车型外廓尺寸
设计停车场时,选哪种车型为设计车型应通过调查分析确定,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中的停车场,一般可选用小型汽车作为设计车型;对于为公路服务的停车场,因路上主要是中型客车,故可选用中型汽车作为设计车型。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中另外规定了针对机械式汽车车库设计的车型外廓尺寸,如表10-23所示。
2. 车辆进出车位方式和停放方式
1)车辆进出车位方式
由于车辆进出车位的方式不同,因此其所需回转面积和通道的宽度也不相同。通常,车辆进出车位有下列三种方式:
(1)前进式进车位、后退式离车位,如图10-5(a)所示。
(2)后退式进车位、前进式离车位,如图10-5(b)所示。
(3)前进式进车位、前进式离车位,如图10-5(c)、(d)所示。
图10-5 车辆进出车位方式
后退式进车位、前进式离车位的方式,发车迅速方便,占地不多,多被采用,图10-5(c)所示的前进式进车位、前进式离车位方式,虽更方便,但因占地大,有条件时采用。
2)车辆停放方式
车辆停放方式相对于行车通道来说有下列三种方式:平行式、垂直式和斜列式。
(1)平行式。车辆沿行车通道两侧平行停放,其相对于行车通道的角度为零度,如图10-6(a)所示。该方式的特点是占用的停车带较窄,车辆进出方便、迅速,但单位长度内停放的车辆最少。在停车种类很多,未以标准车位设计或沿周边布置停车时,可采用这种方式。
(2)垂直式。车辆垂直于行车通道方向停放,其相对停车通道方向的角度为90°,如图10-6(b)所示。该方式的特点是车辆进出比较便利且用地紧凑,单位长度内停放的车辆数最多,但所需停车带最宽。
(3)斜列式。车辆与通道的行车方向成一定角度α,如图10-6(c)所示。倾斜角度α一般有30°、45°、60°三种角度。该方式的特点是车辆进出最为便捷,但车辆进出车位时,驾驶员视野受到的妨碍较大,较平行式停车更具有危险性。停车带宽度随车身长度和停放角度而异,但单位停车面积界于垂直式和平行式之间,用地不太经济。该方式适合在停车场的形状和面积受限制时使用。
在选取具体的车位排列形式时应在保证车位排列紧凑、通道短捷、出入方便、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停车场实际情况,包括停车场内部柱网的安排情况、停车位提供的服务对象的出行目的、停车场的停车带和通道的安排情况、停车的特性,并按照各种车位排列形式的优缺点来选取。 对路外停车场宜采用垂直式停车位的排列形式。
图10-6 车辆停放方式
(a)平行式;(b)垂直式;(c)斜列式
3. 停车带和通道宽度
停车带和通道的宽度是停车场设计的主要内容,它与车辆尺寸、停放方式、驾驶员的技术水平有关系。
1)停车带宽度
停车带宽度分为垂直通道方向的停车带宽度We和平行通道方向的停车带宽Lt,除应能保证车辆安全出入停车位置外,还应保证车门能够安全开启。表10-24所示为机动车之间及机动车与墙、柱、护栏之间的最小净距要求。表10-25所示为《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中规定的最小停车带、停车位、通道宽度。
表10-24 机动车之间及机动车与墙、柱、护栏之间最小净距
表10-25 机动车停车场最小停车带、停车位、通道宽度 (单位:m)
注:We1为停车位毗邻墙体或连续分隔物时,垂直于停车通道(停)车道的停车位尺寸;We2为停车位毗邻时,垂直于停车通道(停)车道的停车位尺寸。
2)通道宽度
通道是停车场平面设计的重要内容,其形式和有关参数(宽度、最长纵坡、最小转弯半径等)宜结合实际情况正确选用。
由于不同的进出车位方式的车辆的行驶轨迹不同,因此对通道宽度的计算分为两种情况:
1. 前进停车、后退开出停车方式(图10-7)
式中:Wd——通车道宽度;
S——进出口处与邻车的安全距离可取300 mm;
Z——行驶车与车或墙的安全距离可取500~1 000 mm;
Re——汽车回转中心至汽车后外角的水平距离;
c——车与车的间距;
r——汽车环行内半径;
b——汽车宽度;
e——汽车后悬尺寸;
R——汽车环行外半径;
α——汽车停车角度;
注意:式(10-8)适用于停车倾角60°~90°,45°及45°以下可用其他方法(如作图法)。(www.daowen.com)
2. 后退停车、前进开出停车方式(图10-8)
图10-7 前进停车平面
图10-8 后退停车平面
式中:a——汽车长度;其他各参数含义同式(10-8)。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中规定,通车道宽度可以按照式(10-9)进行计算,但应等于或大于3.0 m。通道的最小宽度见表10-25中的Wd。
车库内坡道可采用直线形、曲线形。可以采用单车道或双车道,其最小净宽应符合表10-26中的规定,严禁将宽的单车道兼做双车道。
表10-26 坡道最小宽度 (单位:m)
注:此宽度不包括道牙及其他分隔带宽度。行车通道设计的其他要求可以参照《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
3. 单车停车面积
停放一辆汽车所需的用地面积大小与车型(车辆尺寸)、停放方式、通道条数等有关。设计停车场时,按使用和管理要求,预估停车数量、车型、停放方式,确定停车面积。
单车停放面积应包括停车车位面积,且应均摊的通道面积、绿化面积、辅助设施面积。停车车位面积可以根据车型大小及安全间距等来计算。表10-27所示为最小单位停车车位面积。
表10-27 最小单位停车车位面积 (单位:m2/辆)
