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尺寸界线与尺寸线
尺寸界线应用细实线绘制,与被注长度垂直,其一端应离开图样不小于2mm,另一端宜超出尺寸线2~3mm。一般不用图样轮廓线作尺寸界线;必要时,图样轮廓线可作尺寸界线。
尺寸线也用细实线绘制,应与被注长度平行,且不宜超出尺寸界线。任何图线均不得用作尺寸线,如图1-10所示。
图1-10 尺寸界线与尺寸线标注( 单位:mm)
尺寸起止符号用中粗斜短线绘制,倾斜方向与尺寸界线成倍顺时针45°角,长度2~3mm。半径、直径、角度与弧长的尺寸起止符号用箭头表示。
图样上的尺寸单位,除标高及总平面图用m外,其余的必须以mm作单位。
当尺寸线较密时,采用如下的表示方法:尺寸线不在水平位置时,尺寸数字按图1-10规定的方向注写,尽量避免在斜线范围内注写尺寸数字。图样轮廓线以外的尺寸线,距图样最外轮廓线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0mm。平行排列的尺寸线间的距离,宜为7~10mm,且须保持一致。
2.标高
一律以m为单位,标注到小数点后三位。零点的标高应表示为±0.000,在一个详图上表示几个不同标高时,构筑物一般用“标高”名称,流程图可用“高程”名称。
标高或高程表示方法:
(1)加药间、反应沉淀(澄清)池、滤池均采用相对标高,加药间以室内地坪为±0.000;沉淀(澄清)池、滤池以池底标高为±0.000。
(2)送水泵房、清水池一般采用绝对高程;如确因需要,也可采用相对标高表示,并须和建筑图采用的相对标高一致。
(3)凡采用相对标高表示的构筑物,均需在图中说明相对标高与绝对高程的关系。
(4)建在厂外的或堤外的沉沙池,一般采用取水枢纽平面的统一高程系统,用绝对高程表示。
(5)各种水处理构筑物均应注明其主要结构部位标高,如池顶、池高;必须注明主要水位标高,如反应池的进出口水位、沉淀池内进出口水位、出水槽水位、滤池的过滤水位、出水槽水位等。
(6)平面图、系统图中,管道标高应按图1-11所示的方式标注。
图1-11 管道标高图
(7)平面图中,沟道标高应按如图1-12的方式标注。
(8)剖面图中,管道标高应用图1-13所示方式标注。
图1-12 管沟标高图
图1-13 剖面图管道标高图
3.表头的绘制
(1)管件一览表见表1-4。
表1-4 管 件
(2)闸门井一览表见表1-5。
表1-5 闸 门 井
(3)材料一览表见表1-6。
表1-6 材 料
(4)设备一览表见表1-7(如水泵、电机、仪器、仪表等)。
表1-7 设 备
4.索引的标志
索引的标志,表示图上某一部分或某一构件另有详图时,用单圆圈表示,圆圈直径一般以8~10mm为宜。具体表示方法分三种情况。
(1)所索引的详图,如在该张图纸上时,表示方法如图1-14所示。(www.daowen.com)
图1-14 详图编号
(2)所索引的详图,如不在该张图纸上时,表示方法如图1-15所示。
(3)所索引的详图,如采用标准详图时,表示方法如图1-16所示。
图1-15 详图编号
图1-16 标准详图编号
5.详图的标志
详图的标志,其编号用双圆圈表示,外细内粗,内圈直径一般为14mm,外圈直径一般为16mm。局部剖面的详图索引标志表示某一局部剖面另有详图表示,圆圈直径也为8~10mm。其表示方法如下:
(1)所索引的局部剖面详图如在该张图纸上时,表示方法如图1-17所示。
(2)所索引的局部剖面详图,不在该张图纸上时,表示方法如图1-18所示。
图1-17 剖面详图的编号
图1-18 剖面详图的编号
(3)粗线表示剖示方向,必须贯穿所切剖面的全部。如粗线在引出线之上,即表示该剖面的剖视方向是向上,其余类推。
6.设备与管件的编号及表示
(1)设备、管件的编号所采用的符号,应用两种不同的数字符号表示,不允许雷同。
(2)设备与管件的编号用引出线及水平粗线表示,如图1-19所示。
图1-19 设备、管件引出线示意图
(3)对称布置的相同管件有一件进行编号即可,数量在管件一览表中注明。
(4)加药间的管道配件一般不编号,在管件表中增加“管别”一览。
(5)给水附属构筑物(阀门井、水表井等)多于一个时应编号,编号宜用构筑物代号后加阿拉伯数字表示,构筑物代号应用汉语拼音字头。
(6)给水阀门井的编号顺序,应从水源到用户。
7.管径的表示
(1)管径的单位一般用mm表示。
(2)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不镀锌焊接钢管、铸铁管、硬聚乙烯管、聚丙烯管等,管径应以公称直径DN表示(如DN 100);耐酸陶瓷管、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陶土管等,管径应以内径d表示(如d 230)。
(3)焊接钢管(直缝或螺旋缝电焊接钢管)、无缝钢管径应以外径×壁厚表示(如D108×4、D159×4.5等)。
(4)管径应按图1-20的方式标注。
图1-20 单管、多管管径标注图
8.指北针
指北针用细实线绘制。圆的直径为24mm,指针尾部宽度为3mm,需要较大直径指北针时,指针尾部宽度宜为直径的1/8,如图1-21所示。
9.对称符号
若平面为对称情况,可在平面中轴线上用对称符号标明,其对称部分可省略绘制,如图1-22所示。
图1-21 指北针
图1-22 对称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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