资料来源:《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条文说明。
4. 停车场的出入口设计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1995),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的要求,并应设右转出入车道。
(2)出入口应距离交叉口、桥隧坡道起止线50 m以外。
(3)少于5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可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宜采用双车道;50~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300个车位的停车场,出口和入口应分开设置,两个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 m。
5. 停车场内的交通组织
停车场是车流和人流混杂的场所,停车场的设置对附近道路交通又有直接影响,因此,必须对停车场的交通组织进行设计。具体设计师应在遵循以下原则的同时,视停车场的规模、车流量、人流量、用地条件、地形等来确定。
(1)停车场必须按不同的车型分别设置停车区,至少应将微型和小汽车与其他车型分开,以利于场地的充分使用和出入方便,也利于交通组织和管理。
(2)停车场内交通路线宜实行单向交通,车辆右转驶入并右转驶出,避免或尽量减少车辆的交叉冲突。
(3)车库车辆出入口的进出车方向,应与所在道路的交通管理体制相协调。禁止车辆左转弯后跨越右侧行车线进出地下车库。为使车辆出入口有良好的视野,地下车库出入口应距离城市道路规划红线(一般为人行道边缘)不小于7.5 m,并保持120°的视角。
(4)为了便于组织车辆右行,应在停车场周边开辟道路,由停车场出来的车通过辅路,绕到交叉口,减少交叉,便于管理。旅馆的汽车库(场)的出入口,最好布置在次干道上,避免车辆直接驶入城市干道或快速道路。
(5)入口处及停车场内应设置明显的行驶方向指示标志和停车位置指示牌。
(6)进出停车场的最高行驶车速不得超过15 km/h,匝道上的最高行驶车速不得超过10 km/h,视线限制较大时最高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 km/h。
6. 路内停车规划
道路的正常功能是为车辆出行行驶提供服务的,而路内停车是占用道路资源的一种行为,其设置对道路的通行能力有很大的影响。据国外的统计资料,如果1 km路段上沿路边停放3辆车,在路段上平均车速为24 km/h时,路段通行能力损失为200辆/h;如道路两边停放车辆达310辆,亦即1 km路段两边几乎都停满时,路段通行能力损失约为800辆/h。如车辆沿道路零散停车,则路段通行能力的损失率比沿道路整齐停放还大。此外,车辆在道路上的乱停乱放,不仅严重影响居民的出行方便而且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而且也容易造成城市市容不良的形象。
因此,为了有效地对路内停车进行管理,有必要对路内停车做出科学、合理的规划。在规划的时候,一般应考虑以下因素:道路条件及道路交通状况,路外停车设施的状况,路外、路内停车特征,道路交通管理政策与管理水平等。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路内停车规划必须符合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城市交通规划及停车管理政策的要求,路内停车规划应与城市风貌、历史、文化传统相适宜。
(2)应根据城市路网状况、交通状况、路外停车规划及路外停车设施建设状况,按路内停车的功能确定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的控制总量。
(3)路内停车位设置应满足交通管理要求,并保证车流和人流的安全与畅通。
(4)路内停车应与路外停车相协调,随着路外停车设施的建设与完善,路内停车应做相应的调整,路内停车规划年限以3年为宜。
(5)城市主、次干道及交通量较大的支路,不宜设置路内停车位。
(6)在居民生活影响较大的道路上不宜设置路内停车位。对社会开放的大型路外停车场服务半径范围内,一般不能设置允许长时间停车的路内停车位。
(7)当道路行车道宽度小于表10-28中禁止停放的最小宽度时,不得在路内设置停车位。
表10-28 路内停车场设置与道路宽度关系表
(8)路内停车位主要设置在支路、交通负荷度较小的次干道及有隔离带的非机动车道上。
(9)路内停车位与交叉口的距离以不妨碍行车视距为设置原则,建议与相交的城市主、次干道缘石延长线的距离不小于20 m,与相交的支路缘石延长线的距离不小于10 m;单向交通出口方向,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缩短与交叉口的距离。
(10)路内停车位与有行车需求的出口之间,应留有不小于2 m的安全距离,并保证必要的安全视距。
(11)路内停车位的设置不得侵占消防通道,消防栓前后4 m内不得设置停车泊位。
(12)路内停车位的设置应给重要建筑物、停车库等的出入口留出足够的空间,人行横道、停车标志、让路标志、公交车站、信号灯等前后一定距离内不应设置路内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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